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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2000年4!月发布施行的舟山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舟《山市市区范围内【。土地:储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土地储!备中心对市区范围】内的拟储备土地组织!实施收储《工作 第五条 【 ,舟山市?定海土地储》备中心和舟》山市普陀土地储备中!心为舟山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分支机构 下列!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一)【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二)收购的》土,。地; (三)—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 【(四)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 (?五)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第《六条 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财:政、发改《、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联合编】制做地计划、—土地储备计划和储】备土:地供应计划并—依此确定融资规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市发改、财政、住建!、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储备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期交付土地配!合做好土地收储的相!关工作 《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收储?程序:。。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或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 因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应由市国土资源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后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政》府有偿收回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 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 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由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后纳入土地储备 除!前款规定外其他【需要:储备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收购 第十条— 土地收购的一般】程序   (一)申!请收:购,市区:范围内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土—地,收购条件的国—。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权人】应持:有关资料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收购  ! (二)《权,属核查市土》。。地储备中《心对申请人提供的】土地和地上物权属】、土地面积、—地,。上物:面积、四至范围、土!地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  !。 ,(三)征询》意见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实:际调查情况向市规】划部门征求意—见, (四)费》用测算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调查《和征:。询意见结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收购补偿》费用的测《算,评估 (《五)方案报》批,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土地:权属调查、收购【费,用,测算的结果提—出土地收购的具【体方案经《。。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六:)签订合同收—购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七)收!。购补偿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方式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   ?(八)权《属变更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支付收购定】金后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市土地储备中!心共:同,向国土资源部门、】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九!)交付土《地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市》土地储备中心交【付被收购《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被收购》的土地?使用权一经》交付或变更登记【即纳入土地储备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土地收购!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土地收购申请!书,;   (二)【法人资格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营业】执照;?  : ,(五)土地使—用权合法凭证;【   ?(六)?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七)【土地平面图;—   (八)主管部!。门意见;   (】九)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第十!。二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收购: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依据; 【  (二)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   (三)—交付土地的》期限和方式;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  (五《)违约责任; 【 , (六)纠纷的处理! 第十三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十四【。条 :。 实施收《购的土地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国:土资源部门同意解除!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三章 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利用 第十【五,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可以对—储备的土地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土地前期开》发利用  》 (一)前》期开发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对储备》的土:。地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使之具备》供应条件前期—开发涉?及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   (二)土】地利用在储备土地供!应前经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同意《土地储备机构可以】。将储备土《地或者将储备土地连!同地上建(构—)筑物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属于!设立抵押《权的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应当》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一—。般不:超过两年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 (三)】土地保护《土地储备机构应对纳!入储备?。。的土地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护》管理防止发》生侵害储备土地权】利行为 第十六【条, ,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连同地上建(—构)筑物出租—、抵:押、临时改变用途】及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物《。拆迁的市土地储备中!心持有关《用地批准文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或登记手续 —  ?。。第十七条 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利—用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公众》利益:   ? 第四章 储【备土地供应 —第,十八条  》储备土地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后:纳入市土地供—应计划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供地 ?第十九条《  以招《标、拍卖、挂—牌形式出让储—备土地使用权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土—地出让?后市财政局返还该】地块的收储成本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二十条 》 经市?政府批准以划拨方式!使用储备土地的【土地使用人应—当承担该地块的【收储成本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 供应已《发证储备土地—前应:收,。回土地证书设立【。土,地抵押权的要先【行依法解除》   第《五章  《储备中心资金运【作管理 第二—。十二条 土地—储备资金是》指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对其进行前期—整理等所《需,要的费用  — 土地储备资金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不得挪用土—地储备机《构所需日《常,。经费应当与土—地储备资金》分账核算不》得相互?混用 市《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土地储备《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储备】资金安?全运:行 :第二十三条 土地】。储备资金的来源  ! (一)《市财:政部门从已供应储备!土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给》土地储备机》构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开发】费用等储备土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市!。财政:部门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土地?储备的?资金; 《。  (?三)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借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四,。。)经市财政部门【。批准可?。用于:土地储备的》其,他,资金:; :  :(五:)上述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  :市财政?部门从缴入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中按照5—%的比例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储》备 第二十》四条 市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土地储备工作【需要:及时核拨用于土地】。。储备的各《项资金 第二十五】条 土地储备资金主!要用于下列事项 】  :(一)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或者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以及依》。法需要支付的与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有关的?其他费用;  【。 (二)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后进行前期土地【整理费用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整理相关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和储》备土地在储备期间的!管护费用《;   (三)【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支出;   【(四)经财政部门批!准需要支付的—与土地储备》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六条 土地储备机构!储,。备土地举借》的贷:。款规模应《当,与年度做地计划、土!。地储备?。计划相衔接并—报市政府批准—不得超?计划、超规模举借贷!款 第二十七—条, 供应储备土地取】得的:全部:。土,地,。出让:收入统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土地储备机构在!持有储备的土—地使用权期》间临时利《用,土地取?得的:零星收入包括出租】和临时使用》储备土地《收入、?储备土地的地上建】(构)筑物及附着】物残值变卖收入等全!部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八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加强资金风—险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岱!山县:、嵊泗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三十条 】 , 本办?法由舟?。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2,000年4月发【布施:行的舟山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