安全验证
丽,水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省政!。。府令第23》。7 号?)、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城?市公共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把城市》节约用水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目标责任制强!化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增加公《共财政投《入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第《四,条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建设局】)是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水!办)具体负责本市】市区内节约用水的日!常管理、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市,发改、?财,政、水利、机关事务!、旅游、经信、【市,场,监管、质监、商务】、环保、《教育、卫生计生【、科技?、统:计、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及丽》水开发区管委—会、莲都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第五条 】 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与综合利【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全面推进与因地!制宜、超额加—价与节约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产业结?构布局应《。当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积极】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鼓励回】。用再生?水,综合:利用雨水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举报《  : 第二章 》 ,节约用水管理 第八!条  市《发改委?会,。同水利、建设—、经信等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水资《源状况?和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城市节约用水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节约用水规划!。应当包?括节水目标、节水措!施、:节水设施建》设等:内容 第九条—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订本行】业用水定额经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公布 ?用水定额应当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供水!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节约降耗的!要求:适时修订《 第十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水工程拦蓄的水域】内取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自?备水源户《)除依法不需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外应【。当于每年《11月?15日前向市水利】局,提出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由市水利局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核定》 使:。用城市?供水的大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等非居民用】水,用水户应《当于每年11—月15日《前向市节水办提出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由市建设】局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核定 前款》所称大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的标!准由市建《设局:、市经信《委制定 第十一条】 , 需:核,定的用?水计划应《当根据用水户的申】请、用水户前3【年的用水情况—、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及供水能力、行!业用水定额》等因素核定 —。第十二条  经核】定的用水计划执【行中确需增》加用水量的用水户应!当向原核定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增加的理由经批】准后方可《按重新核定》的水量用水 第十】三条  用》水户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设施居民用水】推行一户一表—制计量?到户;非居》。民用水户《推行总水表与分水表!分,别计量的分级计量】制度生产经》营用水与生活用【水应当分开计—量工业企业的主要】用水车间和用水【设备应当单独—安装计?量设施? 第十四条》  市建设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分别!按其职能《建立节约用》水稽:核制度加强对用水】户的节?水指导和非居—民用水?户的节?水稽核   第【三章  节》约用水促进》措施 第十五条 】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用水户必须【保证节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已建项目没有配套】节水:设施的应当按照市】建设局、市经信【委,。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节水设施的》配套建?设 :节水设施《建设所需《费,用列入?项,目预算或者》生产成?本 :第十六条  大耗水!工业和其他大耗水】建设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含合理《用水的专题论证【内容市发改、—建,设部门在依》法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或者核准时应当对!。该项内容一并予以】审查 市发》改、:建设、经信、—商务、?水利、?。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环保等—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与规范严格控!制大:耗水企业的》引进和大耗水项【目的:。建设 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企业、非居!民用水户应当加【强,供(用)水》设施的维修管理【定期进行《管,网查漏?;对管网漏损率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及时维修和》改,造 第十八》条  工业》用水:应当采用节水—型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生产设备》冷却:、锅炉冷凝》以及洗涤等用水应】当,循环使用、综—合利用?降低单位产品产【出的平均耗水量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国家或者省】规定的要求 第【十九条  每3至5!。年非居民用水户应】当进行节水评估其】。中,大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的用水户】定期组织进行水平】衡测试?经评估或者测试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市—建设、经信等部门】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 水】平衡测?试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方法和规程 第二!十条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生产经】营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被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二十一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推广?。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从事生活—用水器具生产和【销售的单位应当【向消费者《推荐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新建房屋使用】公共供水的应当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便器水箱和配!件 第?二十二条  —建,设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时应当因《地制宜建设回用水】设,施, 新:建宾馆、《。。。饭店、住宅》小,区、单位《、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应建设中水【回用系统、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其他:相关建设项》。目应建设《中水回用系统 【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后的尾水进》行回收利用 第【二十:三条  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等用水应—当优:先利用江河湖—泊水、再生水— 绿:地、树木、花卉【等植物的灌溉—应当推广喷灌、微灌!等节:水型灌溉方式鼓【励利用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水: 第:二十四?。条 : 日:洗机动车规模—50辆?以上的单位》应当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 —  第四章》  节约用水调节】措施 第《二十五条  市【发改委根据水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和定价权限逐步!调整水价实行—分类定价、阶—梯式水价建立激励】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 《第二十六条  用】水户应当《按照计量缴纳水资源!费或者水《费 任何《。供水单?位,不得对用水户水【费,实行包费制 第二】。。十七条 《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非居民用水!户在用水计划—范围内用水的依【。法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水资源费或者】水,费;超过计划用水的!按照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缴—纳水资源费或者水费! 居民生活用—水逐步实行阶—梯式水价由》市,。。发改委按照定价权】限确定?并实:施 第二十八条【  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中递增部分的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节水技术《研究、开发、推【广节水设《施建设和水平—衡测试补助节水【管理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  非】居民用水户》通过:节,水措施年度用水【量低于核《定用水计划的经【有关部门《考核:后对节水《数量较大的给予一】定奖励 《  :。第五章  监督与处!罚, ,第三十条  市建设!、,水利、经信、—质监、市《场监管、环保—、城管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强化】对城市节约用水【的管理按照》各自:职责对用水户节约】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按规定向市节水办提!供用水统计报—表并对节约用水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给予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拖《延或者虚报》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一:),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予以》处罚 (二)生产、!销,。售或者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用水?户未申报用水计【划(:含变更计划)—的; (二)使【用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不,按照规定安装—计量设施的;— (三)城市供水】企,业的供(用》)水管网《漏损率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非居【民用水户《内,部管道漏水未及【时进:行,维修和?改造的; (四)未!按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节水评估【或者经评估、—测试不符合节水要】求又不及时进—行整改的; —(五:)日:洗机动车规模5【0,辆以上的单位未【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的; (六)对用!水户水费实》行包费制的; (】七)用水《户,。拒不缴纳水费—的 第三十四条  !用水户拒绝提—供报表和有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报表、资料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  【市建设、水利—、城管执法》等城市节水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执法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再生水是—指城市污水》和废:水经过净化处理水质!达到: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 中水—是指污水和废—水经净化处理后达】到,国家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或《者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再生水 中水回!用系统是指建筑【物或者建《。筑小区内将排水(污!水,)经过收集》、储存和处理—用,于生活中冲》厕、:洗车:。、浇:。灌植物、喷洒地坪】等低水质用水的新】型水管系统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