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管理应用】规定<?!--?《xm:。l:nam》espace— p:refi《x = "》o" /--> !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地理—。空间数?据的交换《和共享促进共—享平台的广泛应用根!据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共享平台《地理空间数》据提交、《处,理、交换《和应用共享平台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应用—共享平台《指的:是下列情况之一 !(一)通《过调用?共享平台的》Web? Service、!API接口》方式获取共享平台的!地理信息《服务(含数据资源服!务、功能服务)【。; (《二):通过共享《平,台门户?。网站或者前置机下】。载使用专题地—理空间数据; 】(三)通过拷贝离线!使用共享平》台地理空间数据 】 (四)《通过其他《方式应?用共享?平台: 第三条  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负责共享平台!地,理空间数据提交【、处理、《交换应用共享平台】的管:理 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和单位地理空!间数据的提交工作 !。 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中》心(以下简称“【交换中心《”)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交的地理空间数据】的接收、处理、【交换以及应用共享】平台的相关》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地理空!间数据并将更新后的!数据按季度向—交换:中心提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地理空间数》据没有变化》的在年?度末向交换中心【书,面说明 《 第五条  —向共享平台》提交地理《空间数据分在—线和离线拷贝方式涉!。密地理空间》数据采用离线拷贝】或基:于涉密网络环境的】。在线方式提交,非涉!密地理空间数—据主要采《用在线?方式提交 —第六条? , 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向共享!平,台提交地理空—间数据时《应当填写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提交数据情况表(!附件1)确定其是】否涉密明确可以公开!。的范围和发》布的网络环境— 第七条 — 交换中心应当按】照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交的地理空间数据】集,成、整合等处理工】作并及时更新—共享平台地》理空间?。数据库 交换中心!应,当,自地理空《间数:据处:理工作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提【。交数据的部门或【。单,位返回集成》、整:。合,后的数据 第八】条,  交换中心应【当及时在共享—平台门户网站公【布地理空《间,数据目录、元数据和!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地理空间数据以【及用户?权限、获取途径等】事项供用户浏览、】查询并按规定—提供下载服务— 第?九条 ? 共享平台分公众】版(天地图﹒—浙江)(《以下称“天地图﹒】浙江:”)、政务版、【涉密版 》“,天地图﹒浙江”通】过互:联网提?供在线服务》 政务版通过省电!子政务外网系—。统的资源共享专【网提供在线服务【 涉密《版基于涉密网—络环境?提,供在线服务 —。 涉密地《理空间数据采用离】线拷贝方式提—供,应用 “天地【图·浙江”、政务】版根:。据需要?也可以采用离线【拷贝:方式提供《地理空?间数据 第—。十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需要应用—共享平台的应—当向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提出申请—且符合下列条件 】 (一)有明—确,的应:用,目,的;: (二)申请应用!。的服:务,、数据的内容—。、范围等与应用目的!一致; (—三)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政务版用户为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规定的向共享平【。台提交地理空间【数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使用》。。“天地图﹒浙江【。”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具有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测【绘,资质 申请使【用共享?平台基础地理空【间数据的按照浙江省!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 申请?。应用共享平台的【应当提交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使用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经【办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第【十,二条  申》请材:料齐全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应:当当场作出》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属于涉密】。地理空间《数据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在收到!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三条】  申请应》用共享?平台:经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同,意的出具《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同—意使用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通,知书:(附件3)(以下】简称“通知书—”)申请人》持通:知书与交换中心签订!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使用协《议(附件4)—(以下简称“使用协!议,”)后在线用—户由交换中心开【放服务?接口或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离线用户《。由交换中心提供地】理,空间数据 在使】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离线的非》。。涉密地理空间—数据用户需要更新】。的数据直接由交【。换中心提供 属于!。涉密:地理空间数据的申】请人还?应当与交换中心【签订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数据使用保密协!议(附件5) 【 第十四条  【共享平台应用于【国家机关《管理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无偿—提供使用 第十】五条  因突发事件!需要使?用共享平台及其【数,据的经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同意后由交换中】心直接提供使用【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材料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交换》中,心应当在每年三【月底前将上年—。。度地理?空间数据提交、更】新及使用情况抄送数!据,提交单?位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