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河南省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设计、安装规范 ! D》B41/《48:5-2006— 前 言 】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合理设》。计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  :。本标准第4、—5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他为【推荐性条《款    】 本标准由》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并【起草 》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本标—准归口管理单位河南!省公安厅消防局 ! ,  :。   本标准起草】人范平安《、王建?刚、邓建华、—刘正勤、雷智勇【、施秀琴、》江 波 》    《本,标准自2007【年1月30日—起施行 《 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设计、安装规!范 《。 1: 范围   !  标准规定了【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的术语、设计范围】、设计要求》和安装 【 ,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的设计与安】装,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 GB 500【4,5-19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 5009》8-1998—(2001年—。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  ?   GB 501!1,6-:19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 3 术语 !     3.】1 :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 】    《是指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或由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线《路及简易控制装置】组成的?自动感烟报警—装置:。该系统内的探—测器可独立工作也可!组成:系统:   —  3?。.2 小型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   是指独立设】置或:附设在?其他多层建筑—内的四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地上建筑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 《 , 4 —设计范围《 :     下列建!筑应设计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 —    《  :小型: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公共休闲活动场所】等;   】   家庭旅—馆、小?型百:货商店、超》市、:小,型餐饮?场所等商业》经营场所; —    —  别墅、豪华【。住宅等?; :      】幼儿园宿舍》、儿童活动用房【学校集体《宿舍等;《 《     小型门】诊、:医院的病房养老院等!;    】  室?内可燃物较多的集贸!市,场等; 《      !可燃物较多》的私营企业、家【庭式小?作坊等?;    】  生产性企业【集体宿舍、建筑【工地工?棚等   】。  注以上场所【的相:关条件达到》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年,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其》。他国家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 : 5 设计要求】 《    5.1【 ,一般:规定 —   ?  小型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公共休!闲,活,。动场所设置》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时应在音控室、包】房、走道等部位【设置:独立式?感烟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 【     【 其他场所应—在可燃?物较多和人员较集中!的部位设置》探测器; 【    《  每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4》0m:2;:      !同,一区域?内安装?探测器大于20【只的宜组成系统系】统,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     应选用】。光电散?射原理的感烟探测】器,选用的产品应经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并取得消防产—。品3C认证证书【 ?。     》5.2 主》要,功能要求 】     》声、光报警功能在】距探:测器3m远处报警】声响应大于80d】B;  】    故》。障状态、《报,警状态、电》池欠压状《态的提示功能—;  —    探》测器采用电池供电】电,池容量应能保证探测!器正:常工作不少于一年;! 《  :    《自检功能自检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   ?   对于》互联式报《警装置当一只报【警器发出火》灾报报警信号时与】。其连接?的其他?报警器亦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     》5.3 布置 !   ?  : 应在相互独立【的每个房间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宜居中布—置;  【。   ? 3:00m2《以下的场所按照每】只探测器保护—面积:不大:于40?m2:布置;3《00m?。2以上?的场所探测》器布置应按照GB !50116》-1998执—行 — 6 安—装 《  :  : 6.1 》。安装位置 —。     6.1!.1 适宜的—安装位置 【    《  探测器应安装】于房:。间顶部,《并宜居中; !   ?。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    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    》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 —   ?  : 当屋顶有热—屏障时?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或屋顶—的距离应符合GB】 5011》。。6-1998中8.!1.11条》的规定; —    》  锯齿型屋顶【和坡度大于15【。°的人字型屋—顶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一,排探测器《。探测器?下表面至屋》顶最:高处的距离应符合】GB: 50116-【1998中8—.1.12条的规】定; —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    《6.1.《2 不适宜》的安装?位置及环境 —    —  可能《会产:生蒸汽和油雾的场所!如厨房等; — 《     有水雾】滞留的场所如—浴室等; 【。 ,  :   ?有,大量粉尘的》场所; 【     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的场所—     6!.2 安装要求 !。   《  独立式报—警装置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装规程并符合如】。下规:定   【   探测器在投入!使用前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 : , ,   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可靠; !     》 ,探,测器指示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  :  : 6.3 系—统布线 【    多个探【测器组?成系统时线路敷设】要求如?下, 《。     》传输线路采》用电压?等级:不小于2《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铜芯绝缘《。导,线截面积不小—于0.75 mm】2铜芯电缆截面积不!小于0.5》mm2?; 》     传—输线路宜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   — ,  宜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正极“+”线应为】红色负极“-”线应!。为蓝色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  :   非报警系统】的线路不得同—穿,于同一管内或线槽内!。 , , , ,    6.4 维!护    】  使用或物业【管理单位应按照产】品有关操作》规程进行维护、【管理和保《养; —     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的原理、性能和维】护要求; —  ?    每周应【。检查探?测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每半年应检【查探测?器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      有电!池欠压或《故障指示时应及时】更,换电池或进行维【护;每1《0年应?更换一次《探,。测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