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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化节水!型城市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绍兴市区城】市供水管《网通达范围内从事】取水、供《水、用水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各【区,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把:城市节约用水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目标责任制强【化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增?加公共财政投入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第四条 【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工作   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节水: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的节约【用水:工作以及城市供水管!网通达?范围内的农村节约用!水工作 《  经?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节约用水》工作 ?  发?改、教育、科技【、财政、环保、建】。管,、,规划、卫生计生、统!计、城管执法、【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第—五条 ? 市区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与综合利】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全面推】进与因地制》宜、超额加》价,与节约奖励、政府引!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产业结—构布局应当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遵循节水优!先方针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积极发展!节水型工《业、:服务业鼓励回用再】生水综合利用雨水、!。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  —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级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市区水资源】和城市?供水状况编制—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各区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节—。水型城市、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建设】。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浪费用】水的行为进行制止】、举:报   对市—区节约用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第九条! , 市建设、经信等】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订城《市生活用水》。定,额和工业用水定额】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用水!定额应当结》合,市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城市供水—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节约降《耗,和严于省用水定【额的要求制订或修订! ,  用水定》额可作为城》市经济发展涉水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用水!。设计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基数确》定和计划《用水管理《等依据   —第十条  》年取用城市》公共供水200【0,立方米及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其!用水计?划,根据:用水户的申请、【用水户前3年的用水!。情况:、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及城市供】水,能力、行业用水定】额等:因素:核定   第十一】条  经核定的用水!计,划,执行中确需增加用】水量的用水户应当】向原核定《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增加的理由经批【准后方可按重新【核定的水量》用水   第—十,二,条  非农业用水】户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设!施居民用水推行一】户一表制《计量:到,。户;非居民用水户推!行总水表《。与分水表分别计量的!分级计量制度生【产经营用《水与生活用水—应当:分开计量《工业企业的主—要用水车间和—用水设备应当—单独安装计量设施 !  第十三条  】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别建立节约用!水稽核制度加—强对用水户》。的节水?指导和非《居,民用:水户的节《水稽核   —第十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用水户必须保】证节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已建《建设项目没》有,配套节?水设施的应当—按,照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配套节水【设,施建设节水设—施建设所需》费用列?入项目预算或者生】产成本  》 ,第十五条  大【耗水工业和其他大】。。耗,水建设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含合理用水】的专题论证内容发改!等主管部门》在,依法核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对该项内容一并!予以审查   发改!、,经信、城市节—水、水利、环保【等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与规—范严格控制大耗水】企业的引进和大【耗水项目《的建:。设   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企业、非居【民用水户应》当加:强供(?用,)水设?施的维修管》理定期进《行管网查漏》;对管网漏损—率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及时维修—和改:造   第十—七条 ? 工业用水应—。当采用?节水型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生产设备冷却、锅炉!冷凝以?及洗涤等用水应【当循环使《用、综合利用—降低单位产品产出】。的平均耗水量—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国家或者省规定【的要求   第【十八条?。  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每5年—进行:节水评估其》中大耗水的用水户】由城市节水、经信】、水利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定期组织进行水平】衡测试经评估或【者,测,试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水平衡测《试,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方法和规程  【 第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生产经营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被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二十】条  各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推广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 从事生活用水【器具:生产和销售的单位应!当向消费者推荐【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  新建房屋使用公!共供水的应当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便器水箱和—。配件   第—。。二十一条 》。 建设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时应当因》。地制宜建设回用水】设施:  : 新建宾《馆、饭店、住宅小】。区,、单:。位办公设施》和其他相《关建设项目应当【逐步建?设中水回用系统  ! 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后的尾》水进:行回收利用   】第二十二《。条 : 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等用水应当优先!利,用江河湖泊水、再生!水   城镇绿地、!。树木、花卉等植物的!灌,溉应当推《广喷:灌、微?灌等节水型灌—溉方式鼓《励利用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水 ! , 第:二十三条  日洗机!。动车规模5》0辆以上的单位应当!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 》  第二《十四条  各区【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和》定价权限逐》步调整水价实行分类!定价、阶梯式—水价:建立激励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   !第二十五条  用水!户应当按照》。计量缴纳水》费   任》。何供水单位不—得对用水户水费实行!包费制   第二】十六条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  非居民用水户】在用:水计划范围内用水的!依法: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水费;超过】计,划用水的按照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缴纳!水费企业当年投入】节水设施建》。设或改造《的超计划累进—加价所收《取的水费可以部【分返还给企业 【  已按《一户一表计量收费】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实行:阶梯式水价有—关单位应加快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确保阶》梯式水价制》度的全?面实施   第二】十七条  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中递增部分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节水技术研【究、开发、推广节水!设施建设和水—平衡测试补助节【水管理和《奖励   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的标?准、收取、使—。用、管理以》及返还企业的—具体办法按照—省财政、价》格,。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非居民用水户!通过:节水措施《。年度用水量低于【核定的用水计划的经!节约用水管理—机构考核和城市【节水、经信》、财政等《。。部门审?。。定后对节水数—量较大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节水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 : 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应当强化!对城市节约用水的管!理按照各自职责【对用:水户节?约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按规定—向城市节水、经【信等:部门提供用水—统计报表并》。对节约用水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给》予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拖延?或者虚报   第三!十一条  违—反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节约】用水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绍兴市区《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绍政发〔2!。007〕3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