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嘉兴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和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排水?。设施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农业:生产排?水和水利排灌除【外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排水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工作 环保部】门对工业企》业直:接或经城市排—水设施处理净化后】排入水体的水质【进行监测依法进行水!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权利和保护城!市,排水设?。施的义务 》  第二章 — 排水?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嘉兴市城市防—洪规划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城市排水系统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总《体规划和城市防【洪规划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排:水系:。统规划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地形、地【。貌,、降:雨,量、污水量和水环境!。等要素进行编制 】第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制订》城市排水管》网,、泵站等《公共排水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在易积水市政路【段,。增设警示标志及水】深标识确保通行安】全 第七条  自建!排水设施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自建排?水设施应当纳入【其综合?开发计划《;建设项《目,的配:套室外排水设施建设!应纳入整体项—。目建设计划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并同步建设排水设!施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工程项目的建筑规划!方案中应当包含排】。水工程专《篇并通?过专家评审纳入规划!评,审纪要 第九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配】套室外排水工程【施工图应当与主体建!筑,施工图?同,步审查审图单—位,依,。据规划评《审纪要对排水工程】提出专?项,审,查意见 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室:外排水工《程应纳入施工许可】范围其?。。中,。建,设项:目与室外排水工程总!包的统一发放施工】许可证室外排水工程!分包的单独发放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需提供?室外排水工》程施工图《。专项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城市排《水工程技术标—。准和低影响》开发要求《 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范》围从事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与施工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制度 第十》二条 ?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需凭由专业—技术单位出》。具的竣工测量—评估报告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章  ?排水管?理 第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城市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并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情况及时更新】 第十四条 — 城市排水实行雨】。水、污水分流—鼓励雨水《利用 尚未实—行,雨污分流排放的区域!。产权单位应按照城】市排水系《统规划要求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和道!路建设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第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应?当,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增强绿地》、可渗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对》雨水的滞渗能—力利用建筑》。物、停车场、广【场、:。道路等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增》。强对径流雨水的控制!能力 第《十六条  》凡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均需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办《理时需提供由—专业技术单位出具】的竣工测量评估报告!书等: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订高峰排《水方案在污水排【。放量超过城》市排水设施》。受纳量?的区域?启动该方《案并采?取调节排《水量、调整排水时间!等调度措施汛期【内道路发生严重积】水,。状况时应《立即:调用:应急排水设》备尽快?排除道路《积水保障通》行顺:畅 第十《八条  《因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和检修需要暂停排水!的城市排水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制订暂》停排:水方案向建》设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暂停排水的》24小?时前:书面通?知有关排水户排【水户应按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或暂】停排水 第十九【条  城市排水设】施运营单位应加强】对,排水设施附》属,窨,。井,的管理建立健全【。窨,井,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维修机【。制,并定:期巡护发现井盖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鼓】励建立城市》排水设施窨井盖商】业保险制度 第二】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排水户排放】的,污水进?行水量、水质监测】被监测的排水—户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污水排放【情况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安!装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监测:。数,据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享   第【四章  排》水设施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一条  公共排!水设: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公共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鼓励】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运营单位实行市场!化运作 《排,水户自建的》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由产?权人负责管理住【宅物业区域内部【的共有排水设施【由产权?人委托专业运—营单位负责管—理 运营单》位和排水户应保障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排水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可能影响》排水管道、泵—站等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与运?营单位共同制—订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按照交警部门】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城市排水设施!保护范围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划定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下列损坏—。排水:设施:。的行为: 》(,一)损毁、盗—窃城市?排水设施《; (二)穿凿【、堵塞城《市排水设施;  】 (三?)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   (】四):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   (【五)建设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六)】其他危及城市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订拆】除、改动《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  城市—排水设?施运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质量保【证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养护、维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发生事故的运】营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修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于2—4,小时内向建设—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城市排!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不?得阻:挠 第二《十七条  交通、】电力、通讯等有【关部门应《对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给予保障—。在汛期应优》先满足防汛的特殊要!。求 第二》十八:条  城《市排水设施》维护和抢《修的专用车辆应【当统一标《志;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保证交通》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方向和时间的限制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 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根据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 则 第三十一条】  相关名词解释 !(一:。)城市排水设施是指!用于城市雨水或者污!水收集的管道—、沟渠、泵站(【。房)及闸门》、雨水口、检查井】等附属设施》。起,调蓄功能等的湖【库、:河道防汛抢险临时架!设的水泵、发电机】等设施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相—关,设施: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 (二)公共排水!设施:是指供?公众使用的城—市排水设施;—自建排水《设施是指由单—位或者个人》自行建设的、供【本区域专《用的城市《排水设施 (三【),排水户是《。指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第,三十:二条  城镇—、城:乡一体新社区及保】留的传统自然村落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