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 第一条 】 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从,事建设活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凡在?。衢州市区(含柯【。城、衢江区》)范围内《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介,服务(指监》理、招标代理和【检测)等建设—活动的?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外地建设工程】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企,业
》 第四条— 衢?州市建设局负责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从事建—设活动的《管理工作《柯城区、衢江区建】设局负责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在》本管理区域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 :准入管理
— 第—五条 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负责进】入衢州市区》从,事建:设活动的《外地建设工程企业的!备案登记工作
!。 ? 第:六条 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入衢州—市区从事建设活动的!须到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进衢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方可在衢—承接(?投标)工程》业务
?对于特殊工》程或:较少企业(》建筑幕墙、》钢结构、建筑—智能化等)参与【承接的工程项目经】衢州市建设工程【管理处?批准:可办理临时》进衢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临时进【衢备案登记证—(以下简《称临时登记证)后】可承:接注明的单项工程】业务取?得,临,时登记证的外地施】工企业需再次—承接工程业》务,。的,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进衢备》案登记?手续
备案登记【(含临时)地点【设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
【 第七条 领取登!记,证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施!工企业
《1、在衢州市区范】围内:设有常驻《组织机构内设—质,量、安全专职管【理机构?常驻组织机构—应配备驻衢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相应《数,量的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2、!。在衢州市区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施工总—承,包企业固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应!不,低于200平方米;!其他施工企业固【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00平方【米;
(二)中介】服,务,企业
1《、在衢州市区—范围:内设有常驻》组,织机构常驻组织机】构应配备驻衢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外《地检测机构进衢从】事现场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在衢州市区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岗】位技术人员》
2、在衢州市区】范围内有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 ? 第?八条 ? 办理进衢备—案登记手《续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施工企业
】1、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登!记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企业《驻衢组织机构的【设立文件(包—括质量和安全—管理机构)》;
4、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衢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机构公证)企业】法人对驻衢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专:职质量安全员的任】职,文件以及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经签】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金》交纳凭证;
5、在!衢州固定《。办公场所的自—有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6—、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印章【留模登记表》;
7、企业外出计!。。。划,生育责?任书: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中介!服务企业
1、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登记申请表;
2】、,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驻衢!。组织机构《的设立文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衢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机构公证)企业】法人对?驻衢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以及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经签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金交!纳凭证;《。
5、在衢》州市区固定》办公:场所的自有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6、检【。测机构还须提供主要!检测设备一览—表和:岗位技术人员一览】表;
7《、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印《章留模登记表—;
8、《企业外出计划生育】责任书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第九条 办理临时!进衢备案登记—。。手续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临时进衢!备案登记申请表【;
(二)施工【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中介服务企】业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印章留模《登记表
【 第十条 】办理进衢(包括【临时进衢)》备案登记手》。续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外地建设工—程企业按照》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八条要求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提交进衢备案登!记资料;
(—二,)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对进衢?备案:资料进行核》查,确认资?料真实、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进衢备案登记手!续颁发登《记证办理临时—进衢备案《登,记,手续的颁发》临时登记证;
【(三)?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对】进,衢备案资《料进行核查后—认为资料不齐或【不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正内容【或不予登记》备案的原因书—面,反馈
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应按书面反【馈意见重新办理进衢!备,案登记手续》
》。 第?十一条 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在取得登记【。证和临时《登记证后可到市【招投标中心》申领交易证》并按有关规》定到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取得登记证和临时登!。记证的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名单在衢—州建设信《。息网和衢《州招投标信息网公】布并:提供查询
》第三章 》监督:管理
? —第十:。。二条: 登?。记证:实行有效期制度【有效:期为3年
在有效期!内对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清出制度
! , 第十三【条, 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外地建设工程企】业,驻衢情况进行复查】。如达不到本办法规定!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注销:其登记证市招—投,标中心注销其交易】证,
, ? 第十》四条 工》程,所在地管理部门应建!立外地建设》工程企业的信—用档:案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业绩?、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和人员?应,及时向衢《州市建设局》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 第十五条【 , 外地建设》工程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衢州市》建设局予以清—退,。
(一)施工企业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证书有!效期的;
2—、企业三年》内有2次被列入衢州!。市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不?。良行为按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管理下同—);
3《、三:年内发生1起—三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或发生2起!及以上四级安全【事故的;
》4、三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拖欠民工工》资集体投诉或闹事】的,;
5?、人员、场所等【发生:变,化不符合第七—条规定条件》的;
6《、发现登《记条件或文件及资】格预审文件有弄虚作!假的;
《7、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
(二)中介服【。务企业
1》、企业相关》资质证书超》出证书有效期的【;
2、企业三年内!有2次被列入衢【州市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
3、监理企业】违反监理程序不按规!定履行监理》责任经指《出后不及时改—正的;
4》、监理企业降低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监理活动与—施工企业串通规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经】指出不及时改正的;!
5、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经调查核实负】有,重要责任的》;
6、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不按照法—定程序组织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造成招投标过程混】乱存在不公平—、,不公正行为经招投】标管理机构调—查核实属招标代理】。机,构责任的《;
7、检测—机构弄?虚作假出具检测报告!。或应到现场检测【项目检测人员未到现!场检测而签署—检测报告的》;
8、人员、【场所等发生变化不符!合第七条规定条【件的;?
9、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应予以】清退的?
, 第十】六条 凡被衢州市!建设局清退的建设工!程企业应注销其【登记证和交易证并视!情节轻?。重,。可限制其2》至5年内不得再【进,入衢:州建筑市场
】 : :第十七条 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已被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业的工程】所在地管理部门应暂!扣其登记证》待停业期满后再发还!
, , : 第《十,八条: 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进衢备《案登记手《续时提交的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登记申【请表和领取的登记证!中的内容发生变更】或中止在衢从事建筑!活动的应自变—更或中?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外【地建设工程》。企业遗失登记证的】应在:衢州市级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向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申【请,补办
— 第十九条 !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应在登记证有—效期到期《前30天向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申请续办登记证超!出,。有,效期的自动》失效
第四章 】附 则
— 第二十条! :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违反本!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理由: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第二十一条 】境,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登记手续另行】规定
【 第二十》二条 各县—(市)对外地—建,设工程?企,业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已在!衢州:市,区办理?过进衢备案登记【手,。续的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到各县(市)!承接(投标)工程业!务的可凭市颁发【的登记证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再到当地的工程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交】易,证方可承接》(投标)工程业务
!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衢州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已在衢州市】区承:接工程业务》的,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应在2!006?。年10月1日—前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登记手续《原衢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市—外建筑企《业进衢?施工管理的通知【(衢建建[2—005]29—号)同时废止
】
附件1】、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登记申请【表格式
— — 2、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临【时进衢备案登记申】请表格式
》 !。 3、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格式】
, 》。 4、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临时—进衢备案登记—。证格式
— 【 5、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印章留模登记【表格式
《 》 : , ,。 6、?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驻衢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 附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