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化!节水型城市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绍兴市区!城市供水管网通达】范,围内从事取水、供】水、用水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 各区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把城市!节约用水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目《标责任制强化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增加公共财政投入!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 ,第,。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工作—
: 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节水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的节约用!水工作以《及城市供《水管网通达范围内的!农村节约用水—工作
经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节约用水工作
】 发改、教育—、科:技、财政《、环保、建管、【规划、卫《。生计生、统计、【城管执?法、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区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与综《合利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全面推进与因地【制宜、?超额加价与节约奖励!、政府?引,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 第六条 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产业结—构布局应《当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遵循节《水优先方针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积极发展节》水型工业、服务业】鼓励回用再》生水综?。合利用雨《水、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
》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级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市,区水资源《和城市供水状—。况编制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各区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节水型城】市、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建设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浪费用水】的行为进行制止、】举报
对—市区节?约,用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 第九条 —市建设?、经信等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订城》市生活用水》定额和工业》用水定额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用水定额应当结】合市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城市》供水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节约降耗和严于省用!水定:额的要求制订或修】订
用水定【额可作为《城市经济发展涉【水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用水设计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基数确定和计划用】水管理?等依据
—第十条 年—取用城市公共供【水2000立方米及!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其用—水计划?根据用水户的申【请,。、用水户《前3年的用》水,情况:、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及《城市供水能力、行业!用水定额等因—素核定
《 第十一条 经!核定:的用水计划执行中确!需增加用水量的用水!户应:当向原核定》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增加】的理由经批准后方】可按重新核定的水量!用,水,
第十二条【。 非农《业用水户《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设施!居民用水推》行一户?一表制计量到—。户;非居民用水户】推行总水表与—分水表分《别计量的分级计【量制度生产经—营用水与生活用水应!当分开计量》工业:企业的主要用水【车间:和用水设备应—当,单,独安装?计量:。。。设施
第十三】条 :。 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别建立节约用水稽核!制度加强对用水户】。。。。的节水?指导:。和非:居民用水户的节水】稽核
第十【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用水户】必须保证节》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已建建设项目没有!配套节水设施—的,。应当按照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配套节水设【施建:设节水设施建设【所需:费用列入项》目预算或者生产成】本
第十五条 ! 大:耗水工业和其他大耗!水建:设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含合?理用水的专题论证】内容发改等主—管部:门在:依法核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对该项内【容一并予以审—查,
发改》、经信、城市—节水、水利、环保等!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与规范严格】控制大耗水企—业的引进和》大耗水项目的—建设
》第十六条 》 ,城市供?水企业、非居民【用,水,户应当加强》。供(用)《水设施?的维修管理定—期进行管网查漏【;对管网漏》损率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及,时维修和改造
!第十七条 》 工业用水应—当采用节水型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生—产设备冷却、锅炉】冷凝以及洗涤等用】水应当循环》使,用、综合利用—降,低单位?产品产出的平均【耗水:量,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国家或者》省规定的要求—
第《十,八条 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每5年进行节水【评估其中大》耗水的用水户由城】市节水、经信、水】利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定期【组织进行水平—衡测试经评估或者测!。试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 水平衡测试【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方法:和规程
》 第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 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生产经!营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被?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二十条【 :各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推广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从事生活【用水器具《生产和销售》的单位应当向—消费者?。。推荐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 , 新建房屋使用【公共供水的应当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便器水箱!。和配:件
第二十一条! :建,设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时》应当因地制》宜建设回用水设施
! 新建宾馆、饭】店、住宅小区、单位!办公设施和其他【相,。关建设项目》应当逐?步建设中水回用系统!
: 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后的尾》水进行回收利用【
?第二十二条 【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等用水应—当优先利用江河湖】泊水:、再生水
》。 , 城镇绿地、树【木、花卉等植物的】灌溉应?当推广喷灌》、微灌等节水型灌溉!。方式鼓励利用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水】。
第二十—三条 日》。洗机:动车规?模50辆以上的【单位应当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
】 第二十四—条, :各区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和定价权限逐—步调:整水价实行分类定价!、阶梯式水价—建立激励《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
【。 ,。第二十五条 用水!户应当按照》。计量缴纳水费
【 任何供水—单位不得对用水户水!费实行包《费制
第二【。十六条 《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 非居民用水户在】。用水计划范》围内用?水的:依法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水费;【超过计?划用水的按照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缴纳水费企—业当年投入节水设施!建设或改《造的:超计划累进加—价所收取的水费可】以部分返《。还给企?业,
: 已:按一户一表计—量收:费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实行阶梯式水价有】关单位应加快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确保?。阶梯式水价制度【的全面?实施
第—二十七条 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中递增部分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节水技术研【究、开发、推广【节水设施建》设和水平《衡测试补助节水管】理和奖励
》 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的标准、》收取、使用》、管理以及返还【企业的具《体办法按照省财政、!价格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非居民用!。水户通过节水措施】年度用水量》低于核定的用水【计划的经《节,约用水管理机—。构考核?和城:市节水、经信、财】政等:部门审定后对节【。水数量较大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节水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 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应《当强化对《城市节约用水—的管理按照各自职责!对用水户节约—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第三十条》 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按规定向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提供用水统》计报表并对节约用】水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给?。予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拖延或》者虚报?
第三十一条 ! 违反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节约用水【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绍兴市区】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绍政发—〔2007〕—3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