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 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从事建!设活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衢【州,市区:。(含柯城、衢江【区)范围内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介》。服务(指《监理、招标代理和】。检测)等建设活【动的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外《地建设工《程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企业
— ? 第:四条 衢州市建设!局负责?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从】事建设活动的管【理工作柯《城区:、衢江区建设局【负责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在本《管理区域《。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 准入》。管理
!第五条 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负责进入—衢州市区从》事建:设活:动的外地建设工【程企业的备案登记工!作
【 第六条 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入衢】州市区从事》建设活动的》须到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进衢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方可—在,衢承接?(,投标)?工程业务
对于特殊!工程或?较少企?业(建筑幕》墙、钢结《构、建?筑智能化等》)参:与,承接的工《程项:目经衢州《市建:设工程管《理处批准可办理【临,时进衢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临—时,。进衢备案登记证(】以下简称临时—登记证)后》可,承接注?明的单项《工程业务《取得临时登》记证:。的外地施工企业需】再次承接工程业务】的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进衢?备案登记手续
【备案登记《(含临时)地点设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
《 第七条 !领,取登记?证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施】。工企业?
1、在衢州市【区范围内设有常【驻组:织机构内《设质量、安全专职】管理机构常驻组织】机,构,应配备驻衢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相应数《量的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2:、在衢州市》区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施工总】承包企?业固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应不低!于200《平方米;其他施【工企业固《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00平方!米;
?(二)中介服务【企,业
1、在衢州【。。市区范?围内设有常驻组织机!构常驻组《织机构应配备驻衢】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外地检测机构进!衢,从事现?场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在—衢州市区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岗!位技术人员
2【、在:衢州市?区范围内《有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 第八条 】办理进?衢备:案登记手续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施工?企业
1、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登记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企业驻【衢,。组织机构的设立文件!(包括质量和—安全管理《机构);
4、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衢—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机】构公证?)企业法《人对驻衢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专职质量安】全员的任《职文件以及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经》签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金交纳凭证—;
5、在》衢州固定《。办公场所的自有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6、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印【。章留:模登记表;
7【、企业外出计划生】育责任书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中介:服务企业
》1、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登记申请!表;
2、》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驻衢组织机构的设!立文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衢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机构公证—)企业法人对驻衢】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以及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经签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金—交纳凭证;》
5:、在衢州市区—固定办公《场所的自有》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6、检》。。测,机,构,还须提供主要检测】设,备一:览表和岗位技术人】员一览表;
—。7、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印章留模登!记表;
8》、企业外出计划【生育责任《。书,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第九条 办理临】。时进:。衢备案登记手—续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临【时,进衢备案《登记申请表;
(二!)施工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中?介服务企业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印章留模!。登,记,表
第!。十,条 办《理进衢?(包括临时》进衢)备案登记手】续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外地建设工程企业按!照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八条要求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提?交进衢备《案登记资料;—
(二)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对进:衢备案资《料进行核查确—认资料?真实、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进衢》备案登记《手续颁发登》记证:。办理临时进衢—备案登记手续—的颁发临时》登记证;
(三【)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对进衢备】。案,资料进行核查后【认为资料不齐—或,不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正内容或不予—登记备案的原因【书面反?馈
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应按书面反馈意!见重:新办理进衢备—案登记手续
【 第十一】条 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在取得登—记证:和临:时登记证后可到市】。招投标中《心申领?交易:证并按有关规定到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取得登【记证和临时》登,记证:的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名单在衢【州建设信息》网和衢州招投—。标信息网公》布并提供查询—
,第三章 》监督管理
—。 《 第十二条 登记!证实行有效期制【度有效期为3年
】在有效期《。内对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清出制度
】 第十三条【 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外地】建,设工程?企,业驻衢?情况进行《复查如?达不到本办法规定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注销:其登记证市招投标中!心注销其交易证
】 第【十,四条 工》程所在?地管理部门》应建立?。外地建设工程—企业的信用档—案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业?绩、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和人【。员应及时向衢州【市建设局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 , 第十五》条 外地建—设工程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衢州市建设【局,予以清退
(一)】施工企业《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证书》有,效,期的;
2、企【业三年内有》2,次被列入衢州—市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中,不良行为《按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管理下同);
3、!三年内发生1起【三,。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或发生2【起及以上四级安全事!故的;
4、—。三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拖欠】民工工资《集体投诉或闹事的;!
5、人员》、场:所等发生变化不【符,合,第七条?规定条件的;—
6、发现登记条】件或文件及资格预审!文件:有弄虚作假的;【
7、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
(二)中》介服务企业
—1、企业相关资【质证书超出》证书有效期的;【
2、企业三年【内有2次被列入衢】州,市,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
3】、,监理企业违》反监理程序不按【规,定履行?监理:责任经指《出后不及时改正的;!。
4、监理企业【降低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监理活动【与施工企业串通规】。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经指出不—及时改正《的;
5、》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经调查】核,实负有重要责任的;!
,6、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不《按照法定《程序组织《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造:成招投?。标过程混乱存在不】公平、不公》正行为经招》投标管理机构调【查核实属招标代理机!构责任的;
7【、检测机《构弄虚作假出具【检测报告或》应,到现:场检测项目》检测人员未到现【场检:测而:签,署检:测报:告,的;
8、》人员:、场所等发生—变化不符合》第七条规定条—件的:;
9、《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应《予以清退的
】 : , 第十六条 【凡被衢州市建—设局:清退的建设工—程,企,。。业应注销其登记证】和交易证并》视情节?轻重:可限制其2至5年】内不得再进入—衢州建筑市场
】 第十七】条 ?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已!被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业的工程所在地管】理部:。门应暂扣其登记证】待停业期满》后再发还
》 第十八!。条 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进衢备案登记!手续时提《交的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登记《申,请,表,和领取的登》记证中?的,内,容发生变《更或中止《在衢从事建筑活动】的应自变更或中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外地建设工!程企业?遗,失登记证的应在衢】州市级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向—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申,请补办
《。 : 《第十九条 —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应】在登记证有效期到】期前30天向衢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申请续!办登:记证超出《有,效期的自动失效
第!四章 ?。 附 则
【 第二十条! 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违》反本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理】由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 第二十—一,条 :。 ,境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登—记手续另行规定
】 —第,二十:二,条 各县》(市:)对:外地建设《工程企业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已在衢?州,市区办理过进衢备】案,登记手续《的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到各县(市)承接(!投标)工程业务的可!凭,市颁发?的登记证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再到当—地,的工程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交易证方可承接(投!标,)工程业务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衢州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已?在,衢州市区承接工程】业务的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应在2006】年10月1日—前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登【记手续?原衢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市外建?筑企业进衢施工管】理的通知《(衢建建《[200《5]2?。9号)?同时废止
! 附件1、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登记申?请表:格式
】 ? 2、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临时进?。衢备案登记申—请表格式
【 , ?。 : 3?、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格,式,
【 《4,、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临时进衢!备,案登记证格式
】 》。 ? 5:、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印章留模登记表【格式
】 , : , 6、?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驻:衢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 ? ,附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