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管《理应用规《定<!?--?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地理《空间数据的交换和共!享促:进共享平台的广泛应!用根据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共享平?台,地理空间数据提交】、处理?、交:换,和应用共享》平台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应用:共享平台指的是【下列情况之一—。 (一《)通过调用》共享平台的We【b Servic】e、API接口方式!获,取,共享平台《的地理信息服—务(含数据资源【服务、功能服务)】; (二)通过】共享平台门户网【站或者前置机下载】使用专题地理空间数!据; (三—)通过拷贝》离线使用共享平【台地理空间数据 】 (四)通过—其他方式应》用共享平台 —。 第三条  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负责共】享平台地理空间数据!提,交、:处理、交换》应用共享《平台的管理》 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和】单,位地理空间数—据的:提交工作 —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中心(以下】。简,称,“交换中心》”)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交的地理空间数据的!接收、处理》、交换以及应用共】享平台的《相关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地理!空间数据《并将更新后的数据】按季度?向交换中《心提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地理空】。间数据没有变化的】。。。。在年度末向交—换中心书面说明 】 第五条  —向共享平台提交【地理空间数据分在】线和离线拷》贝方式涉密》地理空间数据采用】离线拷贝或基—于,涉密网?络,环境的?在,线方式?提交,?非涉密地理空间数】据主要采《。用在:线方式提交》 第六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向共享—平台提交《地理空间数据时应当!填写: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提交数据》情,况表(附件1)确】定其是否涉》密明确可以公开的】范围和发布》的网络环境 【。第七条?  交?换中心应《当按:照,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交的地理空间数据】集成、整《。合等:处理工作并及时更】新共享?平台地理空间—数据库 交换【中心应当《自,地,理,。空间数据处》理,工作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提交《数据的部《门或单位返》回集成、整》合,后,的数:据 第八条 【 交换中心应当【及时在共《享平台?门户:网站公布《地理:空间数?据目录、元数据【和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地理空间【数据以及用户权【限、:。获取:途,径等事?项供用户浏览、查】询,并按规?。。定提供下载服务 !第九:条 : 共享平台分公【众版(天地图﹒浙江!)(以下称》“天地?图﹒浙江”)、政务!版、:涉密:版 “天地图﹒浙!江”通过互联网提供!。在线服务 》 政:务版通?过,省电子政务外—网系统的资源共享专!网提供在线服务【 涉?密版基于涉密网【络环境提《供在线服务 【。涉密地理空》间,数据采?用离:线拷贝方式提—。供应用 “天【地,图·浙江”、—政务版根据需要也】可,以,采用离线《拷贝方式提》供地理空间数—。据 第十条 【 有关部门》和单位需《要应用共享平台的】应当:向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提出申请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应用目!的; (二—)申请应《用的服务《、数据?的内容、范围等【与,应用目的一致; 】 (三)《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政务版!用户为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规定】的向共?享平台提交地理【。空,间数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使用“天地图—﹒浙:。江”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具》有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测绘资质 》 申请?使用共享平台基础】地理空间数据的按照!浙江省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申请应用共享平!。台,的应当提交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使用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经办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第,十二条  申请材料!齐全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应】当当场作出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属于》涉密地理空间数【据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在收到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 第十三条  申】请应用共享平台【经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同意的】出具: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同意使用《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通知》书,(附件3)(以下简!称,“通:。知书:”,)申请人持通知【书与交换《中心签订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使用协》议(附件4)(以】下简称“《。。使用协议《”)后在《线用户由交换—中心开放服》务接口或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离线用户由交换【中心提供地理空【间数据? , 在使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离线的非涉密地【理空间数据用户需】要更新的数》据直接由《交换:。。中心提供 属于涉!密地理空间数—据的申?。请人还应当与—交换中心签订—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数据使《用保密?。。协议(?附件5) 第十四!条  共享平—台应用于国家机【关管理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无偿提】供使用 第十五条!  因突《发事件需《要使用共《享平台?及其数据的经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同?意后由交换中心【直接提供使用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材料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 交换中心应—当在每年三月底前将!上,年,度地理空《间数据提交、更新】及使用情况抄送【数据:提交单位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