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衢承接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条】 为加《强衢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之间《公平:竞争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5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衢州市范围内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外?。地勘察设计》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外地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 《。 第》四条 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衢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必须按本办理法规定!办理:进衢登记备案其中】省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衢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应按有?关规定先到》。省建设厅《办理进浙备案登【记手续
境》外、国外工程—设计企业进衢—承接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的按照建设【部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建设[2!004?]78号《)执行
! 第五—条 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地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衢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统一管理工作
!。 第】六条: 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受市建设局委托】负,责进入衢州市区【(含柯城区、衢江区!)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外地勘察!设计企业的》。登记备案工作各【县(市)建设局负责!进入本县《(市)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外,。。地勘察设计企业【的登:记备案工作市区【及各县(市)—的登记?备案情况《应于每月5日内汇总!上报市建设局
【 , 《 ? 第七?条 外地进衢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在签《订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前到项目所在地市!、县(市《)建:设局办理项目登记备!案手续(在衢设【立分支?机构:的,按本办法第九—条执行?)特殊情况的须在】项目合同签订15】天,内补办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项目登记备案!手续需提供下—列材:料
】 : (一)衢州市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衢承接!业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此表可在衢州建设!信息网下载)—;
: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 (—三)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外出—证明;
》。 《 《(四)本企业从【事该项目《勘察:设计人员《名单(加盖企业公】章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需加:。盖注册人员的执业】。印,章)从业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注册资格!证,、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企业统一《缴,纳,。社保证明原》件,(,由社:保局提供《)和复?印件;
《 【 :(,五):。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还应提》。供进浙备案登记证明!
《 — 第八条 外!地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在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15天内将合同文】本提交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要】求在衢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向市?建设局提出申请办】理衢州市外地—在衢勘察《设计企业登记手册(!以下简称登记—手册)方《可在衢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办理登记手】。册需提交下》列资:料
—。 ? (一)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外出《证明;
》 —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 !(三)分《。支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和业《绩证:明;
— (四】)分支?机构技术骨干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经鉴》定的劳动《合同、企业统一交】纳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注册执业人员证书】加盖执业《。印章)技《术骨干必须配—备4名其中》设计企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各1名水、》电工程师各1名【;
》 ?。 (五)—分支机构《所,属企业公章、出图章!、合:同专用章等样签;
! 】 (六)《分支:机构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 , — (七)勘察【企业还需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和土试?委托合同《;
? 》 (八)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还需提供进】浙登记备案证—明
!。 持有登记手册的!企,业,实,行年度定期检查并不!。再进行单项登记备案!
! 第十条 —外地:进衢勘察设计—企业办理了登记【备案和设《立分支?机,构,手续后应当主动将登!记,表或登记手册原【件提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施工图】审查:和,项目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当出具登—记,表或登记手册—未提供登记表或【登,记手册的图》。纸审查机构不得为】该项目出具》审,查合格书不得办【理项目?质量监督手》续
【 : 第十一条 【。 外地进《衢勘察设计企业的】勘察成果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由【本市经浙《江省建设厅批准【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担如在技《术上有特殊要求必】须由:外地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需事先到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 第十二条 ! ,将,勘察设计业务委【托给外地企业—的建设单位应督促】和配合外地勘察设计!企业办理《进衢登记备》案手续
— 第十!三条 ? 外地?进衢企业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 : 第十四条 【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项目抽?查和年度《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外地进衢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衢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市场行为、!。。。勘察设计《质量、诚实守信【。等并将考核》结论记入《登记表或《登记手册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并公—示,同时通报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浙江:省建设厅
》 !第十五条 外地勘!察设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清:退
》 ? ?(一)超越》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业:务的;
! (二)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图签、》图章或以挂》。靠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 (三)】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而拒不改正》的;:
! (四)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 , 》 :。(五)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
—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 【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衢》州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在衢州市《行政区域内实施
!
: 附件<!-【-<$[标》题,]>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