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能力【规范其信用》综合评价(以—。下简称综合评价)】及时向社《会提供公开、—透明:的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信息引导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执业并—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促:进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613号】)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综合评价是—。指对企业《资信状?。况、经营状况—、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综合评价等》级分:类管理?
第四?。条 企?业综合评价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科?学、有效《的原则接受企业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评】价工作
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和嘉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受市建委委—。托分别负责》全市: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综合】评价管理《工,作
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协助做好》信用评价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 评价指标和信【用等级
【。 第六条《 ,。综合评价指标包【括资信状况、经【营状况、人力资源、!技术能力《和创新、经济指【标(服务《评价)、履行—社会与行业》责任和义务》、突出良好表现【和经查实的典型不】良行为等《八个方面
第七】条 综?合评:价采:用,。计分制按得分从高】到低:分成三级按A—级(AAA档—。、AA档、》A档)、B级、C】级三个级别公布
综!合,评,价等级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㈠A级》(AA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9【。0分以上(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含》本数下同);
【㈡A级(A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80分以上!不足9?0分;
㈢A级(】A档)?评价指标得分在【70分以《上不足80分;【
㈣B级《评价指标《得分在6《0分以上不足—70分;
㈣C级评!价指标得分不—足60分
第】三章 评《。价程序和方式
【第八条 《综合评价采取—企业自愿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㈠初次评定》
⒈申?请信:用,评价的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对照嘉?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及计【分表或嘉兴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及计分表【进行自评;
—⒉申请企《业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向市造价管—理或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报,送书面申请材料【和电:子数据?(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
⒊市造价管理或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查定期汇总》后上:报市建委;》
,⒋市:建,委根据初审情—况,组织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会或】。有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市建委官方】网,站和嘉兴市》造价管理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正式公布
㈡动【态评定?
⒈企业综合评【价实:行动态监管每—季度:。进行一次实时评价】评价结?果按季向社》会公布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委托市》造价管理协会负责;!
,⒉市造价管理和【各级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发文涉—及企业评《价指标的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涉及企业的【有关信?息抄送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⒊】已申:报参加综合》评价企业的》评价指标得分有调整!的可凭市造价—管理或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计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第5》个工作日之前—到市造价管理协会办!理,。计分:变更手续调》整分数?按规定程《序审核无误后将于】下个季度生效—。;
⒋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企?业提:供的:信息整理汇总—后提请市建委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后的调整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正式公布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建委】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或组织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建委【应当对?收到的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应及:。时予以?更正
《
第四章 》 信用等级的管理】和运用
第九条【 建?立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信息数据库》以及企业信》用档案并应》及,。时向社会公开综【合评价信《息
第十条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综合评价计【分和级别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并公布
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理或:行政处罚的(判【决书或处《罚决定书下达后)】;
㈡综《合评价申《。报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主【管部门查《实后);
》㈢经:认定后确须及时予】以调整?。信用评价计分—和级:别的其他《比较严重的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市建委》和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综合:评价信息《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建立相应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㈠对信!用等:级为A级(AAA档!、,A,A档:)的企业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审计、公】管、建设、水利、】交通、电《。。。力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政策支持和帮助服!务,在安排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咨询和招】标,代理业务时予以优先!考虑并在评先评【优中优?先予以推荐》;
㈡对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在资!。质资格审查等—工作中予以严格【限制和重《点,审查并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实施高频率或者高】抽检率?的检查
第》十二:条 各相关—部门在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招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投标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引】导和鼓励提升信用】评价高等级企业的】投,标竞争力
【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 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信用评价的】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评价指标得分—的经查实《后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第十四—条 组《织和参与综合评价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工作人!员,和专家成员在信用评!价中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6月1》2日起施行各县(】市、区)原有同类信!用评价办法同时【废止
<》!-:-End《Fragment】-->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