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建筑业企!业,综合素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自,愿按照本办》法参加信用评—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评价【是指对企业资信状】况、经营素》质和履约信誉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 :果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管理
第四条 【 企业信用评价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客,观、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全—市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受市建委委【托负责全市企业日常!。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嘉兴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协】助做好信用》评价的有关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港区规—。划,建,设局负责《本辖区内工商注【册企业申报信—用评价的初审工作】并配合市建》委做好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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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评】价指标和信用—等级
第六条 【。 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包括:企业资信状况、经营!素,质和:履约信誉等》三方面企业资信状况!包括资?质等级?、办:公,。环境、企业荣—誉,;经:营素质包括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与创新—、结算收入;企业履!约信:誉包:括合同?履约和市场行为、】社,会责任?、不良行为》及违法、违规行为】等
第七条 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分级评定即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A、B?、C三级其中A级】分AAA、AA、】A三档
企业信【用等级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㈠A级(A!A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9?0分以?上(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含《本数下同《);
㈡A级—(A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80分以】。上不足90分;【
㈢A级(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70分以上】不足8?0分;
㈣B级【评价指标得分在【60分以上不足【70分;
㈤—C,级评价指标得分不】。足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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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价!程序
?第八:条 : 企业信《用评:价,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㈠?初次评定
⒈申【请信用评价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对照嘉兴市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及计分表进行—自评;
《⒉申请企业在每季】第二个月底前向其】。工商注册《地(同时有多个办公!。场所:的可自行选择申报地!暂无办?公场所可直》接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以?下统称为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自评情?况一式两份(一份由!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一份】报,市建委)、与评价指!标有关的证明文书】、证书及报表等【书面材料《。及电子数据》(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
⒊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原件核《验并初审《核查定?期汇总后在当季【最后:一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建委;
⒋市【建委根据初审情况】组织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会?或,有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市建委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正《式公布
㈡动态【评,定
⒈?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动态管理评【价结果按季发布日】常动态管理工作由】嘉兴市建设》工程监?理,协会负责;
⒉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企业涉及评价指标的!有关信息抄》送嘉:兴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
⒊已申—报参加?信用评价企业的【评价:指标得分有调整的可!凭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计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嘉兴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办理计分变!更,手续;
⒋》嘉兴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将!各级建设(建筑【业、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信息整】理汇总后《提请:市建:委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后《的调整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正式公布《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建委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或组织】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建委应当对收到的!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应及时予以》。更,正,
第《四章 信》用等级的管理和运】用,
第九条 建【立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及企》业信:用档案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十条 》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信用评】价计分和级别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并公布:》
,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理或—行政处?罚的(?判决:。书或处?罚决定书下达—后);
㈡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责任认定《后);
《㈢信用评价申报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主管:部门:查实后?),;
㈣经认》定后确须及时予以】调整信用评价—计分和级别的其【他比较严重的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 市建委和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建》立,。相应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㈠对《信用等级为》A级:(AAA档、AA】档)的企业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扶】持政策支《持和帮助服务并在】评先评优《中优先予以推—荐;:
㈡对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在资质资格审查等】工,作中予以严格—。限制和?重点审查并在建筑】市场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实施高频率或者高】。抽检率的《检查
第十》二条: 各相关》部门在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时应【充分考虑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导和鼓】励提升信用评价高】等级企业的》。投标竞争《力,
第五章 】附 : 则
第十三条【 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信用评价【的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评价《指标得?分的经查实后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第十四条 组!织和参与《信用评?价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工作【人员和专家成员在】信用评价《中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6月:12日起《施行各县《(市、?区)原有同类信用评!价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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