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衢承《接,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 : 【第一条 为加强】。衢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之间公平竞争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5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凡】在衢州市范围内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外地勘【察设计?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外《地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 】第四条 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衢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必须按本办理】法,规定:办理进衢登记—备案其中省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衢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应按有关规定先到!省建设厅办理进浙】。备案:登记手续
境—外、国外工程设计】企业进衢承接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的按照建设部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建】。设[2004]【78号)执》。行
》 , ? 第五条 【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地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衢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统!一管理工作
— 【 第六《条 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受市建【设局委?托负责进入衢州市区!(含柯城《区、衢江区)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外地勘》察设计?。。企业的?登记备案工》作各县(市》)建设?。局负责进入》。本县(市)》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外地勘察》设计企业的登记备】案工作市区及各【县(市)的登记【备,案情况应于每—月5:日内汇总上报—市建设局
— , 》 第七条 外地!进衢: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在签订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前到项目所在—地市、?县(市)建》设局办理项目登记备!案手续(在衢设立分!支机构的按本—办法第九条执行)】特,殊情况的须在项【目合同?签订15天内补办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项目登记备案手续!需提供下列材料
! 【 ,(一)衢州》市,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衢承接—业,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此表可】在衢州建设信息【网下载);
! 》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 ?(三)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外出证明!;,
】。 (四)本企业】从事该项目勘察设】计人员名单(加【盖企业公《章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需加盖注册人员的执!业印章)从》业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注册资格《证、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企业统《一缴纳社保证明原件!(由社保局》提,。供)和复印》件;
《 (!五)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还应提【供进浙备案》登记证明
》。 】 第八—条 :。 ,外地: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在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15天—。内将合同文》本提交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 ,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要求在衢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向市建设!局提出申请办理衢州!市外地在衢勘察【设计企?业登记手册(以下】简称登记手册—),方可在衢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办理登记》手,册需提交《下列资料《。
《 ? (一)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外,出,证明;
《 《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 , , (【三)分?支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和业绩证《明;
】 : (四)》分支机构技》术骨干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经鉴!定的劳动合同—、企业统一交纳【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注册《执业人员证》书加盖执业印章【),。技,。术,骨干必须配备4【名其中设计企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各1《名水:、电:工,程师各?1名;
! , ?(五)分《。。支机构所属》企业公章、出图章】、合同专用章—等样:签;
《 【 (六)分》支机构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 (七)勘】察,企业还需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和土试委《托合同;
【 《 (八)—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还—需提供进《浙登记备《案证明
— 《 持《有登记手册的—企,业实:。行年度定《期检查并《不再:进行:单项登记《备案
! 第十》条 ?外地:进衢勘察设计企业办!理了登记《备案:和,设立分?支机构手《续后应当主动将登记!表或登记手》册原件提《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施工】图审查和项目—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当《出,具登:记,表或登记手册未提】供登记表或登记【手册的?。图纸审?查机构不得为—该项目?出具:审查合格书》不得办理《项目质量监督手续
! 》。 : 第十一条 】外地进衢《勘,察设计企业的勘【察成果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由,本市:经浙江省《建设厅批准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担?如在技?术上有特殊要求必】。。。须由:外,地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需事先》到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第!十二条 将勘察】。。。设计业务《委托给外地企业【。的建:设单位?应督促和配合—外地:勘察设计企业办【理进衢登记备案手续!
— 第》十三条 外地进】衢,企业: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 : ? : 第十《四条 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项《目抽查?。和年度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外地进【衢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衢,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市场行为—。、勘察设计》质量、诚实守—信等并将考核—结论记入登记表或登!记手册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并公:示同时通《报,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浙江省建设【厅
【 , 第十五条 !外,地勘:察设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清退
【 !(一)超越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业务《的,;
【 《(二:)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图签、图!章或以挂靠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 (《。三)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而拒不改【正的;
! : ,。 ,(四)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 ? (:五)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
! 《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衢州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在【衢州:市行政区域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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