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进嘉建筑施工!。企业承接业务核【查备案管理办法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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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进嘉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我《市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提升我市建筑【。工程:和,。市场管理的整—体,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3]8】6号:)和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9号)、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浙建法20!06第82号)【、嘉: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嘉建委办[2—012]541【号)等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进嘉—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进嘉施工企业【”)是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工】商注册地不在嘉兴市!、且已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已进入或拟进入嘉!兴市:从事各类建筑施工】的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含县、市)承!接并从事各类—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的进嘉建筑施工企!业
第?四条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进嘉施工企》业承:接业务核查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
!。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受—市建委?委托负责进嘉施工企!业承接业务核—查备案的具体—办理工作并负—责联合工程》所,在地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进嘉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共同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进嘉施工】企业承接《各类建设工程前应】到市建委办理核查备!案手续
已办—理进嘉核查备案的】进嘉:施工企业到各县(】市,、区:)从事各类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告知性登记—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在告知性登记中】另设任何限制性条件!
第六条《 进嘉?施工企业办理核查备!案应符合以下条【件
㈠资质》。条件
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㈡管理机构
⒈具】备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固定《。办事机构办》公场所,并悬—挂明显办事处标【牌;
⒉《内设管?理部门不少于4个】(质量、安全—。、人事?、财务等为》必设管理科室)【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在办公区《醒目部位张》贴同时配备机构运行!必要的办《公设备?。、用具
㈢人员配!置,。
⒈进嘉企业相关】负责人(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明【确权限、期限]、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一,级(含)及以上企业!驻嘉机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二级企业驻嘉机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驻嘉机构【各负责?人不得兼《任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职务]等资料驻嘉机!构负责人还必须【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⒉进嘉建造】。师不得少于3—名并提供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B《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获:得设区市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证明《等,材料申请备案企【。业对建造师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担保证明;
⒊】。进嘉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工程类【。中级职称不少—于,5名特、一》级企业?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人员不得少于2】名)并分别》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复核、备案;!。。
⒋六?大员上岗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指三类人员】C证]、《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材料;
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及《其他上?岗证:书):
㈣企业获奖证【明
一?级及以上企业—近三年内需》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2个(含—)以上?。专业承包二》级企业近三》年内需获《得设区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2个(含】)以上
㈤诚信履约!
⒈企业近》三年内无《施工: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⒉签署!嘉兴市进《嘉建筑施工企业【诚信承诺书并按嘉】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缴】。存相应数额》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以【。下简:称“工资保》。证金”)
企业退出!嘉兴市?场需待在嘉承接的】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三个月后方可申【。。请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工资保证金的退还】应当依照《下列程序
⑴企【业填报嘉兴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金:退还申?请表;
⑵》市建委在征求市级】和各县(市、区)】建设、人力社保部】门,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退还的》决定;
⑶市建委】审核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向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出具退还工资】。保,证金印签企》业即可办理退还手】续;
⑷企业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不【予办理进入嘉—兴市建筑市场的【备案申请
㈥设备】设施
?进嘉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检测:仪器有固定的—存放场所并提—供办公、机械—设备清单《材料各一份
第七条! ,进嘉施工《。企业办理核》查备案手续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二】份)
㈠ 填写嘉】兴市:进,嘉,建筑施工企业核查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
㈡— 核查备案附件【材料并装订成册【(见附件《2,)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进嘉企业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资质《情,况、驻嘉负责—人、驻?。嘉管理人员、驻嘉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到市建委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 进嘉施》工企业驻嘉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驻嘉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应【当参加由市》建委组织的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九条 【进嘉施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已办理备】案的应予以》撤销
㈠《不符合本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
㈡备!。。案资料弄《虚作:假的;?
㈢在一年内存在】。被查后公示确定为】不良行为的》;
㈣按《嘉兴市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计分:管理规定检查—累计计分《。。达到撤销备案—条,件的;
㈤其他【应不:予备案或应予—撤销备案的行为
】第十条 经》核查符合备案条【。件的进嘉施工企【。。业予以核发嘉—兴市进嘉施工—企业核?查备案证书(—见,附件3)《同时将其纳入“【嘉兴市建设工程【业务管?理系统(IC卡系统!)”:
进嘉施工企业凭】核,查备案证《书及电子IC卡【可,参与我市建设工程】的投:标活动
核查备【案证书?及电子?IC卡实行年检制】度
第?十一条 进嘉施工企!业应遵守我市—建筑领域监督管理各!项规定并每季—。上报生产情》况,季度统计《报表
进嘉施工【企业应当于》每季:度末10日》内向办事机构所【在地及在建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生产情况统计报【表并按要求参—加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严格执行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十二条 进!嘉施工企业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每年年底由市】建委:会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进嘉施】工企业就本办—法第:六,条之规定的》内容、企业》市场行?为检查通报记录、】企业经营、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依《法用工、《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通报
㈠嘉兴】市进嘉?施工企业年度考核】具,体办:法将每年另行发【文予以统一部署【实施
㈡凡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⒈《。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⒉不履行嘉兴市【进嘉建筑施》工企业?诚,信承:诺书的;《
⒊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在从】事施工期间被主【管部门确定》为存在不《。良行为并被》通,。报,批评:的;
⒋拒》绝或干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不服从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强【行违:法违规施工》的;
⒌不按规定】参加市建委组织【的,培训活动的(参加】培,训人数不《达标准的应按—要求进行整改、【补训);
⒍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⒎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参加定期检查考核!或不按季报送—建筑施?工企业生产》情况统计季报表的;!
⒏连续二年在嘉】无工程业《绩的(对一年—无工程业绩的当年】年检将要《求限期整《。改);
⒐》驻嘉机构擅自撤【离或驻?嘉人员失去联系的以!及驻嘉机构》已不具备进嘉备案】条件的;
⒑—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被查处!的,;
⒒其他有关【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三条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进,嘉施工企业自退【出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在:。嘉申请备案;备【案证:及I:C卡同?时失效并在嘉兴【市建设工《程,业务:管理系?统中注销;同—时对已?。。交纳的工资支—付保证金扣留至在嘉!所有项?目均已?。竣工:备,。案完毕期满》六个月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
第十四!条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进嘉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实行【动态监管建》立进嘉建筑施—工企业?信用档案每》季度末将进嘉施工企!业,市场行为检查情况及!生产情况统计报【表汇总后上报市【。。建委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十五条? 进嘉施工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市?场,。。管理:相关规定的将—。记入进嘉《建筑施工企》业,信,用档案
《如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并,上报:至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行,为信息向社会—公布发生不良行为并!记录档?。案的:施工企业在年—度定期检查》中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对该企?。业作出?。停止在嘉13个月】投标:。资格的处《理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进嘉施工企】业的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进行举报或投诉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3《年8月16日—起施行原嘉兴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⒈嘉《兴市进嘉建筑施工企!业核查备案申请【。表
⒉嘉兴市进【嘉建筑施工企业申请!核查备案《所需提供材料清【单
⒊嘉兴市进嘉建!筑施:工企业核查备—案证书?
《 《 ⒋嘉兴市进嘉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生产情况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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