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嘉兴市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建!筑业企业综合素【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自:愿按照本办》法参加信用评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评价《是指对企业资—。信状况、经营—素,质和履约信誉—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 果?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管理 第四条】 , 企业信用评价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客观、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全市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受市】建委委托负》责全:市企业日常》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嘉!兴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协助:做好信?用评价?的,有关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港区规划建!。设,局负责本辖区—内工:商注册企业申报信】用评价的初审工作】并配合市建委做好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 第二章《  :。评价指标和》信用等级 》第,六条  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包括企业《资信状况、经营素质!和履约?信誉等三方面企【业资信状况包括资】质等:级、办公环》境、企业荣》誉;经营《。素质:包括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与,创新、结算收入;企!业履约信《誉,包括合同履约和市】场行为、社会责【任、不良《行,为及:违法、?违规行为等 第七】条  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分级评定即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A、:B、C三级其中【A级分AAA、AA!、A三档《。 企业信用等—级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㈠A:级(AA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90分以《上(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含本—数下同); ㈡A级!(,A,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80》分以上不足9—0分; 《㈢A级(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70分以!上不足80分; 】㈣,B级评?。价指标得《分,在60分以上不足7!0分; ㈤》C级评价指标得【分不足60》。分   第三章  !评价程序 第八条 !。 企:业信用评价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㈠初次评定【。。 ⒈申?请信用评价》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对照嘉—。兴市: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及计分表进行自】评; ⒉申请企业】在每季第二个月底】前,向其工商《注册地(同时有多个!办公场所的可自【行选择申报地暂无】。办,公场所可直接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以下统称为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自评:情况一式两份(一份!由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一份报市建!委)、?与评价指标有关【的,证明文书、证书【及报表?等书:面材料?及电子数据(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 ⒊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原件】核验并?初,审核:查定期汇《总后在当《季最后一《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建委《。;, ⒋:市建委根据初审情】况组:织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会或有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市建委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正式公布】 ㈡动态评定 ⒈】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动态管理评价!结果按季发布日【常动:态,管理工作由》嘉兴市建设工程监】理协:会负责;《 ⒉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企业涉及评》价指标的有关信息抄!送嘉兴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 ,⒊,已申:报,参加信?用评价企业的—评价指标《得分有调整的—可凭: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计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嘉兴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办理计分变更!手,续; ⒋嘉兴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将各级建设(建筑!业、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信息整理汇总—后提请市建委—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后的调整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正式公!布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建?委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或组织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建委应!当对收到的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应及时予以更】正   第四章 】 ,。信用等级的管理【。和运用 第九—条  建《立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及《企业信用档案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十条  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信用评价《计分和级别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并公布:— 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理或行政处罚的(!。判决书或《处罚决定书下—达后);《 ㈡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责任认定《后); ㈢》信用评?。价,申报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主《管部门查实后—); ㈣经认—定后确须及时—予以调整《信用评价计分和级别!。的其:他比较严重的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市建委】。和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建立相应《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㈠对—信用等级为A级(A!AA档?、AA档)的企【。业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扶持【政策:支持和帮《助服务?。并在:评先评优中优先予以!。推荐; 《㈡,。对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在资《质,资格审查等工作中】予以严格《。限制:和重点审查并在建筑!市场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实施高—频率或者《高抽检?率的检查 》第十二条 》 各相关部》门在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时应:充分考虑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导和鼓励《提升信用评价高等级!企业:的投标?。竞争:力 :  第五章 — 附  则》 第十三条  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信用【评价的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评价指!标得分的经》查,实后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第十四【条  组《织和参与信用评【价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工作人【员和专家成员在信】用评:价中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6月12日起【施,行各县(市、—区)原有同类—信用:评价:办法同?时废:。止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