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条 !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建筑业企业综!合素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凡在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自愿按照本—办法参加信用评价】。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评价是—指对企?。业资信状况、经营】素质和履约信誉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 :果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管理
【。第,四条 企》业信用评价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客观、—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全市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受市建委委托【负责全市企业日【常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嘉兴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协助做好信用—评价的有关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港区规】划建设局负责—本辖区内工商—注册企业申报信用评!价,的初审工作并配合市!建委做好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第二!章, ,。 评价指标和信用】等级
第六条— 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包括企【业资信状况》。、经营素质和履【约信誉等三方面企】业资信状况包括资】质等级、办》公环境?、企业荣誉》;经:营素质包括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与【创新、?结算:收,入,;企业履约信誉【包括:合同履约和市场【行为、社会责任【、不良行为及违法、!。违规行为等
第【七,条 ?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分级:评定即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A、B、C三!。级其:中A级分AAA、】。A,A,、A三档《
企:业信用等级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㈠A级(【AA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9,0分:以上(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含本数下同);
!㈡A级(A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80》分以上不足90分;!
㈢A级(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7【0分以上《不足8?0分;
㈣》B级评价《指标得分在60分以!上不:足70?分;
㈤C》级,评价指?。标得分不足60【分,。
第三章 【 评价程序
第八条! 企业信用评价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㈠初次评定
⒈申请!信用:评价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对照?。嘉,兴市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及!。计分表进行自评【;
⒉申请企业【在每季第二个月底前!。向其工商《注册地(同时有【多,个办公场所的可【自行选?择申报地《暂无办公《。场所可直接》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以下统称为【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自评情况一式!两份(一份由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一份报市【建委)、与评价指标!有关的证《明文书?、证书及报表—等书面材料及电【子数据(《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
⒊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原件?核验并初审》核,查定期?汇总后在《当季最?。后一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建委;
⒋市建【委根据初审情况【组织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会或有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市建!委,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正式】公布
㈡《动态评定
⒈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动【态管理评价结果【按季发?布日常动态管—理工作由嘉兴市建】设工程监理协—会负责?;
⒉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企业涉及评价—指标的有《关信息抄送嘉兴【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
⒊已申!报参加信用评价【企业的评价》指标得分有调整的可!凭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计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嘉兴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办理计分变更手】续;
⒋《嘉兴: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将各级!建,设(建筑业、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信息整【理汇总后提请—市建委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后的调》整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正式公布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建委?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或组织!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建】委应当对收》到,的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应及?时予以更正
第!四章 信》用等级的管》理和运用
第—九条 ? 建:立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及企业信用档】案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十!条, 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信用评价《计分和级《别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并公布:
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理或行政】。处罚的(《判决书或处罚决【定书下达后);【
㈡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责任认定—后);
㈢信用评价!。申报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主:管部门查实后—);
㈣《经认定后《确须及?时予以调整信—用评价计分》。和级别的其他—比较严重的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市建委和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建?。立相应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㈠对信用—等级为?A级(?AAA档、A—A档)的企业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扶持政策支—持和帮助服务并在】评先评?。优中优先《。予,以推荐;
㈡对【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在资质资格审查等工!。作中予以严格限制和!重点:审查并在建》筑市场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实施高频率》或者高抽检》率的检查《
第十二条 — 各相关部门—在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时应充分【。考虑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导和!鼓励提升《。。信用评价《高等级企《业的投标竞争力
】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信用评价的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评价指《标得分的经查—实,后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第?十四条? 组织和参—与信用评价》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工作》。人员和专家成员在】信用评价中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6月12日起施】。行各县(市、区)原!有同类信用评价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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