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管【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规范地下综】合管线建设行为减】少城市?道路重复《开挖避免重》复,投,资保障道路和管【线的安?全、高效运》行,根据温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
第二条 ! 本细则实施范围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条 !经济发展《局、:财政局、住房与【。建设局(规划分【局)、市政》。。环,保,局、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等职【能管理部门协助做好!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工作
? 经济《发展:局负责地下管道项目!的立项;
》 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的地下管线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
!。 住房与建设—局(规划分》局):负责地下管线的规划!、测绘、信息管【理建立和维护更新】管线信息《系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核实【及编制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
市政【环保局负责》核发地下管线施工许!可证及工程竣工后的!备,案管理工作;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受?监的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电信综【合、电力、燃气等专!业地下?管,线由相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负责:供水:。、排:水、燃?气,、照明等《地下管?线日常维养的—监督管理和地下【管线:工程占用、挖掘既有!城市道路和绿化【的许:可管:理,管道开?挖及路面、绿化修复!。的,竣工验收并》依法:对地下管线》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地下管《线,占道掘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档案》馆负责开发区地下管!线的档案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市【政环保局会》同经发?、财政、住》建(规划)、—国土、?城管与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根据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编制城】市地下管线近期【建设计划并互相衔接!
?第,五条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和各管线单位!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单位下年【。度的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计划报市—政环保局市政环保局!于每年1月》份统筹安排地下管】线建设年度》计划并?于每年7月份对年】度建设计划做—出,调整、补充
】(一)新建道路【由,区项目前期》管理中心或城投【集团牵头会同各管线!单位统一申》报,。;,
: (二)《。改建道路由》区市政环保局牵【头会同各管线单位】统一申?报;
《 ,(三)单独》建设的?。管线项目由管线单】位负责申报
【 各责任单位—未按上述规定—申报的区市政—环,保局原则上》不,。予,安,排该单位的》下,年度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计划
! 第六条 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向》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报送下【一年度?的管线建设、—维修计?划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于每年1!月,份结合当年的道路维!修计划安排年—度,掘路工作计划并于】每年的7月份对【年度掘路计划做出调!整、补?充
第七条 】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内原则上不】得,。挖掘大?修的城市《道路三年《内,原则上不得挖掘重】要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禁止挖掘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报请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其道【路工程?设计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划要—求负责地下管线工程!的综:合设计并统》一纳入道路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报经济发展!局审批?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及,时配合作好地下管】线综合设计》工,作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管线工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占用、挖掘—等,审批手续
(一!),与,道路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管线建?设单位可以委托【。道路建设《单位:与道路工程一—并办理审批手续;】
(二)单独】建设:的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向区住建》局(规划)确定管】线管:位后: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条 管《线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设计前应【当到区住建》局,(,规划)?。取得建设区》域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信息在取【得现状管线》资料后应《当,与各管线产权—、管理单《位进行复核确认在】无,地下管线现状资料】的区域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建设区【域进:行探测?并于:30日内将》查明的地《下管线现状情—况报区?住房与建设局备【案
? 第:十一条 开发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下列: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持有关《文,件、设计图》纸向住建《局(规划)提—出申请由住建—局(规划)》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城市支路及以—上等:级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
(二)非【。城市道?。路系:统的管径30—0毫米及以上的【给水管?、管径3《00:毫米及以上的排【水管道、管径1【00毫米及以—上的燃?。气管:、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管及电力架空【线;
(三)】非厂区工业管道(】专业输油管、输【气,管、热力管、化【工等)
—第十二条 》 企业及其他单位接!城市道?路上:主管且长度小于10!0,米的:管线可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三【条 ?不必:办理规划相关审批手!续的地?下管线项目应按要】求到住建局(规划】)办理备案手续
! 第十四条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住建—。。局(规划)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市政环!保局不得《。受理: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施工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不》得受理地下管—线工程的道》路开挖许可申请涉及!主要干道及》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开挖前?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十五条 地下【管线工程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应当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十六条 经审【定的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住建局(规!。划)重新审核
【 第十七》条 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进行放—线覆土前进行—竣工测绘并编—制地:下管线竣《工图
第十【八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持竣:工测绘?成果:数据光盘和纸制【图纸等相关》资料向住建局(规划!),申请规划核实未取】得规划核《实确认书的管线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档案:馆不:得进行档案验收和】出具建设工程档【案审核意见书
!第十九条 —地下管线《竣,工规:。划核实测《量及数据入库标准】按照温州《市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和<温州市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补充:规定:执行
《 第二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档案】馆移交档《案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取得档》案归档证《明取得档案归档证明!后方可办理》。备案手续
》 , 第二十《一,。条 :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管线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竣工【图及其他工程资料】报市政环保局备【案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需将—其,。。中一份备案表—报送:。至,档案馆存档
【 第二十《二条 ? ,。。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2014年10月2!。8,日起实施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 附件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管线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