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浙测〔20—0,9,〕35号《(,登记号?。ZJSP《46-200—9-0?002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测绘】成果质量维护测【绘活动中的国家【利益和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和!对测绘?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省测绘局(以—下称省测《绘管理部门)—负责全?省测绘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对省内从事【测绘活动单位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称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重大测绘工》程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
设区市!、县:(市、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 】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质量《。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测绘质】量的监督管理引导、!督促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测绘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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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监督检》查
第五》条 监督检查【采取例行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举报检查【等形式进行
第】六条: 测绘管理—。部门每2《3年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进【行一次监督》检查设区市》、县(市、》区)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将《。检查计划报上一【级测绘管《理部门备《案,并将检查《结果报上一级—测,绘管理部门 —
第七?条 省测绘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协:调全省监督检查计划!各级测?绘管理部门不得【对同一项目的测绘质!。量进行重复检—查
第八》条 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
(一?),测绘:标准及规范的执【行情况?;
(二》),测绘成果的质量【情况;?
(三《),测绘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
(四)仪器、【设备等的检定情【况;
《(五)?软件:。的测试情况;
(!六)有关测绘—成果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情况; !
(:七)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监》督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监督检查》。的对:象制定工作方案和】质量评判标准—;
?(二)实施》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
:(三)形成》。监,督检查报告;—
(?四)将?监督检查结果—、处理意见或—建议告知被》检查对象; —
,(五)跟踪监督处理!。意,见、建议的执行【情况;
》(六:)将监督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归档并!报上一?级测:绘管:理部门
第—十条 监》督检查中需》要进行技术检—验、鉴定、检测等】事项的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委托具有测—绘,质量检验《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 】 测:绘,。管理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做好书面检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签字或盖章—并存档?备查
【。第三章? 监?督检验
第—十,二条 监督—检验的项目》由测:绘,管理部门确》定,并?委托质检机》构实施
第十【三条 监》督检验依据》国家、省的测绘技术!规,范与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 质:检机:构实施?监督检验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接—受项目检验》委托;
(—二)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委托方《同意后?实施;?
(三《)组织质检人员【实施质量检验;【
(四)形—成监督检验报—告并报委托方
】 第十五条— 测绘《。单位在接受监—督检:。验时应当提供—与检验项目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测绘成《果; ?
(二)测绘—合,同,及经:审批同意的》技术设计书》;
(三)测绘】器具计量检》定资料;
—(四)有关记录、计!算成果与图件资【料,(包括?原,始记:录和处理数》据产生的《各种文件存》储介质);
(】五):技术总结和》检查、验收报—告;
(六)【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持续?。。运行的证明材料;】
(七)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第十六条 监督】。检验结果按“合【格,”或“?不合格”《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测绘:。质量可以判》定为不?合格
《(一)拒绝接受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的】;
(《二):测绘:单位以瞒《报、:提供:虚假成果或资料等】。方式应?付监督检验的;
!(三)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测【绘仪器完成测绘【成果的
【
第四章《 :质量:管理:体系考核《。
:第十七条 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单位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测绘单】位应当?按照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测绘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测《绘单位应当根据测绘!。资质的不同》。等级按下列》要求:建,立,测绘:质量管理体系—
甲?级资质?。测绘: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配备—专门:的,质,量检:查人员?。且相应专业人—员齐全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乙级资【。质测绘?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配】备专门的质量检查人!员且:相应专业《人员:齐全并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省测绘管理部门【的考:核
丙级资—质测绘?单位应当按照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测绘质量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质量检查人—员并通过设》区,市测:绘管:理部门的考核
】丁级:资质测绘单》位按照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测绘质量管理【措施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并通—。过县(市《、区)?测绘管理部门的考核!
:第十九条 》测绘管理部门—对测绘单《位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的方式如下
(一!)监督考核》
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相应等级》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的具!。体要求进《行,考核
(二)受理!申,请考核 《
有关单位申请测绘!资质应当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向测绘管理部门!提出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申请(附件【一)测绘管理部门在!有关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按】相应等级要》求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附件二、《三、四)
第二】。十条 测绘管理部门!对测:绘单位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其运行情】况;
《(二)质《量管理岗位职责和人!员配备情况;
】(三)测绘》。成果质量《和奖罚情况;
】(四)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 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结?。果按“合格”或【“不合格”判—定具体?标准为75分以下为!不合格 75分【。(含)以上为合格 !
《第五章 》公示和?申诉
第二十二】条, ,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结果确!属不宜向社会公布的!应,当将有关测绘质量】问题、处理结果抄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
第?二十三?条 受检测绘—单位对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负责《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的测绘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复检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检结论《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向—测绘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受理】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依法处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意见》
第—六章 罚 则 !
第二十五条— 测绘单位在—测绘: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中被】确认测绘质量不合】格的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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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测!绘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浙江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规定【即行废止 》。
《附件(一)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申》请表.doc
! — (二)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表.doc 【
》 : (三)—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表.】。doc
— 【 (四)申请—。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