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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能力:规范其信《用综合评价》。(以下简称》综合评价)及时向社!会提供公开、透明】的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信息引导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执业并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促进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613号)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综合评价是指对企!业资信状况》。、经营状《况、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综合评价】。等级:分类管理 第四条 !企业综合评价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科学、【有效的原则》接受企业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评价工作 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和嘉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受市《建委委托《分别:负责全市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综合评价管理工作 !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协《助做:好信用评价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 评价指标和—信用等级《    《 第六条 综合【评价指标包》括资信状况、经【营状况、人力资【源、技术《能力和创新》。。、经济指标(服务】评价)、履行社会】与行业?。责任:和义务?、,突出良好表现和经】查实的典型不良行】为等:八个方面  第七】条 综合评》价采用计分》制按得?分从高到低分成三级!按A级(A》AA档、AA—档、A档《)、B级、C级三】个级别公《布 :综合:评价等级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㈠A级】(AA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90《分,以上(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含本?数,下,。同); ㈡A级(】A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80:分以上不《。足90分;》 ㈢A级(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70分以上不足80!分; ?㈣B级评价指—标得:分,在60分以上不足7!0分; ㈣C—级评价指标》得分不足60分【   第三》。章 评价程》序,。和方式? 第八条 综合评价!采取企?业自愿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㈠,初次评?定 :⒈申请信用评价的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对照嘉—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及计分表或—嘉兴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及】计分表?进行自评;》 ⒉申请企业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向市】造价:管,理或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报送书面【申请材料和电—子数据(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 ⒊市造价管理或!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查定期汇总—后上报市《。建委; ⒋市—建委根?据初审情况组织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会或有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市建委官方网站和】嘉兴市造价管理【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正式公布 】㈡动态评定 —⒈企业综合评—价实行动态监管每】季,度进行一次》实时评价《评价:结,果按季向社会公布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委《托市:造价管理协会负责】。; ⒉市造价管【理和各级《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发文涉》及企业?评价指标的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涉及企《业的:有关信息《抄送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⒊已申报参》加综合?评价企业的评价指标!得分有调《整的可凭市造—价管理或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计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第5个》。工作日之前到—。。市造价管理》。协会办?理计:分,变更手?续调整分《数按规定程》序审核无误后将于下!。个,季度生效; ⒋【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企业提供的信—息,整理:汇总后提请市—建委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后的调整!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正式》公布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建委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或组织【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建!委应当对收到的【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应—。及时予?以更正   第四章!。  信用《等级的管理和运【用 第九条  建立!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信?息,数据库?以及企业信用档案并!应及时向社会公开综!合评价?信息 第十条—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综合评价计分】和级别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并公布 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理或行政《处罚:的(判决书或处罚决!定书下达后)—; ㈡综合》评价申报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主管部—门,查,。实,。后); 《㈢经认?定后确须及时予【以调整信用》。评价计?分,和级别的其他比较严!重的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市建委】和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综合评价信息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建立】相应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㈠对—信用等?级为A?级,(AAA档、AA档!)的企业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审】计,、公管、建设、水利!、交通、《电力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政策支持和!帮,助服务在安》排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咨询和招!标代理业《务时予以优先考虑】并在评先评优—中优先予以推荐【;, ㈡对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在资质资格审查!等,工作中?予,以严格?限,制,和,重点审查并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实施高—频,率或者高《抽检率的《检,查 :第十二条  各相】关部:门在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招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投标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引导:和鼓励提升》。信用评?价高:等级企业《。的投标竞争》力  ?   第五章 【 附  则 —第十:三条  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信用】评价:的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评价:指标得分的经查实后!。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第十四条  —组,织和参?与综:合评价?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工作—人员和专家》。成员在信用评—价中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6月12日!起施行各县(—市、区)原有同类信!用评价办法同—时废止 <!--!End?Fra?gmen《t-->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