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浙测〔2009】〕,35号(《登记号ZJSP4】。6-2009-00!02 ) 】。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测绘成果!质量维?护测绘活动中的国】家利益和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和对《测绘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省测绘】局(:。。以下称省测绘管理】部门)负责》全省测绘《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对省内从事测绘活】动单位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称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重大测绘工【程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
设区市!。、,县,(市、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 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质量: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测!绘质:量的监督管理—引导、?督促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测绘质量水平 【
?
第二?章 ?监督:检查:
第五条》 监督检》查,采取例行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举!报,检查等形式进行 】
第六条 —测绘管理部门每【23年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进行一次监【督检:查设:区市:、县(市、区)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将检!查计划报上》一级测绘管理部门备!。案,并将检查结》果报上一《级测绘管理部—门
第七条— 省测绘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协调全《省监督检查计划各级!测,绘管:理部门不得对同一】项目的测绘质—量进行重复检查 】
第:八条 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测【绘标准及《规范的执行情况; !
(二)测》绘成:果的质量情况;【
(三《)测绘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
(四)仪》器、设备等》的检定?情况;
(五)】软件的?测试:情况; 《
(六)有关测绘成!果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情:况;
《(七:)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
,第九条?。 监督《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监督检查的》。对象制定工作—方案:和质量评判标—准,;
(二)实施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
(三)!形成监?督检查报告; 【
(四)《将监督检查》结果、?处理意见《或建:。议告知?被检查对象;
(!五)跟踪监》督处理意见、建议的!执行情况;
【(六)将监督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归档并》报上一级测绘—管理部门 》
第十条 监督】检查中需要进行【。技术:检验、鉴定、—。检测等事项的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委托具】有测绘质量检验【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进行 !
第十一《条 测《绘管理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做】好书:面检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签字或盖章并【存档备?。查
第【三章: 监督检》验 :
第十二条 监督!检验的项目》由,测绘管理部》门确定?,并委托质检机构实!施
第十三条 】 监督检验依据国】家,。、省的?测绘技术规范与【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
第十四条》。 ,质检机构《实施:监督检验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接?受项目检验委托【;
(二)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委托【方同:意后实施;
(三!)组织质检人员实】施质:量检验;
(四)!形成监督检验报告】并报:委托方
第】十五条 《。 测绘单位》在接受监督检验时应!当提供与《检验项?目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测绘成果》;
(二)—测绘:合同:及经:审批同意的技—术设:计,书; ?
(三)测绘器具】计量检定资料—;
(四)—有关记录、》计,算成果与图件—资料(包括原始记录!和处理数据产生的】各,种文件存储介质);! ,
(五)《技术总结和》检查:、验收报告; 【
(:六):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持续运行的》证明材料《; :
(七)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第十!。六,条 监督检验结】。果按“合格”—或“不合格”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测绘质量可以—判定为不合格 【
(一)拒绝接受】。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的:; :
(二?)测绘单位》以,瞒报、?提供虚?假成果或资料—。。等方式应《付监督检验》。。的;
(三)【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测,绘仪器完成测绘成】果的
【第四章 质—量管理?体系考?核
第十七—条 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单位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测绘单位应》当按照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测绘》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测绘单位应当—。根据测绘资质—的不同等《级按下列要求建立】测绘质量管理体系 !。
甲级资质测—绘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配备专!门的质量检查—人员:且相应专业人员齐全!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乙级:。资质测?绘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配【。备,专,门,的质:量检查人员》。且相:应专业人《员齐全?并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省测绘管理!部门的考核
丙级!。资质测绘单位应当】按,照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测绘质量》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质量!检查人员《并通过?。设区市?测绘管理《部门的考核
丁】级资质测《绘单位?按照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测绘【质量管理措施—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并通过县!(市、区)》测绘:管理部门《的考核
第—十九条 测》绘管理?部门对?测绘单位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的方式如下
】(,一)监督考核
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相应等级!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的具体要求】进行考核
—(,二)受?理申请?考核
有关单位】申请测绘资质应【。当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向测绘管理部门!提出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申》请(附件一)测绘】管,理部门在有关—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按相应等!级,要求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附件二、三、—四)
《第二:十条 测绘》。管理部门对测绘【单位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其运行?情况;
(二)】质量管理岗》位,职责和人员配备情况!;
(三》)测:绘成果质《量和奖?罚情况;
(【。四)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 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结果!按“合格”或“不合!格”判定具体标【。准为:75:分以下为不合格 7!5分(含)以—上,为合格
】第五章 公示和】申诉
第二十二条! 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结果?确属不宜向社会公】布的应当《将有:关测绘质量问题、】处理结?果抄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
?第二十三《。条 受检测绘单【位对:。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负—责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的】测,绘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复:检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检结论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向测《绘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受理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依法处?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意见【
第六章 ! ,罚 : 则
第》二十五条 测—绘单位在测绘—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中被确认】测绘质量《不合格的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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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 则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测绘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浙】江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规定即行废【止
附件(!一)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申请表.doc
! , 》 (二》)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表.》doc?
: 》 (三)【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表.doc
! : (—四,)申请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