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管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规范地下综合】管线建设行为—减少城市道路—重复开挖避免重【复投资保障道路和】。管线的安全》、高效运行根据【温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第【二条 《本,。细,则实施范围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条】 , 经济发展局、【财政局?、住房与建设局(规!。。划分局?)、市政环保局、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等职?能管理?。部门协助做》。好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工【。作
经济—发展:局,负责地下管道项目】的立项;
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的地—下,管线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
【住房与?建,设局(规《。划,分局)负责地下管】线的规划、测—绘,、信息管理建立【和维护更新管—线信息系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核实】及编制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
【市,政环保?。局负责核发》地下管线施》工许可证《。及工程?竣工后的《。备案: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受监的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电信综合、电力!、燃气等专业地【下管线?由,。相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负责:供水、排水、燃气、!。照明等地下管—线日常维养的监督管!理,和地下管线工程占用!、挖掘既《有城市道路和—绿化的许可管理【管道:开挖及路面、绿【化修复的竣工—验收并?依法对地下管线【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地下管线【占道掘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档!案馆负?责开发区地下管【线的档案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市《政环保?局会同经发、—财政、住建(规划】。)、国土、城管与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根!据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编制城市地下管线近!期建设计划并互相】衔接:
第五条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和各管线单位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单位下年度的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计划【报市:政环保?局市政环保局于【每年1月份》统筹安排地下管【线建设年度计划【并于每年7月—份对年度《建设计划《做出调整、》补充
? (?一)新建道路由区项!目,前期管理中心或【城投:集团牵头会同各【管线:单位统一《。申报;
—(二)改建道—路由区市政环保局牵!头会:同各管线《单位:统一申报《;
(三)单】独建设的管线项【目由:管线单位负责—申报
各—责任单位未》按上述规定申—报的区?市政环保局》原则上?不予安?排该单?位的:下年度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计划
》 第六?条 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向—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报送下一年度的管线!建,设、维修计划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于每《年1月份结》合,当年的道《路维:修计划安排年度【掘路工作计划—并于:每年的7月份对年】度掘路计划做出【调整、补充
】第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内原则?上不得挖掘大修的城!市道:。路三年内原》。则上不得挖》掘重要?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禁止:。挖掘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报》请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其道路工程!。设计: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划要求《负,责地下管线工程【的综合设计并统一】纳入道路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报经济发【展,。局审批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及时配】合作好地下》管线综合设》计工作
第九】条 : 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管线工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占用、挖】掘,等审批手续
【。 ,。(,一)与道路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管线建设》单位可以委托—道路建设单位—与道路工程一并【。办理:审,批手续;
》 (二)单独建设!的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向—区住建局(规划【)确定管线管位【后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第十条 》 管线?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设计前?应当到区住建局【(规划)取得建设】。区域: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信息在【取得现?。状管线资料后—应当与各管》线产权、管》理单位进行复—核确认在无地下【管线现状资料的区域!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建设区】域进:行探测并《。于,30日内《将查明的地下管【线现状情《况报区住房》与建设局备案
!第十一条 —开发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下列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持有关【文件、设计图纸向】住建局?(规划)提出申【请由住建局》(规划?。)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一)城市支路】及以上等级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
《 (二)非城市道】。路系统的管径3【00毫米及以上的给!水管、管径300】毫米及以上的排【水,管,道、管?径100毫米—及以上的燃气—。管、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管?及电力架空》线,;
? ,(三)非厂》区工业?。管道:(专:业输油管、输气管】、热力管《、化工等)》
第《。十二条 企业及】其他单位接》。城市道路《上主管且长度小于】100米的管—线可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三条《 不必办理规【划,相关审批手》续的地下管线项【目应:按要求到《住建局?(规划)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住!建局(规《划)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市政环保局—不得受?理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施工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不】得受:理,地下管线工程的【道,路,。。开挖:许,可申请涉及主要干道!及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开》挖前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十五条 地下管】线工程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应,当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 第十?。六条 经审定【的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住【建局:(规划)重新审核
! 第十七条 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进行放线覆》土前进行竣工—测绘并?编制地?下管线竣工图
!第十八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持竣工《测绘成果数据光盘】和纸制图纸等相关资!料向:住建局(规》划)申请规划核实未!取得规划核》实确认?书的管线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档案馆不得!进行档案验收和出具!建设工程档案审核】意见书
第【十九条 地—下管线竣工规划核实!测量及?。数据入?库标准按照温州市】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和:<温州市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档案【馆移交档案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取得:档案归档证明取【得档案归档证—明后方可办理—备案手续
—。 第二?。十一条 《。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管线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竣工图及其》他工程资料》报市政环保局备案】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需将其中】一份:备案:表报送至《档案馆?。存档
》第二十二条 — ,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 本:细则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2014年10月!。28日起实》施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管线?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