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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区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衢州市区(含柯!城区、衢江》区)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区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市区物业管理】行业重大问题的【调研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柯城区—、,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负责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各街道(乡镇【)、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培:育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 市区两级发改】、规划?、综合执法、价【格、财税、公—安、:司法、环保、工【商、:。人防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调解物业】管理活动的纠纷协助!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辖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物业:管理领导机构协【调解:决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并建立物业管理争!议化解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 第六条  !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行业作》为新兴?服,务业予以重》点扶持?。和,培育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进程鼓励创新物】。业管理机制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   房【屋,等物业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并承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拒绝履行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履!行,相应的义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九条 【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物业的共同设【。施设备配置、建筑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第—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具备》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求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等— (:一,)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六十以上的】; (二)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建设单位未—及时报告《的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辖区物?业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要求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居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协助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前一次性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预缴—筹备:。经费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收代管具体—预缴标准为》物业管理区》域内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含?5万平方米)的【物业为2《万元5?。万平方?米至10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为3万元10万】平方米?至20万平》方米(含20万平】方米)为4》万元20万平—方米以上的为5万】元筹备经费的使用】应坚持?合理节?俭、专款专用、多】退少补?的原则 第十一条 !。 首:次业主大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集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做好指导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筹备组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 筹备?组应当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做好筹备!工,作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本条第二款【内容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凡《需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应由业《。主本人?签名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代表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定的?事,项征求?其所代表业》主的意见业主可以】书面委托的形式约定!。由其推选《的业:主代表在一定期【限内代其行使共同】管理权具体推选及表!。决,办,法委托内容、期限】、权限?。和程序?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改造、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具体《可以采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 业主大会在其【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九条确定的主【要事项作《出,规定: ,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供》业主大会选用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对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出具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和!印章:刻制证明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和:使用印章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备案部门【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负!责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的?具,体工作?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对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四)】及,时了:。解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配合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管理工作;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告知: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听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意见  业主【委员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业主委!员会委员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7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内容和议程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书面记录并》存档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应当有参》会委员的签字确认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书面告之—。辖区物?业,主管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三至五年具】体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3个?月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并报告《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和!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任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三章 —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进行【前期管理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证时应提交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服务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但是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物业】管理区域《内总建筑面积低于】3万平方米的—经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同意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向【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和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预(销)—售物业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并在物业预(销!),售5日前向》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和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建设单位》在预(销)售物业】时应当?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予以明示并有】。义务作出说明 建】设单位在预(销【)售:物业时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明,确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相关收费内容、标】准等事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主!管,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设单位预【(销:)售物业时应当公布!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并—在物业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示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供建设单位—选用 第二十—四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尚未届满但业主大!。会已经成《立并已?按,规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建设单位负责—续签物业《服务合同或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告同时报【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和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介入】。物业施工过程发现不!利于物业使》用和管理的及时【向建设或施工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邀请物》业服务企业》参与 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环卫、市政!等共有设施设备竣工!验收后应按》时移交给相关专业单!位 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物业?时应当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进行查验—作相应记录发现与】竣工验收资料不相】符合、缺失或者【有质量问题的—应当向辖区物—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辖区物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成和!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妥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规定办?理物业的《承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资料并《签订物业管》理,交接验收《协议报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物业承接验收!应,邀请辖区物》业主管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接【收的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物业服务《企业撤出小区物业】服务的将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待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时—再移交给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七条?。  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应当在—开发用?。地出让条件中—明,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七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其中千分之三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千分之四为物!。业管理经《营用房?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均为住宅的】。按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七:。配置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均为非—住宅:的按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与新】建,物业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其面积!、,位置应当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中载明!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应配置在小区主】要沿街(路)位【置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将】规划:审,定的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平面图报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在物【业,交付后将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位置等基!本情况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予以:公示 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利用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场地、共用!部分进?。行出租、经营的【所得收益可以用于弥!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的不足【。或者物业《服务的其它》方面: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一!次性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前期物业服务开【办费开?办费主要用于早期介!入物:业,服,务管理费用(—含人工?工资)、物业管【理用房装修》、物业办《公设备用品购置等】开办费?可采用实《物补贴?或者货币补贴方式具!体标准和使用办法】应当根据物业的具】体情况通过投标书】。。约定或者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开办费使!用办法应当》明确:前期介入物业—服务标准和管—理费用额度、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标准和费用额【度、物?。业办公设《备及其?他用品购置标准和费!用额度等开办费【用于物业管理用房】装修:、物业办《公设备?及,其他用品购置—形成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在前期物业服—。务,期满后?移交业主《委员会 《 ,物业管理区域的【建筑:总面积低于2万【平方米的《物业可以委托—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建设单位应一次性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支付!前期物业服务开【办费并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关资料等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开办》费使用?帐册并在业主大会成!立时向全体业主公示!。 ,。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 第三十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 提】倡业:主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具体【办法由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老住宅?区、规模《较,小的:住宅区及《开放的不适宜—进行:规模物业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或单幢《住宅楼?。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按区域》、物业现状进行整治!成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按?照“菜单式”的服】务内容、标准—为业主提供》相对应?的服务 第》三十一条  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其内容由—双方约定 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应当事先》经业主大《会审查同《意但业主《大会已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的除外【 ,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具体金额》和处置办法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第三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等】级,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将物业服务!项目、?内容、标《准及收费等级、标】。准、服务电话等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业主》。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听《取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业主满【意,度调查 第三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专【业公司?实,施但不?得将该物《业的:。整体服务事》项委托他人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十四条 》 ,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未【作约定的预》收期不得超》过12?。。个月 物业》服,务,费自房屋交付使用、!购,房者(业主)领取】钥匙次月起计收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及因建【。设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物业交付手续—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具备交付【条件但业主无—正当理由《不办理交付手续【以及已办《理交付手续尚未入住!的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交,纳建设单位向—物业买受人作出【减免物?业服务费承诺的【由建设?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三十五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约定由非业【主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廉租住房、政】府投资建设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费由财政—承担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转让方、【出租方应当在—办理物业产权交易、!出租手续《后30日内将—物业转移、出租【的相关信息》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区域】内实际使《用的个人、单位等】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如因技《术层:面的原?因,不能: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的】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并签订委!托代收协议支—付,相应的代收手—续费 二《。。次供水电费》、电梯电费等按【实分摊给《业主(非《。业主使用人》) 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洁、绿《化等物业服务—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用气与民用同价【 第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管理的【各项:。资金应当按规定建】。账立制其《。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公!布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实行包【干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定期公!布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经营!所得的收《支情况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就合同是否续】签或:终止进行《协,商如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工作但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仍未组【织选聘的可在辖区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小:区物业服务》时应按照浙江省物】业项:目服务退出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相关制度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有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争先创优、资!质,升级的奖励办法及税!费优惠等扶持—政,策由市、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五章 物业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一条  业主在】。使用物业《时应当遵守》管理规约 管理【规约自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对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供业主!参考 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一!),。违法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三)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四)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绿地—及,。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擅自】改建物?业共用部位;—损坏或擅自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五)超标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  (六《)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七)任意弃置】垃圾:、杂物;《 (八)饲养—家禽、家畜;— (九)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上任意涂写》、,刻画、张《贴; (十)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十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装修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发现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对行为】人进行?劝阻、制止并要【求行为人及时改正;!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由物?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  单位!、,个,人敷设?电线、燃气》管道和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时更新》老化电气线》路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用?电、用气《 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为供电!企业应?当及时予以制止电】力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中止供—电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未首先《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的建设单位!不,得将车库、车—位,出售、?赠与:、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 建设单位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车库、车位!的处分情《况并:与,。业主协商处》分,空置的车库、车【。位业主?。要求:承租:空置的?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第四十?五条  业》主车辆较多的物业】。管理:区,域经业主大》会同意可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车位?的业主委《员,。会可以申《请公安或综合—执法部门协》助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地面泊车位和行【车路线但划定的车位!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不得【损坏绿地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得阻:。。碍消防?通道和占用消—防登:高场地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尚!未充分利《用的不应《。。再设置规划以外的车!位 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车》位提供给《相关业主使》用的:车位的分配》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 小区内泊】位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泊位费【单独列?账独立核算》除维护车辆停放场地!及设施有效使用和】泊车管理的必要开支!。外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将泊?位费:用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泊位费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并—向,业主大?会报告 第四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泊车:位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平时用于出租的可以!纳入:小区物业管》。。理相:。关管理事《宜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但,收取:。的租赁费《中应:保障:。人民防空工程日常维!护管:。理和泊车管理的【必要支?出,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的管《理发现?有车辆停放》阻,碍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道路、损坏绿【地、妨碍《其他业主使用物【业或大型车辆和【载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会同业主委员!会向综?。合执法?或公安?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其管理《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按规定进行维护】管理; (三)开】展防火巡查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报告业!主委:。员会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 (四》)物业?服务合同依法约【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十,九条  《不适宜进《行规模?物业管理的》区域或单幢建筑【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十条  国—家规定保修范—围内:。。的,物业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定已正常》移交给相关》专业单位的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由相关】。专业单位负责 专业!单位因实施共有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应《当提前?7日公示告知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 维修、养护、】更新改造过》程,中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绿地及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当,事前公示告知全体】业主并征得》直接利害关》系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采取措施保!障,通行安全及时恢复】原状广大《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给予配合与支持 】第五十一《条 : 建立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物?业保修?金作为保《。。修期内物业维修【费用保证的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建筑物!共,有,部分、?建筑区划内》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物业保【修金由建设单—。位按规定比》例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交纳?。具体交纳方》式、标准、启用和】。退还等?。。按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保修金退还时—应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所有物业【维修无?遗留问题时方予退】还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按:规定的?标准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交纳具体【交存、使用和管【理办法按《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未设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所需的经!费,。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相关业【主按照房屋》权属:证,书登记的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摊 应当按首期!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的《35%设《立应急备用金—用于涉?及房屋安全》。、停水、停电、电梯!停运、消防设施损坏!、排污管《。道损坏?等紧急情《况下的维修和更【新  发生前款【规定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房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提出建议—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证明核实可【直接拨付维修资【金 第五十二—条  ?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过程中出现—国家规定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房屋质量问题—的先报物《业服务企业协调【。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如有争议!的可以?由,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调解】在争议调解处理期间!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仍: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有【违反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业主决定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自我管理】的依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200?0年:1月5日衢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衢州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市!。政,府第9号令)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