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 :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工作《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温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温!。政令第1《4,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温州市》域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共同负责
—第二章? 考核形式
【 第四条 》 农村公路工—作实行分《级考核
《 (一)市成立考!核组每?半年对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考?核,结果由市交通运【输局:发文通报
》 :(二)?各县(市、》区)应?当根据?温,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考核工《作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考核《内容按照温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执行
—第四:章 :考核评分与奖励
! 第六条 考核】评分采取千分—制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实】。效并:重的:原则:
第七条 】。年度考核得分—按照:上半年40%—、下半年《6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考核得分—在900(含)【分以上为《优秀;考核得分【在800(含)分】以,上,。为良好;考》核得分在7》00(?含)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第八条? 市级财》政部门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对考核—优良的单位予以一】定奖励,用》于县:(市、?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直接为《不合格
(一)!县(市、区)财政】。投入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未:达到:省政府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
(二)—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
(三)因!挪用资金或贪—。污受贿罪被法院判】处;
(四)】发生因管理》工作不到《位被有?。关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温》州市公路管理局具】体落:实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考核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如客【观原因?未能进行《及时整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资料证?明)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局并抄送!市公路管理》局,
第十二条 】 本办法《条款由?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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