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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省政府令第】237 号)、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城:市公共?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把城》市节约用水》。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目标责任制—强化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增加公?。共财政投入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建设局)是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水《办)具?。体负责本《市市区内节约用水的!日常管理、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市:发改、财政》、水利?、机关事务、—旅游、经信、市【场监管、质监、【商务、环保》、,教育、卫生》计生、科技、—统计、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及丽水开【发区管委会、莲都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第:五条:  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与综合利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全:面推进与《因地制宜、超额加】价,与节约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产,业结构布局》应当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积极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鼓励回用再》生水综合利》用雨水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举报  《 第:二章:  节?约用水管理》 第八条  —市发改委会同—水利、建设、经信】等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水资源状况【和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城市节约用水】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节约用】。水规划应当包括节】水目:标,、节水措施、节水】。设施:建,设等:内容: 第九?条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订本:行业用水定额经【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公布: 用水定额应当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供水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节约—降耗的要求》适时:修订 第十条 【。 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水工:程拦蓄的《水域内取《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自,备水源户)除依法不!需,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外?应,当于每年《11月?15日前向市水【。。利局提出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由—市水利局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核定 使用城市【供水:的大: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等,非居民用水用水户】应当于每年11月1!5日前向市》节水办提出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由市【建设:局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核定 !。前款所称大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的》标准由市《建设:局、市经信委制【定, ,第十一条《  需核定的用【。水计划应当》根据用水户的申【请、:用水户前3年的用水!。情况、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及?供水能?力、行业用》水定额等因素核定 !第十二条  经核】定,的用水计划》执行中?确需增加用水—量的用水户应当向】原核定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增加的理由经】批准:后方可按重新核定的!水量用水 第—十,三条  《用水户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设施》居民用水推》。行一户一《表制计量到》户;非居民用—水,户推:行总:水表:与分水表分别—计量的分《级计量?制度生产经》营用水与《生活用水应》当分开计《量工业企业的主要用!水车:间和用?水设备应当单独安】装计量设施 第十】四,条  ?市,建设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分别!按其职能建立节【约用水稽核制—度,加,强对用水户》的节水?指导和非居民用水】户,的节水稽核   】第三:章,  节约《用水:促进措施 第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用水《户必须保证节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已建【项目没有《配套节水设施—的,应,。当,按照市建设》局、市经《信委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节水《。设施的?配套建设 》节水设施建设所需】费用列入项目预【算,或者生产成本— 第十六条  【大耗水工业和—其他大耗水建设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含合理用!水的专题《论证内容市发改、建!。设部门在依》法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或】者核准?时应当对《该项内容一》并予以审查 —市发改、建设、经信!、,。商务、?水,利、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环保等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与规范严格控】制大耗水企业—的引进和大耗—水项目的建》设 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企,业、:非居民用水户—应,当加强供《(用)水设施的维修!管理:定期进行管网查【漏;对管《网,漏损率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及时维修和改造】 第十八条  工业!用水应当采用—。节水:型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生产?设备冷却、锅炉冷凝!以及洗涤等用水应】当循环使用、—综合利用降低单【位产品产出的平均】耗水量?。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国家或者省规定的!要求 第《十九:条  每3至—5年非居民用水户应!。当进行节《水评估?其中大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的用?水户定期组织进行水!。平衡测试经》评估:或者测试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市建设《、经信等部门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 —水平:衡测试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方,法,和规程 第二十条】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生产经营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被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二十一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推广】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从事》生活用水器》具生:产和销?售的单?位应当?向消费者推荐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新?建房屋使用公共供水!的,应当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便器水箱和】配,件 第?二十二?条  ?建,设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时应当因地制宜建设!回用水设施 新【建宾馆、饭店、住宅!小区、单位、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应建设中《水回用系统、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其他相关建设!项,。。目应建设中水—回用:系统 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后的尾水《进行回收利用 第二!十三条  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等—用水应当优先利用江!河湖泊水、再—生水 绿地》、树木、花卉等植】物的灌溉应当—推广喷灌、微灌等节!水型:灌溉方式鼓励利【。用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水? 第二十四》条  日洗机动车规!模50?辆以上的单》位应当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  ? 第四章  节【约用水调《。节措施 第二十【五条  市发改委】根据水?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和《定价权限逐步调整水!价实行分类定价、阶!梯式:。水价建?立激励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 第二十六!条  用水户应当】按照计量缴纳—水资源费或者水【费 任何供水单位不!得对用水户水费实】行包费制 第二十】七条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非居【民用水户在》用水计划范围内【用水:。的,依法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水资源费或》者水费?;超过计划用水的】按照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缴纳【水资:。源费或者水费 【居,民生活?用水逐步实》行阶梯式水价由市发!改委按照《定价权限确定并【实施 第二十八【。条 : 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中递增部分的【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节水技术研究、开!发、推广《节水设施建设和【水,平衡测?试,补,。助节水管《理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  《非居民用水户通过】。节水措施年度用水量!低于核定《用水计划的经有关部!门考核后对节水数量!较大:的给予一定奖励  ! 第五章  监【督与处罚 》第三十条  市建设!、水利、经信—、质:监、市场监管、环保!、城管?。。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强化对】城,市节约用水的—管理按照《各自职责对用水【户节约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按规定》向市节水办提供用水!统计报表并》对节约用水》。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给予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拖延!或者虚报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一:)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予以】。。处罚: (二)生》产、销?。售,或者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用水户!未申报用水计划(含!变更计划)》。的; (《二)使用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不按】照规定安装》计量设施的; 【(三)城市供水企】业的供(用》)水管网漏损率【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非居》民用水户内部管【道漏:水未及时进》行维修和改造的【;, (四)未按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节水评估或者经评】估、测?试,。不符合节水》要求又不及时—进行整改的; (五!)日洗机《动车规模50辆以】上的单位《未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的《。; (六)对用水户!水费实行包费制的;! (七)用水—户,拒不:缴纳水费的 第三】十,四条  用水户【拒绝提供报》表,和,有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报【表、资料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  市】。。建设:、水利、城管执法等!城市节?水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执法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 》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再生水】是指城市污水和【废水经?过净化处理》。水质达到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 【中水是指污水—和废水经净化处【理后达到国家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或者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再生水? 中水回用系统是】指建:筑物或?者建筑小《区内将排水(污水】)经:过收集、储存和处】理用于生活中冲厕】。、洗车、浇灌植物、!喷洒地坪等低水质】用水的新型》水管系统《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