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浙江省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和成】果备案管理办法 】 浙测[200【6,]52号(登—。记号 ZJ》SP:46-2《006-0003】 ):  自20》06年4月30日起!施行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和成果备案!管理根据《。。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敷设和更新地下!管线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的竣工测量》和,。成果备案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工业、热—力、电力、通信【等各类管线(—包括与地下连接的地!上管线) 》及相关?。的人防、地铁、综】合管沟、管廊、【地下立交《通道等工程》。 第四条 省测】绘局负责全省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和成果!。备案:。的管理工《作市、县(市、区)!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和:成果备案的》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各级测绘!管理部?门,应当:为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施工》和资料使用单位【提供便民《、优质、高效的服务! , ,第,六,。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覆土或竣《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测量竣工测【量,的具体范围由市【、县(市、》区):。测绘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地:下管线普查》建立:及更新地下管线地】理信息系统的—实际:。需要规定 》 第:七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省和【市的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竣工!测量成果质量负责】并按规定《委托具有测》绘质量检《验资质的机构检验】。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9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当地】测绘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 ㈠备案表; ㈡!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成果】(包括电子文—档)以及废》。弃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资料; 【㈢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规,划审批?。有关的资料; ㈣!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九条 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成果】后5日内完成—。备案符?合要求的发给备案】通知书;不符合备】案要求的《提出补正相关材【料的要求并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由建设单《位根据补《正通知的要求进行】修改后重新备案建】设单位发现已备案资!料有:误的或者《测绘管理部门发现】备案资料《有误或者不实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备】案 第十》条 测绘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门的机构管理城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实行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动态更—。新测绘管理部门【依法建设《。的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实行资源共享【 第十一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成果等备案资料【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送备案的按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测绘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职责的按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