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管理应用》规定:<!-?-?: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地理空【间数据的交》换和共享促进共享平!台的广泛《。应用根据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共,享平台地理》空间:数据提交、处理、交!换和应用共享平【台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应用共《享平:台指的是下》列情:况,之一
(一)通】。过调用共享》平,台的Web》 Ser《。vic?e、AP《I接口方《式获取共享平台的】地理信?息服务?(含数据《资源服务、功能服】务);
(—。二)通过共享平台】门户网站或者前置】机下载使用专题【地理空间数》据;
(三)通过!拷贝离线使用共【享平台地《理空间数据》
(四《)通过其《他,方式应用共享平【台
第三条— 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负【责共:享,平台地理《空间数据提交、处】理、交换应用共【享平台的管理 【。
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和—单位:地,理空间数据的提交工!作
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中心—(以下简《称“交换中》心”)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交的地》理,空间数据的接收、处!理、交换以及应用共!享平台的相》关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地理空间数据并将】更新后?的数据按季度向【。交换中心提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地理空间数据没有】变,化的在年度末向交换!中心书面说明 【
第:五,条 ?向共:享平台提交地理【空间:数,据分在线和离线【拷贝:方式涉密地理—。空间数据采用离线拷!贝或基于涉密—网络环境《的在线方式提交【,非涉密地理空间】数据主?要采用在线》方式提交
第六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向共享?平台提交地理空间数!据时应当填》写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提交数据情况表(】附件1)确定其是否!涉密明确可以公【开的范围和》发布的网络环境 】
第七条 》 交换?中心应?。当按:。。照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交的地理空间数!据集成?、整:合等:处,理工作并及时—更,新共享平台地理【空间数据《库
交换中—心应当自《。地理空间数据处理】工作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提交数据的部门!或单位返回集成、整!合后的数据
第八!条 交换中心应当!及时在?。共享:平台门户网站公布】地理空间数》据,。目录、元数据和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地理空间》数据以及用户权限、!。获取途?径等事项供》。用户浏览、》查询并按规定提供】下,载服务 《。。
第九条 —共享平台分公众版】。(天地图《﹒浙江)(》以下称“天地图【﹒,浙江”)《、政务版、涉密版 !
“天地图﹒浙【江”:通过:互联网提供》在线服?务
政务版通过省!电子政务《外网系统的》资源共享专》。网提供在线服务 】
涉:。密版基于涉密网络环!境,提供在线服务 【
,涉密地理空间数据】采用:离线拷贝方式提【。供应用
“天地】图·浙江”》、政务版根据需要也!可以:采用离?线拷贝方《式提供地理空间数】据,
第十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需要应用共享平【台的应当向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提出申请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应用:。目,的; ?
(二)申请—应用的?服,务、数据的内容、】范围等与应用—目的一致;
(三!)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政务版用户为!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规定的向共享!平台提交地理空间数!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使用“天地图﹒!浙江”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具有!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测绘资《质
?。申请使用《。共享平?台基础地理》空间:数据的按照》浙江省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
第十一条 【申请应用《共享平台的应当提交!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使】用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经办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第?十二条 《 申:请材料齐《全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应当:当场作出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属于涉密地理【空间数据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在》收到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三条【 申请应》用共享平台》经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同意的出具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同—意使用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通知》书(:附件:3)(以下简称【“通知书”》),申请人持《通知书与交换中心签!订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使用—协议(附件4)(】以下简称“》使用协议”)后【在线用户由交换【中心开放服务接口】或,。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离!线,用户由交换》中,。心提供地理空间数】据
在使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离—线的非涉《密地理空间数据用户!需要更新的数据【直接由交换中—心提供? ,
属于涉密地—。理空间数据的申请人!还应当?与交换中心签订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数据》使用保?。。密协议(附件5) !
第十四条 共】享平台应用于国家】机,关管理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无偿提供【。。使,用
第十五条 】 因突发事》件需要使《用共享平台及其数据!的经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同意后》由交:换中心直接提供使用!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材料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 交换中心应当在】每年三月底前将上】年度地理空间—。。数据提交、》更新及使用情况【抄送数据提交单位】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