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区房屋登【记档案鉴定和销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优化嘉》兴市区?房屋:登记档案的》库存统筹安排—利用档案《资源:和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房屋登记技术—规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嘉兴》市区范围内房—屋登:记档案的《鉴定和销毁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可】列入销毁范围的【房屋登记档案—包,括抵押?。。权登记已注销满5】年、查?封登:记已解除满》5年:、地:。役权登记已注销满2!年、预告《登记已注销满2年】、异议登记已—。。注销满2年等纸质】档案
?第三条 市—(区:)房产?档案主?管,部门负责定期—对库藏中已超过保】管期限的《实体:档案进行初审—鉴定对保管期限确】需修改?的档:案提出修改意见;】对无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提出销毁意见并做!好相应的标识工【作同时?应,将初步鉴定》结果及时上报至房屋!登记档案鉴定工作】小组鉴定审核
【第四:条 ?房屋登记档案—。鉴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档案鉴?定销毁的具体工作】。
该小组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市(区!)房管主《管部门负责人、房屋!权属登记业务科【。室负责人、房—屋,权属登记《档案管理人员等组成!。
,。 第五《条 房屋登—记档案?鉴定工作《小组对?市(区)《房产档案《主管部门上报的确】需修:改保管期《限的档?案予:以审核鉴定
认【为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应《划定新的保管期限】重,新,整理编号并出—具由小组成员签【字的档案《鉴定:工作报告随案—卷存档
认》为无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提:出销毁意见并出【具由小组成》员签字的档案—鉴定:工作报?告报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统一进行销毁
【销毁档案《应以业务编号—为单位编制》档案销毁登记清册
!第六条 》。房屋登记档案鉴【定工作小组》。应指定2名以—。上小:组成:员对:销毁过?程进行监督
销【毁监督人《员应根?据档案销毁》登记:清册对预销毁档案材!料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销毁?
,销毁后监督人员【应在档?案销毁登记》清,册上签字并注明焚毁!或打浆?的销毁?方,式及销毁日期—”
第七《条 房《屋登记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结束:后房产档《案主管部《门,应及时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将:档案销?毁登记清册》、鉴定工作报告、审!批意见等材》料立卷归档永久保存!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档【案鉴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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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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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工作
目的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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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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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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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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