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 第一条 —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工》作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温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温政令第14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温】州市域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工作
【 ,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共同负《责
第二章 考核形!式
第》四条 农村—。公路工作实行分级】考,核
(一)市】成立考?核组每半年对—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考?。核结果?由市:交通运输局发文【通报
(—二,。)各县(《市、区?)应当根《据温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考核:工作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考核内容】按,照温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执行
第四—章 考核评分与奖励!
第六条 【 考核评分采取千分!制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实效:并重的原则
— 第七条》 , 年度考《核得分按《照,上半:年40%、》下半年6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考—核得分在900(】含)分?以,上为优秀;考核【得,分在800》(含)分以上—为良好;考核得【分,在700(含)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第【八条 《市,级财政部门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对—考核优良《。。的单位予以一定奖励!,,用于:县(市、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直接《。为,不合格?
(一)县(】市、区)财》政投入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未】达到省政府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
, (二)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
【 ,(三)因挪用—资,金或贪污受贿罪被法!院判处;
》 (四)发生【因管理?。工作不到位》被有关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第五章 》附则:
, , 第十条 》 温州?市公路管理局具体落!实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考核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如客观原因未—能进行及时整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资料证明)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局《并抄送?市公路管理局
】 ,第十二?条 本办》法条款由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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