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浙教学前〔2—0,16:〕82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指各—。地进行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和撤:。村建居等建设的住宅!小区:所,需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包括商】品住宅小区开发【和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含安!置,房)建设中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幼儿园(以下—简称配?套幼儿园)》
第三条发【改、规划、建设、】教育、国土等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相关工作保障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
第【四条 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以及城镇发展、】。全面放开《两孩政策等因素【和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编制当地学前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
学前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中须按500】0人口配套建设【1所9-12—班,的标准幼儿园;对非!成,片开发地块的零星】住宅建设或》组团:开发区域要根据【。规划标准和》区域居住人口测【算的生源数量先行】规划预?留出学前教育用地;!对个别未达到配【套,规模:的住宅小区要根【据需要?将幼儿园集中规划在!邻近较大区域
】 第五条《发改部门《在项:目,审批时须明确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建设】。。标准:;未按规划条件【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不予审批【
规划部门在】出具规划条件时【要明:确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位置、面!积等内容
政】府组织供应》需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土地时应明确】配套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建】设要求、建设期【限、:建成后的产》权归属、管理使用】单位、交付方式、】监管要求等内容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第:六条发改部门立【项审批和规划部门审!查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时要据规划》条,件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按照不低》于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等标准审查配!套幼儿园的》位置、?建设规模《、规划标《准、建设要求等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的规划《论,证、规?划调整、方案审【查及调整的会议必须!通,。知教:育行政部门参加【具体:。建设方案《。须经教育部门确认】。
, 配套幼儿—园应功能独立与住】宅小:区其它用地界线【明确并单独提供安】。全畅通?的出入口
【配,套幼儿园建设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建筑设计【。标准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建设适当预】留人员畅行和车辆停!放的:空间确保幼》儿和教?职,工的安全《
第七条 【建设部门须》通知教育部门参与】幼,儿园园舍施工环节】监督:等工作发改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须通知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幼儿园】园舍的验收工作
! 第八条《建设单位分期—建设有配套》幼,。儿园项目的住宅小】区时配?套的幼儿园须与【住宅小区第一—期同步规划》、立项、建设和竣工!移交;凡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配建【幼儿:园设施或《未随所在居住区当】期住宅?项目同步建成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竣工规划核实应依法!责令补建并予—以行:政,处罚
第九条】 配套幼儿园建成】后,开发建设单位—在住宅小区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将!新建幼儿园无—偿移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使用《同,时做好幼儿》园所有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并】提供移交清单由【接收方签署接收意】见
《第十条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配套幼【儿园的用地》从住宅开发地块【中单列土地用途按】科教用地办理配套幼!儿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同时要《根据建设《部门核发《。湖,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配【。套用房确认书—将配套幼儿》。园直接初始登记【给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的登记主《体,登,记发证后《由国土资《源部门?函告地税部门
】 第十一《条 配套幼儿—园属公共《教育资源20—。11年8月前住宅小!区,建,成使用或规》划建:设的幼儿园》必须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办园:2011年8月起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属于国有《资产的配套幼儿【园原则上不得收【取,租金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配】。套,幼儿园不得》擅自改建、扩—建或拆除《不得出租、出—售、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
对【因城市建设改造【确需征收或者—占用幼儿园的应当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依:据学前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就:近或:者易地重建不得【影响:或者中?断,正常教学工》作
: 规划配套幼【儿园用地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调【整相关规《划调整?后的规划用》地面积?不得少于原》有,面积并经教育、城】乡规划?、国土等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当地政府!批准
《 第十?二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建设:、规划、国》土等行政部门—对辖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发现【原有配套幼儿园【闲置或改《。作,它用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已改作它用拒不【。改正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三条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教育!、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要联合组】织检查其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情况!对未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的住宅小区必须按】相关规定通过补建、!改建、?新建等方式补足配】。齐学前教《育设:施
?。 ,第十四条配套—幼儿园招生应—优先:满足本住宅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配套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会同—教,育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使用的监督与指!导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科学管】理幼儿园《教育督导部门要切实!加强督导评估促使】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全面提高!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和办园水平
【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时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 2.施工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附件】)、规划核实确【。认书和其他能够【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文件】及证明;
4.!竣工验收备案表【、质量等《级证书、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房》屋已经竣工的—文件;
—5.白蚁预防过程竣!工验收证明;—
6《.经:备案的房《屋测绘报告》;
: 7.《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8.地名使用证或!门牌编号审批表、】。新旧门牌编号对【照表;
—9.:房屋竣工《施工图;
— 10.分层或【分丘平面图;
!11.产权登记【机构认为需》要收取的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