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我省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公路水】。。运工程(《以下统称公路—水运工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凡在】我,省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监理?、咨询?等工:程造价工作的从【业单:位,和人员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造》价活动是指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确定:与控制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含!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标底、合》同价、计量支付、变!。更费用?。、,价格调整、》。费,用,索赔、竣《工决算?等费用的确定—与控制以及与工程】造价管理有关的活动!
, ,。 本实施《。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监督管【理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港《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运:用行政、技术和经】济方: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路—水运工程《造价及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工程造价从业单位和!人员的造价行为【。进行动态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 】公,路水运?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
【 第五条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建立!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从业单位自】律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建立造价全过程】控制和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章造!价管理职责分工
】 第六条 全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造价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全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市(含《义乌: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造价管理机构)具体!。承担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受上—一级造价《管理:机构的?指导
各级造价!管理:机构所监《督管理的项目—划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省】级造价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我》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办法及?规定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的行!业管理
—(二)制定本省公】路水运工程计—。价依据和办法组【织,本省公?路水运?工程:补充定额的测—定和:编,。制
? (三)承担—省管公路《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需经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变更和调整概算】的预:审查负?责省管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备案?。管理:参,与省管公路水运工】程的投资《估算:审查
? (四)指导省】管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决算参—加,竣工验收
— (五?)负责省管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阶段合同履行情【。况和计价行》为,。的,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六—)定:期发布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造价信息和!造,价指数积《累,造价资?料建立造价数—据,库
? (七)承》。担省内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的:管,理以及造《价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信?息审核工《作
(八)调解!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纠纷受理咨【询服务
(九)!指导全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行业队伍建设—、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 第:八条 市级(含义】乌市)造价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及实施配《套制度?或规定负责》本市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的行业】管理
(二)协!助省交?通工程?。造价站组织的—补,充定额的测》定和编?制工作
(三】)承担市管公—。路,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需,经市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变更和》调整概?算的:预审查负《责,市管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备案管理参】与市:。管公路水《运,工程:的投资估《算审:查,
(四)指导】市管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决算:。参,加竣工验收
】(,五):负责市?管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实施阶《段合:同履行情况》和,计价行为的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信息:。的采集?、分析、上报、发布!等工作积累造—价资料
》。。 ,(七)调解本市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纠纷受!理咨询服务
第!九条 建设单—位承:担,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控制的主体】责,任在设计、施工【等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并接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
(—二,),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负责组《织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含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标底、变更费用】、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编制
(三)】对造价进行》全过程管理和控制】建立工程造价—管理台账实》现设计概算控—制目:标
(四)【定期对实施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内部检查编【制概(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并报送相应【造,价管理机构
】(五)负责》工,程,造价:。信息的?采,集,。、分析?。和报送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 第十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保证承担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要求和勘察设计!质量应当综合分析】项目建设条件—结合项目使用—功能注重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选!。。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运营养护《需要科学确》定设计方案》合理计算工》程造价
《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对其编制—的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做好前后—阶段的造价对—。比,。重,点加强?对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超【。设计概算等的—预,控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工程计量》。支付、?变更和结算等造价监!理,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工:程价款?。应及时签认并规范】计价行为对》所从事的造》价监理工作负责
】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不低于成《本价自主报》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结算等造价文件!规范计价《行为据实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第十:三条 ?从事公路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企业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咨询【。企业应配备》相应资格的造价【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核!体系完善质量控【制、操?。。作流程、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对所咨》询,的造价文件质量负】责
第十四【条 从事公》路水运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鼓励从事】公路水运《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职业素质
! ,。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应当对其编制—的造:价文件的质量和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造价依据
】。 第十五条 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执行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依据和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定:的,补充性造价依—据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依据中未!包含的其他专业【工,程项目可参照—有关专业《部门和工程所—在地的有《关,造价依据《执行
? 前款所称造价】依据是指用》于编:制各:阶段造?价文件所依据—的办法、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以及其他相关的计!价标准
》 第十六《条 :交,通运输部对》。通用性?强、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编制统一【的公路水运》工程定额基》础上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公—路,水运工程定额中缺项!的或者地域性强【。且,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编制补充》性,定额规定
》 第十七条 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定,的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依?据中未涵盖但公路水!运工程需要的—造价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组织开《展成:本分析编制专—项定额?经专家评审通过报相!应的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可作为本项目!计价依据
第十!。八条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造价依据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促《进造价?依据与?公路水运技术进步】相适:应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 第十九条 各级!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需要!组织价格要素市场信!息价和指数等信息】的定期调查采—。集、分析和发布工作!发布:的信息可作为—。计价参考《。。
, , 信息的调查采【集点:可在要素市场—中设:立也可在建设项【目中布设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给予配【合,和支持
第二】十条 编《制造价文件使用【的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依】据满足?造价文件编制—需要
? 第四章造价【确定和控制》
第《二十一条 》公,路水:运工程?造,价应当针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根据!项目:。的建设方案、—工程规?模、质量和安全【。等建:设目标结《。合建设条件等因【素,按照相应的造—价依据进行全过【程分阶段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 ,。 第二十《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阶—段投资?估算应当按照相【应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等《规,定编制?。经批准后作为控制】概,预算的依据
— 第二十三条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设计】概算(含修正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应:当按照相应的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等规《定编制
》 初步设计概算总造!价不得?超过经审批或者【核准:的投资估算的110!%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准后》实施过程中》如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必须增—加造价时其增加的】费用可依次》从建安工程》费用的节余款、批】复概算的其它节余】。款和预备费中列【。支概算预备费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工程计量!计价:。事项明?确价格调整办—法,并,执行以下规》定
(一—)招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范本和我》省计价规范的要求】并,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组织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得!虚增工程数量—和细目必要时—可将招标工程—量清单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复核招标—人应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质量—负责:
招标文—件,中应载明投》标人需提供》的报价基础资料内容!和要求
—(二:)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标底的?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标底应当根》据造价依《据并结合市场因素编!制并严格《控制在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对应部《分范围内《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标底《与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的对比】分析合理控》制建设?项目造价确因设计变!更、物价上涨、【政策调整等因素【。致使超出对应概算】的应分析超》概原因书面报送并经!相应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同意
!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标—底可: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一个标段只能】有一个最高投标限价!或标底
—。(三)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市】场及企业经营—状况编制《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和要求如实提供】报价基础资料
!(四:)凡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以中标!价为依据确定—合同价
第二】十五条 参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工程!变更令各方签认的】工程或工作内—容和数量《、质量检验》凭证、中间交工【。证书等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工程计量和支付计】。量支付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的《表格:样,式及要求《并按要求《同,步建立?台账:鼓励采用符合要【求的计?量支付软件并推行造!价信:息化管理
【涉及材料《价格等价《格,调整的应《符合合同条款—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发生设计变!。更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审批?程,序,后合理确定变更造】价
经批准同】意的变更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在变更范围内确定!变更结算单价—和费用变更结算单价!的确定应按》合同及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期内《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年度工程》计划及时《编制该项目年度费】用预算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编制工】程造价管理台账【对,工程:投资执行情况与【。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并报相应》的造价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由于价!格上涨、设计变更、!征地拆迁、贷款【利率调?。整等因?素需要调整设计概算!的,应当向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申请调整【概算
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等造!成超概算的不予【调整设?计概算
由于】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设计方案变》更等因素造成的【设计:。概算调整实际投资调!增,幅度超过《投资估算1》0%的应当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者核准【部门调?整,。投资估算后再由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查调整设计概【算;实际投资调增幅!度,不超过?投资估?算10%的》由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直接审查调【。整设计概算
【 第二十九条— ,工,程结算?以合同价《为依据?按照合同条款—确定的计价方式【、内容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工程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进行】审核并?予以答复
— 第三十条》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及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执行情况报!告审计部门对—竣工决算《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调【整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对竣工决》。算报告进行调整【
第五章—监督:管理
《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其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造价从业单【位和人员的》监督对公路水运工程!全过程的造价以报备!、审核?、指导?。和监督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造价文件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 (一)项目立项】。阶段编?制的投资估算文【件、设?计阶段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文件在主管部】门在批准或》者认定之日起3【0日内应由建设【单位将造价文件【报送至相应》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二)项!目设:计阶段编《制的概算文件—、按管理权限需报批!的变更造《价和调整概算应【经相应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审查《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同意之日起》。。。30日内建设单位】应将造价文件—报送至相《应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三》)项:目招标?阶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应由建设单》位审查确认后—报备至?相,应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 (四)项目招】标,确定的?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应由建设单位将造!价文:件报送?至相应?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 (五)项目—竣(交)工阶段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和决算】文件建设单位应当在!批准或者认定之日起!30日?内将造价文》件报送相应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 , (六)《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文件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
第《。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其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检查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其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将监督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责令—。其限期整改监督检查!结果应当纳入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管体系
【第三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单:位对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依据的执行情况;】
(二》。)各阶?段造价文件编制、】审查:、审批?、备案以《及对批复意见的落实!情况;
(三】)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台账?和计量支付制度的建!立与:。执行、造价》全过程管理与控制情!况;
(四)】设计变更原因及费】。用,变更:情况;
(【五)建设单》位对项目《造,价信息的收集、【分析及报送情况;
!。 (六)从—事公路水运工程造价!活,动的单位《和人员的信用情况】;
? (七)其他相关事!项
《第三十五条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组织对从》事公路?水运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和咨询单位—的信用情况进行监】管纳入?统一的?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管体:系
? 对于咨询单位和】。造价人员《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或,。出现的重大失误【由造价管理机构对】其作出?不良:记录
第三十】六条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 :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根》据交通运输部建立】的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逐】步构建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并实】现各级?。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信息公开【应当严格审核遵守】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不得侵犯》。。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 第三十七条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对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信息及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分析评》估为造价依据调整】、造:价监督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第三十八条】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其造价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在建【设市:场管理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公路水!运养:护工程可以根—据作业?类别和规《模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十条本实施细则!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原》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浙交〔20》05〕22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