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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和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排,水设施?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农业生产排—水和水利《排灌除外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排!水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工作! 环保部门》对工:业企业直《接或经城《市排水设施处理净】化后排入水体的水质!进行监测依法进【行水: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权利和保!护城市排水设施的】义务   第二章 ! ,排水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嘉兴市—城市防洪《规划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城【市排水?系统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总体规划和城【市防洪规划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排水系统规划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地形、地貌》、降雨量、污—水量和水环境等要】素进行编制 第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制订城》市排水管《网、泵站等》公共排水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在易积水《市政路段增设警【示标志?及水深?。标,。识确保通行安全 】。第七条  》自,建排水设《施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自】建排水?设施应当《纳入其综合》。开发计划;建—设项目?的配套室外排水【设施建设应纳入整】体项目?建设计划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城市排水系】统规划并同步建设】排水设施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工程项《目的建筑规划方案中!应当包含排水工程专!篇并通过专家评审纳!入规划评审纪要【 第九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配》套室外排水》工程施?工图应当与主体建】筑,施工图同步》审查审图单位依据规!划评:审纪要?对排水工程提出【专项审查意见 【第十条? ,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室外排水工程应】纳入施?工许可范围其中建设!项目与室《外,排水工程总》包的统一发放—施工许可证》。室外排?。水工程分包》的,单独发放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需提供【室外:排水工程《施工:图专项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 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城—市排水工程技术【标,准和低影响开—发要求 《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范,围从:事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与—施,。工,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制度? 第十二条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需凭由专业》技术单位出具的竣】工测量评估报告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 第三章  排【水管理 第十三条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城市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并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情况—及时更新 第十【四条  《城市排水实行雨【水、:污,水分流鼓励雨水利用! 尚未实行雨污【分流排放的》区域产权单位应按】照城市排水系—统规划要求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和道路建设】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第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应当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增强绿地】、可:渗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对《雨水的滞渗能力利】用建筑物《、停车场、广场、道!路等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增《强对径流雨水的控制!能力 第十六条 】 ,凡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均需》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办理时需提【供由:专业技术单位出具】的竣工测《量评估报告书等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订高峰排!水方案在污水排放】量超过城市》排水设施受》。纳量的区域启动该】方案并采取》调节排水量、调【整排:水时间?等调度措施汛—期内道路发生严重积!水状况时应立即【。调用应急排水设备尽!快排除道路积水保】障通行顺畅 第【十八条  因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和—检修:需要暂停排水的城】市排:水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制订【暂,停排水方案向建设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暂停排水的!24小时前书面通】知有关排水》户排水户应按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或暂》停,排水: 第十九条 — ,城市排水《。。设施运营单位应加】强,对排水设《施附属?窨井的管理建立健全!窨井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维修机制并—。定期:巡护发现井盖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鼓?。励建立?城市排水设施—窨井盖商业》保险制度 第二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排水户排放》的污水进行水量【、水质监测被—监,测的排水户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污】水排放情《况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安【装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监测数据—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享   第四】章  排水设施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一条  公】共排水设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公:共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鼓励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运营单位实行市【场化运作 排水户】自建:的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由产权人—负责管理住宅物业】区域内部的》共有:排水设施由产权人委!托,专业运营单位负责管!理 运营单位—和排水户应保障【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排水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可》能影响排水管道、泵!站等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与运营单位共同制】订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按照交警部门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城:市排水设施保护【范围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划定 第》二十三条  —禁止下列损坏排水设!施的行为:》 (一)损毁、盗窃!城市排水设施—;, (二)穿凿、堵】塞城市排《水设施;  — (三)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   (四)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   (五】)建设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六)】其他危及城市—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订拆除、改动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 : 城市排水设施运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质:量保:证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养护、维!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发—生事:。。故的运?营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修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于24小—时内向建设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城市排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不得阻挠 第—二十七条  交通】、电力、通讯等有关!部门应对《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给予保《障在汛期应优先【满足防汛的特殊要求! 第二十八—条  城《市排:水,设施:。维护和抢修的—专,用车辆应《当统一标志;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保证!交通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方向和》时间的限制》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根?据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相关!。名词解释 (一)】城市排水设施是指用!。于城市雨水或者污】。水收集的管道、沟】渠、泵站(房)【及闸门、雨》水,口、:检查井等附属—设施起调蓄功能【等的:湖库、河道防汛抢险!临时架设的水泵【、发电?。机等设施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相关设施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 (二)公共!排水设施《是,指供:公众使用《的城:市排水?设施;自建排水【设施是指《由单位或者个人【自行建设《的,。。、供:本区域?专用的城《。市,排水设施 (三【)排水户是指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第三十二—条  城镇、城乡】一体新社区》。及保留的传统自然】村落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