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浙测〔200】9〕35号(登【记号ZJSP4【6-2009-00!02: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测绘成果质量维护测!绘活动中《的,国家利益《和,。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和对测绘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省测绘!局(以下称省测绘】管理部?门)负责全》省测绘?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对省内从事!测绘活动单位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称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重大【测绘:工程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
设区市、】县(市、《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 :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质量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测绘质量》的监督管理引—导、督促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测绘—质量水平
】
第二章 》 ,。监督检查
第五】条 监督检查采】取例行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举?报检查等形式进行】
第?六条 测》绘管:理部门每23—年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进《行一次监《督,检查设区市、县(市!。、区)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将检查》计,划报上一级测绘【。管理部门备案并将】检查结果报上一【。级测绘管《理部门
第七条 ! 省测绘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协》调全省?监督检查《计划各级测绘管理部!门不得?对同一项目的测绘质!量进行重复检查【
第八《条 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测?绘标:准及:规,范的执行情况;
!(二)测《绘成:果的质量情况; 】
(三)《测绘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四)仪器、设!备等的检定情况【;
?(五)软件的测【试情况;《
:(六)有关》测,绘成:。果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情况;
(七】)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监督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监督检《查的:。。对象制定工》作方:案和质量《评判标准; —
(二)实》施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
(三】)形成监督》检查报告; —
(:四)将监督检查结果!、处理意见》或建议?告知被检查对—象;
《(五)跟踪监—督处理意见、建【议,的执行情况; 【
(六)将监督【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归档并报上一级测】。绘管理部门
第】十条 监督检查】中,需,要进行技术检—。。验、:鉴定:、检测等事》项的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委托?具有测绘质量检验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进行 —
第十一条 测】绘管理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做好书面检!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签字或盖章】并存档?备查
【第,三章 监督—检验
第十二条】 监督《检验的项目由测【绘管理部门确—定,并?委托质检机构实【施
第十三条 】 监督检验依—据,国家、省的测绘【技术规?范与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 :质检机构《。实施监督检验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接受项目检验委托】;
(二》)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委托方【同意:后实施;
(三】)组织质检》人员:实施质量检验; 】
(四)《形成监督《检验报?告并报委《托方
《 第十五条 【。 测绘?单,位在接受监督检【验时应当提供与【检验项目《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测绘!成果;
》(二)测绘合同【及经审批同意的技】术,设计:书; ?
(:三)测绘器具计量】检定资料; —
(:四)有关记录—、计算成果与—图,件,资料(包括》原始记录《和处理数据产生的各!种,文件存储介质); !
(五)技术总结和!检查、验收报告; !
(六?)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持续运行的》证明材料《;
(七)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第十六条【 监督检验—结果按“合格”【或“不?合格”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测绘!质量可?以判定为不合格【
:(一)拒绝接受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的; 》
(二)测绘单位】以,瞒报、提供虚假【成果或资料等方式】应付监督检》验的;
(三)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测—绘仪器完成测绘【成果的
—
第四章》 质量管理—。体,系考核 《
,第十七条 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单!位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测绘单】位应当按照》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测绘质量管】理,工作 ?
第十?八条 测绘》单位:应当根据测绘资质】的不同?。等级按下列》要求建立测绘质量管!理体:。系
甲级资质测绘!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配,备专门的质量检【查人员且相》应专业人员齐全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乙级资质测绘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配备专门《的质量检查人员且】相应专?业人:员齐全并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省测绘管理—部门的考《核
丙级》资质测绘单位应当】按照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测绘质量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质量!检,查,人员并通过设区市测!绘管理部门》的考:核
?丁级:资质测绘单位按照】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测【。绘质量管理措施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并通!过县(市、区)【测绘管理部》门,的考核
第十九】条 测绘《管理部门对测绘单位!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的方式】如,下
(一)监督考!核
?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相应等级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的具体要—求进行考核
(二!)受理申请》考核
有关单位申!请测绘资质》。。应当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向:测绘管理部门提【出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申请(附】件一)测绘管—理,部门在?有关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按相】应,等级要求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附件二!、三、四)
第】。二十条? 测绘?管理部门对测绘单位!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其运行情况; !。。
(二)质量管理岗!位,职责和人员配—备情况; 》
(三)测绘成【果质量和《奖,罚,情况;
(四)其!他相关内容 —
第二?十一条? 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结果按“】合格”或“》不合格”判定具【体标准为《75:分以下为不合—。格 75分(—含,)以上为合》格
》
第:。五章: 公示和申—诉
第二》十二条 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结果【确属不宜向社—会公布的应当将有关!测绘质量问题、【处理结果抄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
第二十【三条 受检测绘单】位对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负《责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的?测绘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复,检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检,结论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向测绘》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受理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依法处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意见 《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测绘【单位在?测绘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中:被确认测《绘,质量不合格的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测绘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浙江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规—定即行?废止
《
附件(一)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申,请表.d《oc
【 (二【)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表.doc
】 】。 ,(三)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表.doc—。 ,
】。 (四)申请【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