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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筑工程项【目配套管线工程备】案办法(试行)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项目配套!管线工程规划管理】规范:配套管线工》程备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各县(?市,)可结合《各地实?际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项目配套—管线工程是指—在建筑工程基地内为!建筑工程项目—配套服务的》各种管线工程—主要包括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管!、通:信管、燃气管、热】力,管等管线  —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项目配套】管线工程《备案是指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将建筑工程项目配套!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及竣?。工测:绘成果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在】申报:建筑工程《项目规划许可证时】同步申报《配套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备:案未:同步申报《的应:在配套管线工程开】工建设前将配—套管线工程》设计方案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配套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备案管《线范围为宁波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各种管线》   第五条— 配套?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备:案资料包括项目【备,案登记表、盖有设计!单位出图章的配套管!线综合?布局图(150【0或110》。00)等材料—   配套管线【综合布局《。图应包括管线平面布!局及走向、管径【或管道?规,模,、管位设置、—管线控制标高等内】容   第》六条 ?对于项?目,规模较小、管线【布局简单的工业【建筑及零《星、:小型建筑《工程配套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备案与》建筑工程项》。目规划许可》证同:时申:报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只需?填写项目备案登记】表配套管线综合布局!内容在项目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上一并?表示   第七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配套管线《设计方?案备案资《料是否齐全、综【合布局图《。出图样式是否规范】、配套管《。线,是,否位于建筑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以及备案管》线与建筑工程—项目许可的内部管】线接入排《出口衔接是否一致进!行,。检查   第八条】 建:筑工:。程项目配套》管线设计方》案,备案资料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或》规定)?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应》对备案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  :第,九条 建筑工程【配套管线《应当在?覆土前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跟踪测—绘并与建筑》工程同步完成竣工】测绘   第十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在申《报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时应?同步申报配》套管线?竣工:。。测绘成果备案备案】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 (一)建筑工【程配:套管线竣工测—绘资料备案登记表、!覆土前跟踪测量【。承诺书或质检合【格报告   (【二)测绘成》果文件竣工测量报】告、控制点成—果表和点之记—、管线点成果表、】图幅级管《线元数据《、专业?管线竣工《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等   (》三)测绘成果电子文!档包括“C》AD成果”、“MD!B成果”、“测量】。资料”、“探查【成果资料”和“文】字报:。告资料”等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本办法!第十:条,。备案:资料是否齐全及【测绘成果电子—文档是否满足数【据入库要求进—行检查  》 第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到设计方》案备案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个人?出具备案回复单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到配—套管线竣工测—绘,成果备?案资料后应当在回】复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时同步!出具:配套管线竣》工测绘成果备—案回复单  — 第十三条 配【套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备案资【料纳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归,档资料配套管线竣】工测绘备成果案资】料纳:入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归档?资,料,  :。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施行之日前尚未!取得配套《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