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管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规范地—下综合管线建设行】为减少城市道路重复!开挖:。避免重复《投,资保障道《路和管线的安全、】高效运?行根据?温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实施范围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第三条  经】济发展局《、财政局、》住房与建设局(【规划分?局)、市政》环保局、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等】职能:管,理部:门协助做好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工作【   经济发展局负!责地下管《道项目的《立项; 《  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的地下管线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   住【房与建?设局(规划分局)】负责地下管》线的规划、测绘、信!息,管理建立和维护更新!管线信息系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核实及编制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 —  市政环保局负责!核发地下管线—施工许可证及工程竣!工后的?备案管理工作;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受监《的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电?信,综合、电力、燃气】等专业地下管—。线由:相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负责供水—、排水、燃气、照明!等地:下,管,线日常?维养的监《督管理和地下—管线工程《占,用、挖掘既有城市】道路和绿化的许可】管理管道开挖—及路面、绿化修【复的竣工验收—并依法对地下管【线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地下管线》占道掘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档,案馆负责开发区地】下管线?。的,。档案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市政环》保局会同经发—、,财政、住建(规划)!。、,。国土:、城管与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根据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编制城市地下管!线近:期建设?计划并互相衔接【   ?。第五条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和各管线单位!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单位?。下年度的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计划报市【政环保局市》政环保局《于每:年,1,月份统筹安排地【下管线建设年—。度,计划并于每》年7月?。份对年度建设—。计划做出调整、补充!。   (一)—新建:道路由区项目前【期管理中《心或城?投集团牵头会同【各管线?单位统一申报;  ! (二)改建道路由!区市政?环,保局牵头《会同各管线单位统一!申报;  》 (三)单独建【设,的管线项目》由管线单位》负责申报 》  各责任》。单位:未按上述规定申【报的区市政》环保局原则上不【予安排该单位的【下年:度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计》划   第六—条  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向!。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报送下一年度的管】。线建:设、:维修计划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于每年1》月份结合当年的道】路,维修计划安》排,年度掘路《工作计划《并于每年的7月份对!年度掘?路计划做出》调整:、补充   第【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内原则上不得挖】掘大修?的城市道路三年【内原:则上不得挖掘重要】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禁止挖掘—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报请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其道路工程!设计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划要求负责地—下管线工程的—综合设计并统一纳入!。道路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报,经,济发展局审》批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及】时配合作好地下管】线综:合设:计工作 《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管线工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占用、?挖掘等审批手—续 : ,。 (一)与道路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管!线建:设,单位可以委托—道路建设单位与【道路工程一并办【。理,审批手续;   】(,二):单独建设的》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向区住建局】(规划)确定—管线:管位:后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十条 》 管线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设计前应当到区住!建局:(规划)取得建设】区域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信息在—取得现状管线资料】后应当?。与各管线产》权、管理单位—进行复核确认在无】地下管线现状—资料的区域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建!设区域进《行探测?并于30日内将查】明,的地下管线现状【情况报区住房与建】设局:备案   第十【一条  开发—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下列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持有关—文件、设计图—纸向住建局(规划】)提出申请》由住建局(规划【)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城市!支路及以《上等级?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   (》二)非城市道路系统!的管径300毫米及!以上的给水》管、管径30—0毫米及以上的【排水管道、》管,径1:00毫米及以—上的燃气管、—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管及电?力架:空线;   (三)!非厂:区工业管道(专【。业输油管、输气管】。、热力管、化—工等) 《  第十二条  】企业及其《他单位接城市道路上!主管且长度》。小于100米的【管线可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三,条  不必办—理规划相关审批手】续,的地下管线项目【应按要求到住建【局(:规,划)办理备案手【续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住建局(规划)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市政《环,保局不得受理—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施工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不得】受,理地:下管线工《程的道路开挖许【。可申:请涉及主要干道及】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开挖前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十】。五条 ?。 地下管线工程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应当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 ,第十六条  —经审定的《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住【建局(规《划)重新审》。核  ? 第十七条  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进?行,放线覆土前》进行竣工测绘并编制!地下管线竣工—图 :  第十八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持《竣工测绘成果数【据光盘和纸》制图纸等相》关资料向住建局【(,规,划)申?请规:。划核实未《取得规划核实确认】书的:管线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档?案馆不得进行—档案验收和出具建设!工程档案审核—意见书? ,  第?十九条  》。地下管线竣工规划】核,。实测:量及数?据入库标准》按照:温州市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和<温州《市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补充规定—执行: ,  第二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档案】馆移交档《案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取得档《。案归档证明》取得档案归档证明】后方可办理备案手续!。 ,  第二十一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管线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竣工图及其他工】。程,资料报市政环保局】备案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需将其中】一份:备案表报送至—档案馆存档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2014年10【月28日起实施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  附件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管线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