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0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消防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求真务实的【原则
第三条! 消防工作考核【。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对象为6个》县(:市、区?)政:府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综合考核】。各地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安全责任、市政【府部署?的其他工作、日【常督导考核及管理创!新六个部分 —
第二章 组织!实施
》 第五?条 考核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会同市综治!办,、发改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文广局、安》监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
第《六条 ?消防工作《考核工作程序
! (一)明确任务】。每年3月底前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本?办法明确并下达各】县(市、区》)政府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管委会《。消防工作目标任【务
(—二)督?导抽:查每年年中》组织一次消防工作】抽查
(【三)日常考核—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日常!考核:考核成绩直接—。计入年终考核成【绩
? (四)年度自查!。每年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逐【项进行?自查形成年》度自查报《告于次年1月5日前!报,市政府并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
: (五)年终考核】次年初消防工作考】核与:全市平安综治工【作考核一并》组织:进,行考核工作操作细】则由考核工作组研】究制定考《核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暗访调?查,等方式?按照考核工作操作】细则:逐项细化并进—行量化评分》
考核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7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发生重大以上!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六)审】定考核?结果经考核工—作组审议后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上?报市政府审定—
《(七)通报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向各县(市》、区:)政府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通报
《 第三章 结果运!用
第七【条, 经市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交由市委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八条 考核》得分按比例计入全】市平安综治工—作考核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总:。分考核结果作为全】市平安综《治考:核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扬 《。
第《十,条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在【考,核结果?通报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第十一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政府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指“《。以上”均《含本数“以》下”均不含本数【 ,
, 第十四》条 相?。关数据的年度统【计时:限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3年起施行已签订责!。任,。书的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与本办》法,规定:的消防?工作考核一并进【。行不再另行组织
! 附件政府消防工!作考核计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