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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行政区域住宅!小区社区配》套用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 为进一步明确越】城区行政区》域住宅小《区社区配套用房【建设管理相关要求完!善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强化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社?区配套用房》是指城市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及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房   】第,三条越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和新实施城中村】改造社区配套用房】的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四条越?城区政府、市直【有,关,。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社区配》套用: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民政】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城市规划》区的现状会同—。越城区?政,府、市直有关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社区!划分设置的总体意】见   规划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出—。的社区划分设—置总体意见》编制社区布》点规划?负责对集《中配建的社区配【套用房?面,积及配?套,标准等?内容提出规划要【求并对规划设计审】查把关 《 , 越城区《政府:、市直?有关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社区?的划:分、社区居》委会的设立;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负责社?区配套用房的规划、!监督与管《理通过对规划、【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房屋产!权证发放等环节的】协,。调控制确《。保社区配套用房【落到实?处  ? 第五?条  社《区配套用房按—照集中、实》用、方便的》原则以社区为—单位进?。行建设不再要—求每个住《宅小区都配建—社区:配套用?房   第六条【  根据《社区布点规》划越城区行政区【域新建住宅小区原】则上按照《每15003—000户(以—200?0户左右为宜—),设立一个社区  】 社区配《套用房?根据:社区:规模大小按不—低于社区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且!每个社区的配套用】房,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进行配置20【00:。户以上的社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5平方米配置 】  社区辖区—。单位的操场》。、文体健身设—施等场所《按照“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对社—区居民开放其面【积不计入社区配套用!房总面积   新】建住宅小《区社区配套用房【设,立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应】。设有不少于60平】方米的?敞开式?服务大厅服》务中心实行》统一形象、统一功】。能、统一标识—。、,亮牌服务  — 第七条  在新建!连片小区规划—时须明确该区域【社区配套用》房集中配建的具【体要求、位置、面】积和:结构等并征》求民政、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社区意?见社区配套用房应根!据服:务,范,围合理布局并结【。合所在?区域其他配》。套服务用房按照功能!相对独立的要求进】行设置   是【。否需:集中配建社区—。配套用房以》及社区配套用房的】面积由规《。划,部门:。在规划条件书中【予以明?。确   第八条需集!中配建社区配套用房!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社《区配套用《。房纳入?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小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检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第九条集【中配建的社区配【套用房?在规划评审、论【证,、建设和验收—等过:程中民政《、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社区—须,指定专?人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加【强监督社区》配套用房验》收合格后在三个月】内移交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及时接收   第】十条社区配套—用,房属于?由住宅小区建—设单位附《带建设?的公益性公建—配套设施其建设成】本列入住宅》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 】  社区配套用【房的产?权归属?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其】日常管理、维修、改!造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使用权属于社区居】委会社?。区配套?用房:由民政?部,门负责监《督使用 《。  第十一条—。禁止将所接收的社区!配套用房及设施擅自!进行分割、》转让、抵押》严禁挪作他用  】 第十二条对未【按规划?要求配?建社区配《套用房或达》不到配建标准—要求的由规划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不予通过》规,划核实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批准的规划建设!社区配?套,用,房,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不良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