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化节水型!城,市,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绍兴市—。区城市供水管—网通达范围内从事】取水:、供水、用水—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 各区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把城市节约!用,水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目标责任】制强化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增加公!。共财政投入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第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工作
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节水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的节约【用水工作以及城市供!水管网通达范围内】的农村节约用水工作!
, 经?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节】约用水工《作
: 发改、》。教育:、科技、财政、环】保,、建管、规划、【。卫生计生、》统计、城管执法【。、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区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与综合利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全面推进与因【地制宜、《超额加价与节约奖】励、政府《引,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 第?六条 ? 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产业结构《布局应当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遵循节水优【。先方:针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积《极发展节水型—工业、服务业—鼓励回用再》生水:综合利?用雨水、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级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市区》水资:源和城市供水—状况编制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各区《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节水型【城市:、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建设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浪费用水的行为】进行:。制止、?举报
? 对市区节约用】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第九!条 市建设、经信!等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订—城市生活用水定【额和工业用》水定额?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用】水定:额应当结合市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城市供?水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节约降【。耗和严于省》用水:定,额的要求制订—或修订
用水】定,额可作?为城市?经济:发,展涉水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用水设计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基数:确定和?计划用水《管理等依据
【 第十条 年取用!城市公?共供水20》00立方《米及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其用水计》划根据?用水户的申请—、用水户《前3年的用》水情况、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及城市供水能力【、行业用《。水定额等因素核定】
第十一—条, 经核定的用水计!划执:行中确需增加—用水量的用水户【应当:向原核定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增加》的理由?经批准后《方可按重新》核,定,的水量?用水
? 第十二》条 非农业用水】户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设!施居:民用水?推行一户一表制计】量到户;非居民用水!户推行总水》表,与分水表分别计量的!分级:计量制度生》产经:营用水与《生活用水应》当分开计《量工业企业的—主要:用水车间和用水【设备应当单独安【装计量设施
【 第十三条 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别【建立节约用》水稽:核制:度加强对用水—户的节水指导和非】居民用水户的节水】稽核
第十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用水户《。必须保证节》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已,建建设项目没—有配套节水设施的应!当按照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配套节水设施】建设:。节水设施建设所需】费用列入项目—预算或者生产—成本
第—十五条 《 大耗水工》业和其他大耗—水建设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含《合理用水的》专题论?证内容发改等主管】部门在?依法核?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对该项内容一【并予以审查
【 发:。。改、经信、城市【节水:、水利、环保等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与—规范严格控制大耗水!企业的?引进和大耗水—项目的建设》
第《十六:条 : 城市供水企—业、非居民用水户】应当加?强供(用)》水设施?的,维修管理定》期进行管《。网查漏;对管网【漏损率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及时》维修和改造》
第十七—条 : 工业用水应当【采用节水《型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生产:设备冷?。却、锅炉冷凝以及洗!涤等用水应》当循:环使用、综》合利用降《低单位产品》产出:的平均耗水量
【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国【家或者省《规定:。的要求
》 第十八《条 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每5年进—行,节水评估《其中大耗水的用【水户由城市节水、经!信、:水利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定期【组织进行水平衡【测试:经评估或《者测试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水平衡测!试,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方法和规程
— 第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生!产经营?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被!。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 第二十条 — 各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推广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从!事生:活,用水:。器具:生,产和销售的单位应】当向消费《者推荐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 新建房屋使用【公共供水《。的应当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便器》水箱和配件
】第二十一条 建】设,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时应—当因地制宜建设回】用水设施
新】建宾馆、饭店—、住宅小区》。、单位办《公设施?和,其他相关建设—项目应当《逐步建?设中水回用》系统
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后的尾【水进行回收利用
】 第?二十二条《 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等用水应当优!先利:用江:。。河湖泊水、》再生:。水,
城镇绿—地、树木、花卉【等植:物的灌溉应》当推广?喷,灌、微灌等节—水型灌溉方》式鼓励利用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水
》第,二十三条 日洗机!动车规模50—。辆以上的单位应当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
!。 第?二十四条 各区】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和定价权!限逐步调整水价实】。。行分类定《价、阶梯式水价建】立激励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
第二十五】条 用水户应【当,按照计?量缴纳水《费
《任何供水单位不得对!用水户?水费实行包费制
】 第?二十六条 》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非居民!用水户在用水计【划范围内用水的【依,法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水费;超【过计划用水》的按照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缴纳水费企!业当年投入节水设】施建:设或改造《的超计划《累进加价所收—。取,的水费可以部分【返还给企业》
?已按:一户一表计量收费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实行阶梯—式水价?。有关:单位应加快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确保阶梯式水价】制度的全《面实施
第【二,十七条 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中递增部分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节】水,技术:研究、开《发、:推广节水设施—。。。建设和水平衡测【试补助节《水管理和奖励
!。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的标准、收取—、使用、《。管理以及返还企【业的具体办法按【照省财?政、价格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非居民!用水户通过节水措施!。年,度用水量低于—核定的用水计划【。的,经节约用《水管理机构考核和】。城市:节水、?经,信、财政《等部门审定后—对,节水数量较大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节—水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 ! 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应当强化对城市!节约用水的》管理按照《各自职责对用水【户节约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按】规,定向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提供用】水统计报表并对节约!用水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给予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拖?。延或:。者虚报?
, 第三十一—条 违反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节!约用水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绍兴市区】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绍政发〔2007〕!。3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