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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的管理保护【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省水利厅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南(试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是对》开,发建:设项目实施而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制定的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工程!、生物等《。。措施 ? ,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申报【和审批应遵守—本办法 《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第五条!水,土保持方案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征占—地面积?在1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 第六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个人负—责   具体承【担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必须持有合法的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内!容和格式应符—。合国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第》七条: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审,批制度审查批—准,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列项目进行审批! ,  (一)吴兴区、!南浔区范围内市立】项的矿山《开,采,项目;   —(二)湖州城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和大钱港、三!里桥港以西区域)内!。的,。开,发建设项目》;   (三—)跨县级行政—区域市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   (四!)以上三《款范:围内:省级立项扩权—下放到市的开发【建设项目   【。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同时报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水土保持项】目报告表可以由县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送—审,稿各一式八份—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之后】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审查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编完善并经—专家组长审阅签字】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10个工作【日内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对于特殊性质或者复!杂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日内不》。能作出?审批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或者个【人,   对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审》。批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单位或个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告知其修改后重新】报批逾期未审—批或者未予答复的项!目单位可视其—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已被确认  — 第九条 》 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施工:。、验收?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具体的审批条】件如下?  :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  》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   (四)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达到主体工程设计深!度;   (五)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   (六!)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 ,  第十一条经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发】生变化时项》目单位或个人—。应及时编制补充【方案报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在】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化时】项目单位或个人应】及时修改该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  第十二条开【发建设项目单—位或个人应》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施工》   开发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 , ,。第十三条从事开【发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使其水土保》持功能?丧失或降低的应按有!关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  第十《四条开发建设项目】。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水?土保持方案不予【批准   (一)】国家明文《规定: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的开发建设项目;】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域内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项目;  —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规定在!25度以上陡坡地】实施:的农林开《。发项:目;   (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的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内取土?、挖砂、《取石的开发建—设项目;  —。 ,(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规定不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水工程?。建设项目;   】(六)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规定精神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前期!工作但未能提供【相关文件依据—的开发建设》项目;   (七】)分期建设的开【发建设项《目,其前期工—程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   (】八)同一投资主【。体所属的开》发建设?项目,在建及生产运!行的工?程中: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 【  :(,九):在水库设计洪水【位以下进行的危害防!洪、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力发:电、灌溉等和—在河:道干支?。流汇合处及河势【变化频繁的河段修建!对防洪有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开】发建设项目;   !(十)处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对水:质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   第十【五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管理和指导—职,责,对报送的水土—保持:方案应认真》组织技术《论证:和审查把关并按【规定的权《限,和时:限,予以批复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  】 (二)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   第十七条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予以责任《人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湖】州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暂行办《法(湖政发〔1【999〕6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