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公路水运钢结构桥梁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16〕11号)精神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路钢结构桥梁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交公路发〔2016〕115号)要求,结合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现就推进浙江省公路水运钢结构桥梁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交通行业场站、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可参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精神,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任务,深入推进现代交通“五大建设”,高标准构建“四大交通”走廊,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结合“十三五”综合交通规划和“美丽公路”要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推广应用公路水运钢结构桥梁,助力交通运输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政策引导、市场为主。通过完善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浙江省公路水运钢结构桥梁推广应用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重点示范,有序推进。坚持“宜钢则钢、先行先试”,根据“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积极开展钢结构桥梁建设应用示范。有序推进钢结构桥梁建设,打造一批造型美观、品质优秀、丰富多样的标志性工程。
——产业培育,协同发展。支持钢结构企业和桥梁企业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大力促进钢结构桥梁工业化、标准化、装配化,培育设计、制造、施工等上下贯通的钢结构桥梁产业链。形成类型丰富、质量可靠、造价合理的钢桥系列产品,逐步走上钢结构桥梁建管养协同发展的专业化道路。
——完善机制,创新驱动。根据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和自然条件,确定浙江省公路水运钢结构桥梁推广应用的方向和重点,不断完善标准、规范和推广机制。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鼓励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化养护发包等模式创新。
(三)主要目标
力争“十三五”期间的钢结构桥梁用钢总量在“十二五”期间的基础上翻两番;率先实现交通运输部提出的“新建大跨、特大跨径桥梁以钢结构为主,新建、改建中小跨径桥梁钢结构比例明显提高”的目标;做到钢结构桥梁设计、制造、施工、养护技术基本成熟,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备,专业化队伍和技术装备满足钢结构桥梁建设养护需要。
二、主要工作
(一)明确重点方向
公路水运钢结构桥梁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个重大技术政策;必须尊重科学,讲究方式方法,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有序推进。下列类型的桥梁,原则上优先考虑采用钢结构:
1.特大跨径桥梁;
2.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的高墩大跨径桥梁;
3.弯坡斜等特殊形状桥梁;
4.梁高受限的跨越铁路、公路、城市道路、航道的桥梁;
5.采用连续高架的特大桥梁;
6.可利用下部结构的危桥改造工程;
7.其它有特殊需求的桥梁。
从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始,应综合考虑桥梁建设成本、安全耐久、管理养护、环保等方面的因素,加强对混凝土桥梁和钢结构桥梁方案的比选论证。基于全寿命周期成本(投资成本、运行成本、养护成本、维修成本和废置处理成本等)考虑,并经充分的技术经济比选后,鼓励择优选用钢结构桥梁。
(二)坚持示范推广
根据各项目前期进展情况,省厅梳理出“十三五”浙江省公路水运推广应用钢结构桥梁建设的重点项目清单(附件2),并确定温州瓯江北口大桥、路泽太城际高架、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等项目作为“十三五”钢结构桥梁建设省级典型示范工程,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
对于未纳入项目清单但符合重点方向的其它桥梁,也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路钢结构桥梁建设的指导性意见》要求,加强对混凝土桥梁和钢结构桥梁方案以及可能影响其造价的接线工程的比选论证,宜钢则钢,合理选择桥型方案。作为先行示范地市,杭州、宁波、台州、湖州等地要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重点方向抓紧选取一批钢结构桥梁示范工程,加快前期研究,力争早日动工。
(三)健全标准体系
1.编制钢结构桥梁设计通用图和相应定额。在认真总结钢结构桥梁推广过程中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等环节有关问题的基础上,编制一批通用性强的钢结构桥梁设计图集。2017年6月前发布钢桁架桥梁设计通用图,其余设计通用图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在相关项目试点的基础上,组织编制钢结构桥梁配套的概预算和养护定额。
2.编制钢结构桥梁质量管理手册。组织编制《钢结构桥梁质量管理手册》,明确钢结构桥梁施工、检测和质量管理的相关要求,满足“十三五”我省公路水运钢结构桥梁推广应用的需要。
3.编制钢结构桥梁配套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指南。对于钢结构桥梁推广使用过程中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技术问题,支持各地结合典型示范和推广应用项目,积极开展与《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公路钢混组合桥梁设计与施工规范》和《公路桥梁安全检测系统技术规程》等配套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指南的编制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交通运输厅成立推进公路水运钢结构桥梁建设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省公路水运钢结构桥梁建设的指导工作,对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督查、通报、考核。各市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积极组织项目建设单位认真做好钢结构桥梁建设示范和推广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钢结构桥梁应用水平。
(二)加强政策引导
对积极推广钢结构桥梁的高速公路项目,结合标准化建设和年度考核,加大表彰力度;对积极采用钢结构桥梁的普通国省道项目,适当提高省级补助资金,具体以国省道最新补助标准为准;充分发挥市场信用的引导作用,适时把钢结构桥梁从业单位纳入交通建设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吸引更多企业向钢结构桥梁专业领域转型发展,形成更加充分和良好的专业竞争市场环境。
(三)加强科技支撑
将钢结构桥梁的相关研究作为省交通运输厅“十三五”科研重点领域和重大研发方向之一,给予优先支持;强化科技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支撑作用,认真落实钢结构桥梁科研、试验、检测等经费,做好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充分发挥研究机构和行业学会的优势,鼓励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耐候钢、长寿命涂装等提升钢结构桥梁品质、保证结构安全耐久、推进标准化建造等方面的科技攻关,推动钢结构桥梁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
(四)加强队伍培养
通过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继续教育、技术比武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公路钢混组合桥梁设计与施工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宣贯,引导和促进工程技术人员深入了解钢结构桥梁的现状情况和发展趋势,提高钢结构桥梁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工人班组的认知水平和应用能力。
(五)加强产业培育
鼓励公路水运建设单位采用设计、施工(含制造、安装)总承包等方式发包桥梁上部建造任务,通过设计、施工和钢结构制造企业深度融合,打造符合绿色节能标准要求、适合工业化生产的桥梁钢结构产品,不断提高钢结构桥梁的内在质量和外在品味。鼓励桥梁管养单位开展钢结构桥梁专业化养护发包,提高钢结构桥梁养护质量,降低全寿命周期成本。
附件:1.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推进公路水运钢结构桥梁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2.“十三五”浙江省公路水运钢结构桥梁建设推广应用重点项目清单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1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推进公路水运
钢结构桥梁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利幸 省交通运输厅 副厅长
副组长:李志胜 省交通运输厅 总工程师
洪秀敏 省公路局 局 长
胡旭铭 省港航局 局 长
成 员:钱立高 厅规划处 处 长
陈允法 厅建管处 处 长
唐锡军 厅科教处 处 长
楼晓寅 省公路局 副局长
寿 华 省公路局 副局长
刘耿耿 省港航局 副局长
陈妙福 省港航局 副局长
邵 宏 省交通工程监管局 局 长
宣剑裕 省交通工程监管局 副局长
丁正祥 省交通工程监管局 副局长
王昌将 省交通设计院 副院长
徐爱军 咨询公司 总经理
附件2
“十三五”浙江省公路水运钢结构
桥梁建设推广应用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桥梁名称) |
拟采用 钢结构型式 |
用钢量预估(万吨) |
1 |
温州瓯江北口大桥工程 |
钢桁梁 |
30 |
2 |
鄞州至玉环公路椒江洪家至温岭城东段工程(路泽太城际高架) |
钢混 |
18 |
3 |
甬台温复线灵昆-阁巷段 (飞云江跨海大桥) |
钢混 |
1.1 |
4 |
甬台温复线瑞安至苍南段 (鳌江大桥) |
钢混 |
1.2 |
5 |
宁波-舟山港主通道 (富翅门大桥) |
钢混 |
4.0 |
6 |
六横公路大桥 (双屿门大桥、青龙门1、2号桥) |
钢箱梁、钢混 |
7 |
7 |
G351国道兰溪马涧至诸葛段建设工程(汇潭大桥) |
钢箱梁、钢混 |
1.5 |
8 |
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沪杭高速公路大桥等7座) |
钢桁梁、钢混、钢拱 |
1.6 |
9 |
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长山河大桥等6座) |
钢桁梁、钢拱 |
1.2 |
10 |
乍嘉苏三级航道整治工程 (焦山门大桥等4座) |
钢桁梁、钢拱 |
1.4 |
11 |
杭申线航道整治工程 (大通新桥等5座) |
钢桁梁、钢拱 |
1.2 |
合计 |
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