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绍兴市?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化节水型【城市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绍兴市区城》市供水管网》通达范围内从—事取水、供水、【用,水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各【区,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把城市】节约用水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目标责【任制强化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增加公共财政投【入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第四条 《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工作   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节》水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的节—约用水工作以及城】市供水?管,。网通:达范围内的农村节约!用水工作  — 经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节约用水工!作   《发改、教《育、科技、财政、环!保、建管、规划【、卫生?计生、统计》、城管?执法:、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区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与,综合利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全面推进与【因地制宜《、超:。额加价与节约奖励、!。政府引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产业结?构布局应当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遵循节水优先—方针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积极发?展节水型工业、服】务业鼓励回用再【生水:综合:利用雨水、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  :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级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市区水资源和!城市供水状况编【制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各区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节水型城市、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建设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 ,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浪费用—水的:行为进?行制止、举报   !对市区节约用—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第九条  !市建设、经信等【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订城市生活】用水定额和》工业用水定额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用水定额应当结合!市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城市供水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节约降耗和【严于省用水定额的要!求制订或修订 【  :用水定额可作为城市!经济发展涉水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用水设计《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基数确定》和计划用水管理【等依据   —第十:条  年《取用城市公》共供水200—0,立方米及《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其用水计划根—据用水户的申—请、用水户前3【年的用水情》况、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及城市供水】能力:、行:业用水定《额,等因素核定 —。 , 第十一《条 : 经核定的用水【计划执行《中确需增《加用水量的用水【。户,应当:向原:核定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增加【的理由经批准后方可!按重新核定的水量用!水  ? 第十二条 — 非农?业用:水,户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设施居民】用水推行一户一表制!计量到户《;非居?民用水?户推行总《水表与分水表分别计!量的分?级,计量制度生产—。经营用水与生活用水!应当:分开计量工业企业】的主要用水车—间和用水设备应当单!独安装计量设施  ! 第十三《条  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别建立节约用】水稽核?制度加强对用水户的!节水指导和非居【民用水户的节水稽】核   《第十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用水—户必须?保证节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已建《建设项目《没有配套节水—。设施的应当按—照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配套节【水,设施建设节水设施】建设所需费用列入】项目预算或者生【产成本 《  第?十五条 《。 大耗水《工,业和其他《大耗水建设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含合理用水的】专题论?证内容发改等主管部!门,在依法核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对该项内—容一并予以审查 】 , 发改、《经信、城市节水【、水利、环保等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与规范严格控【制大耗水企》业,的,引进:和大耗?。水,。项目的建设 —  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企业、非【居,民,用水户应《当加强供(用)【水设施的维修管【。理,定期进?行管网查漏》;对管网漏损率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及时?维修和改造 —  第?。十七条 《 工业用水应当采用!节水型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生产设备》冷却、?锅炉冷凝以》及洗:涤等用水应当循环】。使用、?综合利用降低单【位产品产出的平均耗!水量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国家或者省规!定的:要求 ?  第十八条—  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每5!年进行节水评估其中!大耗:水的用水《。户由城市节水、经信!、水利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定【。期组织进行》水平衡测试经—评估:或者测?试,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 , 水平衡测试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方法和规程【   第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生产经营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被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二十条【  各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推广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从事】生活用?水器具生产和销售的!单位应?当,向消费?者推荐?。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 ,新建房屋使用—公共供?水的应当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便器水箱》和配件 《  :第二十一条 — 建设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时应当!因地制宜建设回用】水设施   —新建宾馆、饭店、住!宅小:区、单位《办公设施和》其他相关《建,设项目应当逐步建设!中,水回用系统  【。 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后的尾水进》行回收利用》   第《二十:二条:  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等用水应当优先利用!江河湖泊水、再生水!   城镇》。绿地:、树木、《花卉等植物的—灌溉:应,当推广喷《灌、微灌等节水【。。型灌溉方《式鼓励利用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水  】 第二十《三条:  :日洗机动车规模【50辆以上》的单:位应当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  】 第二?十四条  各区【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和定价权》限逐步调整水价实行!。分类定价、阶—梯式水价建立—激,励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 ?  第二十》五条  用》水户应?当按照计量缴—纳,水费   任何供水!单位:。不得对用《水户:水费实行包费制 】  第二十六—条,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  非居民》用水户在用》水计划范围内用水】的依法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水费;—超过计划用水的按照!。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缴【纳,水费企?业当年?投入节水设施建设或!改造的超计划累【进加价所《收,取,的水费可以部分返】还给企业《   已按》一户:一表计量收费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实行!阶梯式水价有关单】位应加?。快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确保阶梯式水】价制:度的全面实》施 :  :第二十七条  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中递】。增部分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节水技术研究、【开发、推《广节水设《施建设和水平衡【测试:。补助节水管理和奖励! ,  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的》标准、收取、使用、!管理以?及返还企业的具体】办法按照省》财政、价格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  第二十八条 】 非:居民用水户通过节】。水措施年度》用水:量低于核定的用水计!划的经?节,约用水管理机构考核!和城市节水、经信、!财政等?部门审定后对节【水数量较大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节水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 第:二,。十九条 《 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应当!强,化对城市节约用【水的管理按照各【自职:责对用水户节—约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按规定向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提《供用水?。。统计报表并对节约用!水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给予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拖延或者虚!报  ? ,第,三十一条  违反】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节约用水!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绍兴《市区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绍政发〔》20:07:〕3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