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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  第一条 —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工》作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温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温政令第14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温】州市域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工作  【 ,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共同负《责 第二章 考核形!式   第》四条  农村—。公路工作实行分级】考,核   (一)市】成立考?核组每半年对—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考?。核结果?由市:交通运输局发文【通报   (—二,。)各县(《市、区?)应当根《据温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考核:工作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考核内容】按,照温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执行 第四—章 考核评分与奖励!   第六条 【 考核评分采取千分!制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实效:并重的原则 —  第七条》 , 年度考《核得分按《照,上半:年40%、》下半年6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考—核得分在900(】含)分?以,上为优秀;考核【得,分在800》(含)分以上—为良好;考核得【分,在700(含)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第【八条  《市,级财政部门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对—考核优良《。。的单位予以一定奖励!,,用于:县(市、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直接《。为,不合格?   (一)县(】市、区)财》政投入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未】达到省政府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 ,  (二)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  【 ,(三)因挪用—资,金或贪污受贿罪被法!院判处; 》  (四)发生【因管理?。工作不到位》被有关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第五章 》附则: , , 第十条 》 温州?市公路管理局具体落!实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考核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如客观原因未—能进行及时整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资料证明)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局《并抄送?市公路管理局  】 ,第十二?条  本办》法条款由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