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0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消防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求真》务实的?原则 ?
第三》条, 消防工作考—核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对?象为6个县(市、区!)政府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综合?考核各地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
】 各县(市、【区)政府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安全责任【、市政府部》。署的其他工》作、日常督导考核】。及管理创新六个部】分
?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五条 《考核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会同:市综治办、发改【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文广局、!安监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第六条】 消防工作考核【工作程序
— , (一?)明确任务每年【。3月:底前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本办法【明确并下达各—县(市、区》。)政府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管!委会消防工作目【标任务
》 ,。 (二)督》导抽查每年年中【组织一次消防工作】抽查
(三)!日常:考核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日常考核考核【成绩直接《计入年终考核—成绩
(四)!年,度自查每《年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逐】项进行自查形成年度!自查报?告于次年《。1月:5日前报《。。市政府?并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五【)年终考核次年初消!防工作考核与全【市平安综治工作考核!一并组织进行考核】工作操作《细则由考核工—作组研究制定考核】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暗访调查等】方式按照考》。核工作操作细—则逐项细《化并进行量化评分
! 考核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7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发生重—大以上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六):审定:考核结果经》考核工作组》审议:后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上报市政—。府审定
— (七)通》报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向!各县(市《、区)?政府: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通报 —
?第三:章, 结果运用》
第七条 经!市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交由市委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八条 考《核得:分按比?例计入全《市平:安综治工作考—。核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总分?考,核结果作为全市平安!综治考核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扬
— 第十条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在考核结果!通,报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
第十一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政府及?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进行考核 【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指“以—。。上”均含《本数“以下”均【不含本?数
第—十四条? 相关数《据的年度统计时【限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3年起施【行已签订责任书【的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与本?办法规定的》消防工?作考核一并进行不】再另行组织
】 附:件政:府,。消防工作考核—计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