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浙测〔2【009〕《35号?(登:记,号ZJSP46-2!0,09-0002  !),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 为了加《强测绘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测绘!成果质量维护—测绘活?动中的国家利益【和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和对测绘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省测绘局(》以下称省测绘管【。理部门)负责—全省:测绘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对】。省内从事测绘活动单!位,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称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重【大,测绘工程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 设区市—、县(市、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 — 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质量【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测绘质量的监督】管理引导、》督,促,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测绘质量水!平   》 第二章  监督检!查 第五条—  监?督检查采《。。。取例行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举报检】查,等形式进行 —。 第六条 》 测绘管理部门每2!。3年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进行【一次监督检查—设区市、县(市【、区)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将检查计—划报上?一级测绘《管理部门备案并将】检查结果《报上一级测绘管【理部门 第七条 ! 省测绘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协调】全省监督检查—计划各级测绘管理】部门不得对同一项目!的测绘质量进行重复!检查 ? 第八?条  ?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测绘标?准及规范《的执行情况;— :(二)?测绘成果的质量【。情况:;, , (三)测绘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四)仪—器、设备等的检【。定情况; —(五:)软件的测试—。情况:; (六》。)有关测《绘成果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情况—; (七》)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监督》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确定监《督检查的对象制定】工作方案和》。质量评判《。标准; (二【)实:施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 【。(三)形成监督检查!报告; (—四)将监督检查结】果、处理意》见或建议告知—被检查对《象; (五)【跟踪监?督处理意见、建【议的:执行:情况; (六)将!监督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归档并报【上一级测绘管理部门! 第十条》 , 监:督检查中需要—进行技术《检验、鉴定、检测等!事项的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委托具有测绘】质量检?验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 《。 ,测绘管?理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做!好书面检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签字或盖章并】存档:。备查   第三!。章  监督检验 】 第十?二条:  监督检验的项】目由测绘管理部【门,确定,并委》托质检机构实施 !第十三条  —监督检验依据国【家、省的测绘技【术规:。范与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 第:十四条 质检机【构,实施监督检验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接受项?目检验委托》。; (二)—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委托】。方,同,意后实施; 【(三)组织质检【人员实?施质量?检,验,; ?(四)形成监—督检:。验报告并报委托【方   》第十五条  测【绘单位在接》受监督检验时应【当提:供与检验项目有关的!下列资料 (一)!测绘成果《; (二》。。),测绘合同及》经审批同《意的技术《设计书; (【三,),测绘器具《计量:检定资料;》 (四)有关记】录、计算《。成果与图件资料(包!括原始记录和处理数!据产生的各种文【件存储介质》); (五)技】术总结和检查、验】收,报告; (六)】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持续运行—。的证明材料;—。 :(七)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第十六条 》 监督检验》。结果按“合格”【或“不合格”—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测绘质量可】以判定为不合格【 (?一,)拒绝接受》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的; (二)】测绘:单位以瞒报、提【供虚:假成果或资》料等方式应付监督】检验的?;, (三《)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测绘仪器完成测绘!成果:的  《 第四章  质量!管理体系《考核 第十七条】 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单位—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测《绘单:位应当?按,照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测绘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测绘:单位应?当根据测《绘资质?的,不,同等级按《下列要求建立测绘】质量管理体系 【 ,甲级资质《测,绘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配备专门】的质量检查人—员且相应《专业:人员齐全《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乙级资质》测,绘,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配备专门》的质量检查人员且相!应专业人员齐全并】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省测?。绘管理部门的考核 ! 丙级资《质测绘单位应当【按照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测绘质量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质量检】查人员并通过设区市!测绘管理部门的【考核 丁》级资质测绘单位按】照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测绘?质量管理《措施: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并通过县(》市,、区)测绘管理部门!的考核 第—十九条 《测绘管?理部门对测绘单【位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的方《式,如下 (一)【监督考核 》 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相应等!级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的!具,体要求进行考核 】 (二)《受,理申请考核 有关!单位申?请测绘资质应当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向测?绘,。管理部门提》出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申请(附件一】)测绘管《理部门在有关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按】。相应等级要求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附件二、三【、四) 《 第:二十条 测绘管理】部门对测《绘单位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其运行【情况; (二)质!量管理岗位》。职责和人员配备【情况; (三)】测绘成果质》量和奖罚情况—; (四)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 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结果按“》合格”或“不合格】”判定具体标准为7!5分以下《为不合格 75分】。。。(含)以《上为合格 》。   《第五章?  :公示:和申诉 《 第二十二条 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结果确属—不,宜向社会公布—的应:当将:有关:测绘质量问题—、处理结果抄—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 第二十三!条 受检测》绘,单位对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负责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的测绘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复检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检结论【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向测绘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受—。理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依法处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意【见   》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测绘单位在测绘!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或!监督检验中被确认测!绘质量?不合格的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测绘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浙?江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规定即《行废止 》  附件》(一)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申请表.d!oc ?       【  (二)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表.doc !       【  :(三)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表.do】。c :  :        】(四)申请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