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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区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衢州《市区(含柯城区【、衢:江区)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区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市:区物业管理行业【重大问题的调—研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柯城区、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负责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各街道】(乡镇)《、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培【育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 市《区两级发改、规划】、综合执法、价【格、财税、公安、】司法、环保、工【商、人防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调解物业管理】活动的纠纷》协,助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辖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物业管理》领导机构协调解决】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并建立物》业管理?。争议化解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 第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行业作为新兴服【务业予以重点扶【持和培育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进—程鼓:励创新物业》管理机制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   房屋【等物业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并承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拒绝履行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履行相应的!义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物业的共同—设施设备配置、建筑!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第十条 》 ,物业管理区域具【备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求—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等 (一)—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六十以上的; 】(二)?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建设单位】未及时报告》的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辖【区,物业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要?求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居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协助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前一次?性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预缴】筹备:经费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收代【管具体预缴》标准为?物业管理区域内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含5万平方米)!的物业为2万元【5万平方米至10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为3万元10万平!方,米至:。2,0万平?方米(?含,20万平方米)为4!万,。元2:0,万平方米以上—。的为5?万元筹备《经费:的使用应坚持—合,理节俭、专款专用、!多退少?补的原则 第十【一条  首次业主】。大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集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做好指导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筹备组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 筹备组—应当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做:好筹备工作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本—。条第:。二款内容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凡需【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应【由业主本《。人签名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代表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定的【事项征求其所代表】业主的意见业主可以!书面委托的形—式约定?由其推选的业主代表!在一定?期限内代《其行使共《同,。。管理权具体推选及】表决办法委托—。内容、期限、—权限:和,程序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改造、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具体可以采》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 业主?大会在其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九》条确:定的:主要事?项作出规定 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供业主大》会,选用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第十七条 —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对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出具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和印章刻制证—明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和—使用:印章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备案部门【。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负责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的具体工作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对》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四)及时—。了,解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 (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配:合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管理工《作;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告知—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听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意见  业主委【员,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业主委》员会委员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7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内容《和议程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书面记录并存档!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应当有参会委【员的签字确认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书面告》之辖区物业》主管: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三?至五年具体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3《个月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并报:告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和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任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进行前期管理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证时应提交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服务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但是: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物业管理区域内总】建筑:面积低于3万平【方米的?经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同意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向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和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预(!销)售物《业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并,在物业预《(销)售5日前向】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和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建设单位在预(销!)售物业时应当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予以明示【并有义务《作,。出说明 建设单【位在预(销)售物业!时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明确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相关收费内容、标!准等事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主管—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设】单位预(销)售【物业时应当公布【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并在物《业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示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供建设《单位选?用 第二十四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尚未届】满但业主大会已【经成立?并已按?规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建设单位负责续签物!业服务合同》或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告同时—报,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和】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介入物业施工过程发!现不利于物》业使用和管》理的及时向建—设或:施工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邀请物—业服务企业参与 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环卫、市【政等共有《设施设备竣工验【收后应按《时移交给相关专业单!位 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物业时应当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进行查验作相应记!录发现与竣》工,验收资料《不相符?合、缺失或者—有质量问题的—应当向辖区物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辖区?物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成和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妥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规定办理物业【的承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资:料并签订物业—管理交接验收协【议报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物!业,承接验收应邀—请辖区?物业:主管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接收【。的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物【业服务企业》撤出小?区物业服务》的将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待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时》再移交给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七:条  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应当在》开,发用地出让条件【中明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七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其中千分之三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千分之】四为物?业管理经营用房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均为住宅的按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七,配,置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均为非住宅的按!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与新建物业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其面积、位】置应当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中?载,明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应配置在—小区主?要,。沿街(路)位置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将规划》审,定的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平面图报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在物业《交付后将《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位置等基本情】。况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予以公示 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利用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场地》、共用?部分进行出租—、经营?的所得收益》可以用于弥》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的不足或者物!业服务?的其它方面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一《。次性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前期物业】服务开办费开—办费主要《用于早期介》入物业服务》管理:费用(?含人:工工:资)、物《业管理?用房装修、物—业办公?设备用品购置等开办!费,可采用实物补贴【或者:货币补贴方式具【体标准和使》用办法应当根据物】业的具?体情况通过投标【书约定或者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   ? 开办费《使用办法应》。当,明确:。前期介入物业—服务标准《和管:理费用额度、—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标准?。和费:。用额度?、物业办公设备【及其他用品购置【标准和费用额度等开!办,。费用于物业管—理用房?装修、物业办公设备!及其:他用品?购,置形成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在—前期物业服务期【满后:移交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建:筑,总,面积低?。于2万平方米的物业!可以委托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建?设单位应一次性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支【付前期?物业服务开》办费并?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关【资料等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开》办费使?。用帐册并《在业主大会成立时向!。全体业主《。公,示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 第三十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 ,提倡业主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具【体办法由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老》住宅区、规》模较小的住宅—。区及开放的不—适,宜,进行规模物业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或单幢住《宅,楼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按区域、】物业现状进行—整治成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按照“菜《单式”的服务内容、!标准为业主提供相对!。应的服务《 第三?十一条  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其《内容由双方约定【 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应当事先经【。业主大会《审查同意但业—主大会已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的,除,。外 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具体金额和处置【办,法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第—三十二条 》 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等级【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将物—业服务项目、内容】、标准及收费等【级、标准、服务【电话等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业》主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听取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业主满意度调查】 第三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专】业,公司实施《但,不得:将该物业的整体服】务事项委《托他人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未作约定的】预收:期不得超《过1:2个月 《物业服务费自房屋交!付使用、购房者(业!主)领取钥匙—次月起计《。收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及因建设】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物:业交:付手续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具备交】付条:件但业?主无正当理》由不办理交付手【。。续以及已《办理交付手续—尚未入住的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交纳建设单》位向物业买受人作出!减免物业服》务费承诺的由建【设,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三—十五条 《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约定由非业主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廉租住房、政】府投资建设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费由财政】承担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转让方、出租—方应当在办理物【业产权交易、出【租手续后30日【内将物业转》。移、出租的》相关信息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区域:内实际使用的个【人、单位等》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如《因技术层面的原因不!。能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的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并签订委托代收!协议支付相应—的代:收,手续费 《。二次供水电费、【电梯电费等按—实分摊给业主(非】业,主使用人《) 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洁、绿化等物—业服务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用气与民用》同价 第三十—七条 ?。。 物:业服务企业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管:理的各项资》金应当按规》定建账立《。制其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公布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实行包干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定期公布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经营所得的收】支情况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就合同是否续签【或终止进行协商如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工作但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仍未组【织选聘的可在辖区】。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小区物业服务时!。应按照浙江》省,物业项目服务—退出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相关制度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有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争《先创优、资质升【级的奖励办法及税费!优惠等扶持》政策由?。市、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五章 物业!使用与维护 — 第四十一条 【 业主在使用物【业,时应当遵守》管,。理规约 管理规约】自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对!。。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供业《主参考 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一)违法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三)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四)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绿【地及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擅自改》建,物业共用《部位;损坏或擅【自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五)超】标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六)!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七)任意弃【置垃圾?、杂物; (八【)饲养家禽、家【畜; ?(九)?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上任意涂写、—刻画、张贴;— (十)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十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装修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发—现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对行为【人进行劝阻》。、制止并要求行为人!及时改?正;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由物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  单位、个人【。敷设电线、燃气【管道和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时?。更,新老化电气》线路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用电、用气 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为供电《企业:应当及时予》以制止?。电力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中—止供:电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未,首先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的建设单位不得!将车库、车》位出售、赠》与、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 建设单位》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车库》、车位的《处分情况并与业【主协商?处分空置《的车库、车位业【主要:求承租空置的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  :   ?第四十五条 —。 ,业主车辆较多—的物业管理区域【经业:主大会同意可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车位的业主】委员会可以申请公】安或综合执法部【门,协助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地:面,。泊车位和行车路线】但划定的车位—。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不得?损坏绿地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得!阻碍消防通道和占用!消防登高场地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尚未充分利用】的不应再设》置规划?以外的车《位 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车位《提供给相关业主使用!的车位?。的分配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 小区内泊位—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泊》位费单独列》账独立核算除—维护车辆停放场地】及设施有《效使用?。和泊车管理》。的必要开支外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将泊位!费用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泊位费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并向《业主大?会报告 第四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泊车位《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平:时用于出租的可以纳!入小区物业管—理相关管理》事宜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但收取的《租赁费中应保障【人民防空工程—日常维护管理—和泊车管理》的必要支《出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的管理《发,现有车辆停放阻碍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道,路、损坏《绿地:、妨:碍其他业主使—用物业?或大型车辆和载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会同业?主委:员会向综合执法或】公安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其管理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按规定进行—维护管理; (三】)开展防《火巡查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报告—业,主委:员会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 (四!)物业服务》合同依法约》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十【九条  不适宜【进行规模物》业管理的区域—或单幢建筑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十条  国!家规:定保修范围内的物】业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定已正常移交给相】关专业单位的—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由?相关专业单位负【责 专业单位因实施!共有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应当提【。前7日公示告—知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 维修【、养:护、更?新改造过《程中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绿地及》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当事前公《示告知全体》业主并征得直接利】害关系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采取措施保障!。通行安?全及时恢复原状【广大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给予配合与支持】 第五十一》条  建立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物业保修金》作为保修期内物业维!修,费用保证的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建筑物共【有部分、建筑区划】内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物业保?修,金由建设单位按【规定比例《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交纳具体!交纳方式《、,标准、启《用和退还等》按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保修金退还时应!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所有物业维【修无遗留问题时方】予退:还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按,规定的标《准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交纳具体交】存,。、,使用和管理办法【按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未设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所需的经费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相?关业主按照房屋【。。权属证书登记的【。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摊 应当按首期!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的35%—设立应急备用金用】于涉及房屋安全【。、停水、停电—、电梯停运、消防设!施损坏、排》污管道损《坏,等紧:急情况下《的,。维修和更新  发】生前款规定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房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提出建议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证明!核实:可直接拨付维修资金! 第:五十:。二条  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过程中出现国家规定!。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房屋质量问题的先!。报物业服务企业协】调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如有争!议的可以由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调?解,在争议调解处理期】。间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仍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有—违反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 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业主决定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自我管理的【依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2000年!1月5日衢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衢州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市政府第9号令)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