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办法
【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的管理保护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省水利厅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南(试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是《对开:发建设项目实施而】。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制定的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工程、生物等措】施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申报!和审批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 第?五条水?土保持方案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征占地面!。积,在1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六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个》人负责
具体承!担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必须持有合法!的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内容和格!式应符合国》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 第七?条,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审批制度审查批!准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列项目进行审批
!。 (一)吴兴区、】南浔区范围内市立项!的矿山?开,采项目;
(二!)湖州城《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和,大,钱港、三里桥港【以西区域《),内的开发建设项目;!
(三)跨县级!行政区域市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
(四)—以上三款范围内省】级立项?扩权下放到市的开】发建设?项目
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同时报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 水土保持项目】报告:表可:以由县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第八条《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送【审稿各一《式八份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之后?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审查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编完善并经专—家组长审阅签—字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10个—工,作日内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对】于特殊性质或者复】杂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日内!不能作出审批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或者个人
【 对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审批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单位》或个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告知其—修改后重新报批【逾期未审批或者未】予答复的项目—单位可视其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已—被确认?
第九条— 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施:工、验收的主要【依据
《 第十条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具体的审批条件】如下:。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
(!四)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达到主体工—程设计深度;
】 (五)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
—(六)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
》。第十一?条经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发生变化时项目】单位或个人应及【时编制补充方案报】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在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化时项目》单位或个人》应及时修改》该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二条开发建设项目!单位或个人应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施工
】 开发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 ,第十三条从》事开发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使其!。。水土保持功能丧【失,或降低的应按有关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第十四条开!发建设?项目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水土保持】方案不予批》准
(一)国家!明文规定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的开《。发建设项目;
【 ,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域【内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项目;】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规,定在2?5度以?上陡坡地实施的农林!开发项目;
【 ,(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的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内【取土、挖砂》、取石的开发建设项!目;:
(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规定不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水工程建设项目【;
: :(六)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规!定精神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前】期工作?但未能?提供:相关文件依》据的开发建设—项目;?
(七)分【期建设的开发建【设项目?,其前期工程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
】。 (八)同—。一投资主体》所属:的开发建设项目,在!建及生产《运,行的:工程中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
(九)在水库!。设计洪水《位以下进《。行的:危害防洪、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力发】电、灌?。溉等和在河道干【支流:汇合处及河势变化频!繁,的,河段修建《对防洪有《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开发建设项目;【。
(十)—处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对】。水质: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
《第十五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管理《和指导?职责对报送的水土保!持方案?应,认真组织技术—论证和审查把关并】按规定的权限和时限!予以批复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
(二)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
!第十七条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予以责任—人行政纪律处分【
: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湖!州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暂行【办法(?湖,政发〔1999〕6!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