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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测绘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和对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测绘!管理部门负责—对全省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受理投诉依法【查处: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县测绘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受理投诉】依法查处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测绘管理—部门为招标人且【其,下属部门参与投【标的由相《应的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监】督 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由省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 第二》章  招标 第四!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工程【预算:在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测—绘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投资人认】为需要招标》的其他测《绘项目也《可以进行招标 【 测:绘,项目依?。法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测绘项》目可以不招》标 (一》)抢:。险,救灾或?者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不招【标的 《第六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必须招【标的测?绘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 (一)测》绘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第—七条 不《招标或者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当经测绘《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属于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其】邀请招?。标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而不适宜招标!的测绘?项目由省《测绘管理部门—确,认 第八》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测绘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批:。准,。的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组织招标 【测绘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将核准的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书面告知同—级测绘管理部门 】 ,第九条 测绘项目】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招—标 (一)测【绘项目已《经批准?立项:;, (二)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进!行技术方案论—证和审批的》已通过论证和—审批 第十条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招标人委托》招标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招标》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测绘管理《部门备案 》 测:绘管理部门为—招标人的应当向【上一:级测绘管理部门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凡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或者省【发展改?。革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未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的视?为未公?告, 测绘《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测绘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二,条 :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 (二)招标测绘项!目的内容、规模、】实施:地,点和工期; (】三)对投标人—的,测绘资?质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测绘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应!当具备的测绘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 (四)合》同主要条款; 】(五)投标文件格式!; (六)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七,)技术标《准及其他技术要求】;, (八)测绘项】目涉及?保密的?应当具备的保密【条件; 》(九)设计图—纸,。; ?(十)评标标准和方!法; (十一)投!标辅助材《料, 第十四条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必须取得从】事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测绘资质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投资:完成的测绘成—果按规定应当委【托质检机《构检验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十五条?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此进:。行评估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及应当执行的省!地方测绘技》术标:准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前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将招标文件送】测,绘管理部门备—案测绘?管理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招标人由—招标人自行》改,正后重新送》备案 第十七【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测绘?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测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第十《八条  《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应制定补》充,或更正文《件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 : ,投,标 第十九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测绘项目规定【的测绘资质条件【和能力 第二十】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的测绘资质—条件和能力均应【当满足招标》测,绘,项目规定的》相应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附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 【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测绘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分?包的应当在投—标书:中载明?分包量不得超—。过测绘项目总工程量!的25?。%,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测绘资质并不得再】。。。次分包 》第,四章  评》标标准与《方法 ? 第二十二条 测绘!项目评标标准与方】法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在评标时《不得另行制定—或补充、修改 第!二十三条 评—标标准分《为技术标《准和商?务标准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一)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 (二)测绘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业绩;《 (三)完成招标!测绘项目的人力【资源配备、投入的】。主要仪器设备; 】 (:四):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设计【方案和技术》创新:计划; (五)】。测绘成果《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措施; — (六)对招标【测绘项目采取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七)投标报—价;: (八《)财务管理状况; ! (九)《组织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 (十)完成!招标测绘项目的工期!承诺; (十一】)对招?标测绘项目的质量和!服务承诺 》 第二十四条 测】绘项目评标方—法采用技术标加【商务标的综合评标】方法技术标的分【值不:得低:于商务标评标时先】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技!术标:的评审然后进—行商务标的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定标!办法: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在评标中应当【作为参考但不—得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六条》  开标人员由【主持人、开标—唱标人、记录人组】成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派《人进行监督 —。 第二十七条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测绘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测绘技术专家(不!含招标人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第二—十,八条 ?评标:专家应?当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测《绘,评标:专家中随机抽取特】殊测绘招《标项目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核准后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 第二!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一)投标人的单位员!工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的!; : (二)项》目审批部《门或者负有行政监督!责任的测绘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独立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一!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为废!标 ?(,一)投标《文件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的—情况下明《显低于标底投标人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的; (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第三《十,三条 ? 依法必须招标的】。测绘:。项目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向有关【测绘管理部门申请】核查 《有关测?。绘管理部《门经核查后发现招】标投标过程中—确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且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应当:责令招标人重新【评标或者招标—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在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同《时向相应的测绘【。管理部门报》送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测绘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证金 ! 测:绘项目的《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签—订测:绘成果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同级《测绘管理部门—备案属?于,政府投资项目的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及时】告知:同,级财政部门》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强化】。。对测绘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依法必】须招标的《测绘项目《应当在省、市—、县规定的集中交】易场所中进行并【接受:监督和管理 —。 测绘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投标单位的测绘!资质、?测绘质?量,保证体系、测—绘,项目:执行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等《情况; (二)】监督招标投》标各方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或—举报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通过检查、稽察【、现场监督》等,方式对招标投标【活动和中标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测绘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或举《。报人并?为,其保密 第三十】。九条  监督—。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在5日内—视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不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  】  : ,(二)对符合投【。诉处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书面告知投诉【人向:其他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对于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监督部—门决定受理的—收到投诉书之日即】为正式受理并—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并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 (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投!诉时效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投!诉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第四—十一条  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对全省范围—内的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信用记录 》 测绘项目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或测绘【成果存?。在质量问题》情,节严重的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将其行为】载入信用《。档案并依《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 《 评标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审不遵守—职业道德向》他人透?露评标?。内容影响《其他评标专家公正】评标的测《绘管理部门》应当报告评标专家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并将其行为载入!信用档案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 本办法自20【08年10 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