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化节水型》城市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绍?兴市区城市》供水管网通达—范围内从事》取水、供水、用水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各区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把城市节约用水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目标:责任:。制强化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增加公共财】政投入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第【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工作
! 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节水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的:节约用水《工,作以及?城市供水管网通【达范围内的农村节】约用水工作》
经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节约用水》工作
发改【、教育、科》技,、财:政、环保、建管、】规划、卫生》计,生、统计、城—管执法、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区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与综?合利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全面】推进:与因地制宜、超额】加价与节《约奖励、政府引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产业结构布【。局应当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遵循节《水优先方《。针,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积】极发展?节水型工业、服【务业鼓励《回用再生水》综合:利用雨?水,、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
!。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级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市区水资源和】城市供水状》况编制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各区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节水【。型城市、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建设【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浪?费用水的《行为进行《制止、举报
—。 对市区节约【。用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第九条 》市建设、经信—等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订城市生活用—水定额和工业用水定!额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用水定额应当【结合市?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城,市供水?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节约【降耗和严《于省用水《定额的要求制订或修!订
《用水定额可》作为城市经济发展涉!水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用水设计》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基数确!定和计划《用水管理等依—据
《第十条 》年取用城市公—共供水2000立】方米及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其用!水计划?根据用水户的申请】、用水户前3—年的用水情况、【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及城市供水能力【、行业?用水定额等因素核】定
? 第十一条 经】核,定的:用水计?划执行中确需增【加用水量的》用水户应当向—原核定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增加的】理由:经批准后《方,可,按重新?核定的水量》用,水
第十二条】 非农《业用水户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设施!居民用?水推行一《。户,一表制计量到户;】非居民用水户推行】总水:表,与分水表《分别计量《的,分级计量制度—生产经营《。用水与?生活用水《应,当分开计量工业企】。业,的主:要用水车间》和用水设备应当【单独安装计量设施】
第十三条【 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别建立【节约用?水稽核?制度加强对》用水户的节水—指,导和:非居民用水户的节】水稽核
第【十四条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用水户必》须保证?节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已建建设项目】没有配套节水设【施,的应当按《照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配《套节水?。设施建设节》水设施建设所需【费用列?入项目预算或者生产!成本
第十五条! 大?耗水工业和其他【大耗水建设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含合:理用水的专题论【证,。内容发改等》主管部门《在依法核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对!该项内容一并—予以审查
— 发改、经信、城】市节水、水利、环保!等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与规范严【格控制大耗水企业】的,引进和大耗水项【目的建设
— 第十?六条 ? 城市供水企业、】非居民用水户—应,当加强供(用—。)水设施的维修【管理定期进行管网】查漏;对管》网,漏损率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及时维!修和改造《
第十七条 】 工业?用,水应当?采用节?水型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生产设?备,冷却、锅炉冷凝以及!洗,涤等用水应当—循,。环使用、《综合利用降低单【位产:品产出的平》均,。耗水:量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国家或者省规!定的要?求
第十—。八条 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每《5,年进行?节水评?估其中大耗水的【用水户由城市节【水、经?信、水利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定期组织进行水!平衡测试经评估【或者:测,试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水】平衡测试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方】。法和规程
》 第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生产经营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被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二十—条 ?各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推!广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 从事生》。活,用水器具生产和销售!。的,单位应当向消—费者推荐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新建房【屋使用公《。共,供水的应当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便器:水箱和配件
】第二十一条 建设!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时:应当因地制宜建设】回用水设施
新!建宾馆、《饭店、?住,宅,小区、单位办公设施!。和其他相关建—设项目应《当逐步建设中水回用!系统
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后的尾水进【行回:收利用
第【。二十二条 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等用水应当—。优先利用江河湖泊】水、再生水》
城镇绿地、树!木、花卉等植物【的灌溉应《当推广喷灌》、微灌等节水型灌溉!方式鼓励利用—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水
第二—十三条 日洗机】动车规模5》0辆以上的》单位应当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
第二十】四条 各》区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和定价?。权限逐步调整水【价实行分类定价【、阶梯?式水:价建立激励》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
: ,第二十五条 用水!户应当按照计量缴纳!水,费
: 任何《。供水单位不得对用水!户水费实行包费制】
第二十—六,条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非!居民用水户在用水】计划范围内用水的依!。。法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水】。费;超过计划用水】的按照?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缴纳水】费企业当《年投入?节水设施建设或改造!的超计划累进加【价所收?取的水费可以—部分返还给》企业
? 已按一户一表计!量收费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实行阶梯式】水价有关单位应【加快:。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确保《。阶梯式水价制度的全!。面实施?
?第二十七《条 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中递增部分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节水技术《研究、?开发:、推广节水》设施建设和水平衡测!试补助?节,水,。。管理和奖励
【 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的】标准、收《取、使用《、管:理以:及返:还企业的具》体,办法按照省财政、】价格: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非居民用《水户通过节水—措施年度用水量低】于核定的用水计划的!经,节约用水管理—机构考核和城市节】水、经信、财—政等部门《审定后对节水数量】较,大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节水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 第二十九条 !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应当强化对城!市节约用水的—管理按?照各自职《责对用水户节约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按规定向》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提供用水统计报】表并对节约用水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给予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拖【。延或者虚报
— :第,三十一条 违反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 第?三十二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节约用水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绍兴【市区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绍政发〔2007!〕3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