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含,临时)应《当按本规《定实施规划》。监督管理《
?规划监督管理是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规划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以规划?验线、施工现场规】划检查、《。竣工规划核实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第三条 《宁波市规划局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其:相关职能处室和分】局按“?谁审:。批谁监管”和“【审批与监管相分离”!的原则实施规—划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镇》(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受委托!审批: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规划部门依!据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等》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监督管理
【实,施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进行现场检查!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五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自建》设工程开工至竣工规!。划核实确认》合格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建设《工程规划公布牌展示!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主要内容及》总,平面: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在【建,房所在地村》。委会公?告栏张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日
建【设单位或个人以及施!工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规划【。。。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有,。义务提供相》关,材料协助《做,好现场检《查工作
第【六条 建设》工程规划放》。线、复测、竣工测绘!应,当执行?宁波市?城乡规划测绘管【理技术规定
【 规划部门建立【统一的规《划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规划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规划信息化—的要求提《供电子文档并对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第七条 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除外)】时一并出具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告知书并—根据工?程建:设,时序:适时提醒建设单位或!个人有关注意事项】。。提升规?划服务?水平
《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施工现场规划—检查、竣《工规划核实结果应当!公布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二章 —建设工程验线
【 ,。 ,第八条 规划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验线其中建筑工】程,验线实行初》验和复验;市政工】程、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和使用】集体土地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项目以及临时、零星!、小型的《。建筑工程仅实—行初验
—建设工?程初:验在放线《之后开工《之前进行;复验在施!工至建筑设计±0】.00时复测后进行!。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委:。托同一个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放线和!复测并对测绘单【位提交的《放线、复测成果签字!确认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项目—放线验线按照宁【波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执行》其,中需要委托测绘单位!放,线的规划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镇(乡【)人民政府会—同村民委《员会在放线时到【场确认
第九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初《验
? (一)建设—工程:。验线(初验)申请】表;:
(二)经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底层平面图;】
(三)放线】联系单?;
《(四)放线成果【资,料
: 建?设工程初验》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单?元组织不《得分次进《行
第十—条 建设《工程初?验应以图件核—验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图件核?验,主要核对《放线成果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现场《检查主?要核:对放线?桩,位是:。否存在?移,位和完好性情—况图件核验具—体内容如下
【 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建筑定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外形—尺寸(?建筑外围中轴线位】置)等?
市政(管线】)工程主要》包括:管线中心线位置及】与道路红线》、,河堤和相邻建—筑物:的距离、各类—管,线之间的距离—等
市政—(交:通,),工程主?要包括中心线—、边线及与相邻【。建,筑物的?。距离等?
第十一条 规!划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验初:验合格?的出具建《设工程验线(—初验)合格证;不】合格的出具》建设工程整改—通知书告《知整改的理由和处】理,意见
《 建设工程初验不】。合格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至±0.00!。设计标高、开始后续!施工前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通知测绘】单位进行复测并持】复测成果资料—向规划部门申请复验!
?建筑工程包含多【个单体建筑的可根据!施工进度分期向【规划:部门:。申请复验
第十!三条: 申请建《设工程复验(或分期!复验:)应报送《以下资料
【。(一)建设》工程验线(复验【)申:请,表;:
(二)复测】成果资料
实!行分期复《验的还应当》在初期?申请复?验时报送分期复验计!划
第十四条】 ,建,筑工程?复验实行《图件核验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图件核验主要】核对复测成果—资料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定!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外形尺】寸和±0《.00标《高等:;现场检查主要核】对地面施工进度是否!符合验线的规定等
! 第十五条— 规划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复?验复验合格的出具建!设工:程验:线(复验)合格【。。证;不合《格的出具建》设工程整改通—知书告?知限:期整改的理由和处】。理意见
—申请:分期复验的规划部】门出具建设工程分期!复验:意见:书作为继续施工【的依据在整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含】全部建设项目—完成复验后一并出具!建,设工:程验线(复验—)合格证
第三【章 :施工现场规划检【查,
第十》六条: 规划?部门建立建设—项目台账根据—建,设,项目类型特点和【建,设、设?计、测绘单位信用评!价等级等制定施工】现场规划检查项目名!单、检查次》。数以及检查时间
】。 规划《部门加强对》。房,。地产项目、大—型公建项《。目、油气管》线项:目和其他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规划检查受【委托: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日常巡查
【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测绘》单位的城乡规划【实施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一般)或《。。D级(较差)的【规划部?门,将对其?开发、设计或—测绘的?建设项目列入—重点检查范围—。加大抽查频》率
第》十七条 规划部门】通知建设单位—。具体检查时间并提醒!建设单位进》行自查
规划部!门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开展施工—现场规划检查—并做好现场记录现】场记录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人《员,。、检查情况、影像】资料和处理意见等】内容:并经建设单位—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划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 (一《)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规划公《布牌;
》 (:二,),工程主体是否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 (三)建》筑工程配套管线开】工建:设前是否备》案;:
(四)是否】签订工?程,管线的竣工测绘合同!;
《(五)地下管—线是:否在覆土前》进行跟踪《测绘其中采用深埋】非开挖的《是否在?管线封口前》进行竣?工测绘;《
(六)—现场:。。是否存在明》。显且:重,大的违法建设—情形;
—(七)提醒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复验、竣工规划【核实等?。其他注意事项
!第,十九条 检查—或巡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整改通?知书告知限期整改】的,理,由和处理意见
第四!章 竣工规划核【实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前【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测】绘,并对测绘单位提交】的竣工测《绘成:果签字确认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委托法定测!绘质检?机构实施质量检【验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委托检?验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应的用地】范围为单元组织不】。。得分:次进行
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单位或个人方可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各?项工程内容》已全部竣工;—
(二)规【。划许可确定应当予以!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均按要求拆除—施工场?地(包?括临时用地)清【理完毕;
(】三)建?筑工程项目》配套管?线,工程已全部竣工
】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向规《。划部门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
《(二)?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验线合格证(【复印件);》。
(《三,)建设工《程竣工?自查报告;
(!四)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成果资—料;
? (五)其—他相关材料》
, 竣工测绘—成果资料应当—包括竣工《测绘报?告1份、质量检查】报告1份《、1:5《00(1:10【00)竣工测绘总】平,面图2份《、竣工图、竣工规划!复,核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各1份】。
:。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前应当对建设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 (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置:、取得许可证—。。时间、开《发时间、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规模;
— (二)规》划,许可内容及》。规范的核对情况【。(1)建《筑工程?主,要核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建筑色!。彩、建筑密度—。、建筑间距、出入】口位置、停车位【配置:、绿:地率、路《面标高等;(2【)市政工程道路【工程位置《、,长度、宽度、控制点!标高:。、纵横断面布置【、梁底?标,高、涵?洞顶部标高》、桥:。梁净:空高度及配套设施】等情况;管》线工程路《径走向、管位、【长度:、管径、《控制点标高、导管】。孔数及配套设—施等情况;
— (三)批—准的总平面图与竣工!测绘总平《面图核?。对情况?;
《(四)建《设,工程施工《图与建设工程竣【工图核对情》况;
》(,五):规划要?求应当?拆除的?。。。建(构)筑物—。的拆除?情况:应当:清理的?施工场地《(包括临时用地)的!清理情况;
(!六)需保护的古树名!木、文物、历史【建筑等的保护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案
第二十】四条 规划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规划核》实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设计方案!等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不符合的出具建设工!。程整改通《知,书告知限期》。整改的理由和—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申请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时有配套!管线工程的》应当同步《申请配套管线竣工测!绘成果资料备案
! 规:划,部门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时同步】出具建筑《工程配套管线竣【工测:绘成果备案回复单】
: 第:二十六条 》规划部?门在竣工《规划核实中发现有不!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情形不涉及其【。。他部门?的组织内部有—关人员进行会审;涉!及其他?部门的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规划部门发》现建设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组》织竣工验收的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节 《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第二十【七,条 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内容:
: ,(一)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建》筑使:用性质?、建筑定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的情况;
! (二)建筑面积】、分类建筑用途【。及相应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室内外地坪标高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的情况;》
(三)—地块出入口、停【车规模、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的情况;
(四!)规:划许可确定》应当予以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等按》。要求拆除《和施工场地(包【括临:时用地)清理情况;!
, (五)需—保护的古树》名木、文物、历【。史建筑?等的保护情况;【(六)违法行为【处理:和执行情况》。;
(七)【其,他需要核实的事【。项
: ,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符合规划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
(一)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的变《化符合?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的;
(】二)建筑定位、建】筑,退让、建筑间距、室!。内外地坪标高的变】化在宁波市》城乡规划测绘管理技!术规定规定的误差】范围:内且:符合有关法规和技】术规:定及日?照标准的;
【。 (三)对建筑【某一功能的内部【分割进?行,。调,整但不影响容—积率折算及》分项指?标的;
(四)!在不影响建》筑整体?立面效?果,和日照要求的前【提下对?建,筑门窗移位、—增减建筑外》轮廓尺寸局部—调整阳台造型—局部调?整的;
(五)!地块:。出,入口、停《车位置、内部道路】。。及绿:地,布局等有微调—但出入口组织—形式不变开口位置】满足规划条》件及相关法》规要求道路及绿地】布局基本不》变机动车道路宽【度,不减小停车》位数量不减》。少的;?
, 涉及建》筑面积、容积—率变化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规费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未依法处理的】应当认定不符—合规划要求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
— (一《)擅自改变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建筑使?用性:质的;
(【二)擅?。自改变建筑定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或建筑】层数的;
(】三)建筑面积超出合!理误差或建筑面积】在合理误差》范围内但属于增建】单体:建,筑物:的;
(—四)建?筑高度超出》合理:误差或建《筑高度在合理—误差范围《内但造成该建—筑不能满足消防【设,计规范或《。使周:边建筑?不能达到日照标准;!
(《五)对建筑形式、】色彩、?风格等?。进行调?整与规划条》。件或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相关》要求明显不符的;
! , (:六):未通过建筑工程【配套管线竣》工测绘?。。。成,果备案的《;
(七)未】拆除规划要》求应当?拆除的建(构—)筑物?或者清理施》。。工场地(包》括临时用《。地)的;《
(八)未【对需保护的》古树名木、文物、历!。史建筑等进行保护的!。;
?。。 (九)其他违法行!为未经处理的
【 :第三节 《市政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第三十!条 市政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内容
(一】)道:路工程位《置、长度《、宽度、控制点标】高、道路纵横断【面布置、梁底标【高,、涵洞顶《部标高、《桥梁:。净空高度《及,配套设施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的》情况:;,
(二)管线工!程路径走向、—管,位、长度《、管径、控制点标高!、导管孔数及配【。套设:施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的?情,况,;
: (?。。三)规?划,许可确定应当予以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等按要求拆【除和施工场地(包括!临时:用,地)清理情》况;
(四)需!保,护的古?树名木、《。文物、?历史:建,。筑等的保护》。情况;
—(五)违《法行:为处:理和:执行情况;
(!六)其他需要—核实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符合规划】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
【 (一)》道路工程没有—。超过规划红》线且在规定的用地范!围内道路断面—。布,局不变控制点及纵】向坡度变化满足相】应规范?和安全要求的;【
(二)管线工!。程走向?不变且在规》定的用地范围内管线!位置及控制点标【高等满足相应—规范及安全要—求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未依法!处理的应当认定【不符合规划要求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
: (一)》市政工程项目—与规划?许可内容不》一致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
? , (二?)市政工程》。项目超出规》定用地范围的;
! (三)未对—需保护的古》。树名:木、文物《。、,历史建筑等进行保护!的;
(四【)其他违法行—为未经处理的
【 第四节 —农村:村民:住,宅,竣工:规划核实《
第《三十三条《 农村村民住宅竣工!。后村民应《。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书或》土地权属证件等材料!向规:划,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镇(乡)】人民:政府:申请竣工规》划核实
规【划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规划核实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不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告知限期!整改的?理由和处理意见
! 第三十四》条, 规划?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会同村民《委员会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建房!用地四至范围—、房屋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高度、室内外地坪标!高等相应内容—进行:核实
对—规,划核实的内容可【以通过简《易测量方式》确认且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应当现场确认且】由各:方签字认可》并将核?实的基本情况在村】委会公告栏》进,行不少于七》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或者不能通过简易测!量方式?。确认核实内容的建设!申请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绘
公示!时间和?竣工测?绘时间不计入—竣工规划《核实期限
— ,第三十?五条 ?规划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镇(】乡)人民政府—在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竣工!规划核实《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依法处理的!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
《(一)擅自改变【。。建房用地四至范【围的;
(二)!擅自增加建筑—层数的;
》 (?三):建筑面积超出合理】误差的;
(四!。)建筑高度超—出合理?误,差,的
第五章 监【管处置
第三】十六:条 规划部》门,在规划监督中—发现建设、设计【、测绘等单位或个】人有违?。反规划或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或者!对投:诉、:举报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并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转—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置并告知当—事人
第三十】七条 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含临时)有整改、】违法情?形的按下《列原则处置
(!一)建设工》程无违法情形但需要!整,改,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规划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符合规划要求的!规,划部门出具建设【工程验线合格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整!改时间不计入验【线或者竣工规—划核实期限》
, (二)建设工】。程无:其他违法情形但有】符合: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及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可?以视为轻微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 (三)建设【工程:有违法情《形,需要处理的规划部门!应,。当将验线或者—竣工规划核》。实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处理决】定执行?完,毕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重新:申请建设工程验线】或者:。。竣工规划核》实处理决《。定未执行完》毕的规划部门—不予:重新受?理也不?得出具建设》工程验线合格—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
(】四)设计《、测绘单位及其他规!划中介?服务机构违反城【乡规:划、测绘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定出具错误》的成果文件》(图:纸,)或者弄虚作假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按—本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依法处理—改正和处理决—定执行?完毕后可以》限期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已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并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的;
— (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在期限!内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的能够使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
(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逾期不申请办理的应!当认定为《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以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验线》合格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的规划!部门将依《法予以撤销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第四十条 建【设、设计、测绘单位!及其他规划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有】违法:行为以及在规划【监督检查过程中【被,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规定予以公【示并进?行信用记《录,
(一)日照】分析报告弄虚—作,假的;
《 (二)报建【材料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
—(三)向《规划部门承》诺后未限时完成【。或拒不按承诺实施的!。;
(四)未制!作现场规划公示牌或!。规划:公示牌位置、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五)未进行现—场交桩并在放线联】系单上?签字的;
》 (六)验线时】施工场地未平整【或桩位缺失的—;
(七—)阻碍规划部门检】查的;
(【。八)对规划》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拒不:。改正的;
》 (九)》。竣工规划《核,。实时:不进行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或自【查报:。告弄虚作假的;【
, (十)有—其他违法或失信【行为的
—第四十一条 规【划管理人《员未按本规定—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在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应当【依据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处理
? 第四十二—条 阻碍规》划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提请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建设—。、设:计、测绘单位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有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提请!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201】0年6月《7日发布的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甬《规字〔2010〕】6,6号文件)同时废止!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 附件1.—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告知书
— 2.建【设工:程整改通知书
【 , 3.建【设工程分期复验【意见书?
4.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跟:。踪表
【 5.自查报—告
: 》6.: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部门意见征求函】
附?件1:
—
! 你单位》(个人)申报的建】设项:。目已得到我》。局许可许可证号 !。 《 】 为确】保建设项目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根据—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规定我局对本建】设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检《查请你单位依法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图—。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内容、图纸或!签订的告知承诺【书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
】2、设立“规划公】布牌”建设项目【实施:前按有?。关规定制作公布牌】并在施工场地的主】要,入口处明显位置,】以适当形式公开展】。示规划?许可证的证号—、,建筑面积、层数【、容积率、绿—地率、道路》管线等主要内容【及总平面图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3、规—。划验:。线建筑?工程(?包,。括农村集中居住区】项目)验《线实行初验》和复验;市政工【程、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和使?用集体土《地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项目以及临》时、零星、》小型的建《筑工程实《行初:验不需要《复验:。建设:工程:开工前需经规划部门!对测绘?放线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复验在建!筑工程施《工至±0.》00时进行
应!当委托同一个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放线》和复测并对测绘单】位提交的放线或复测!成果:签字确认《
: 4、?施工现场规划检查】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实行不定期!的施工?现场规?划,检查制度在》施工现场需备齐【建设工程验线合【格证明、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总平面图】复印件和建筑—施工图等资》料,便于检查同时规划部!门建立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跟踪表跟踪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与规【划部门各一份跟踪】检查情况将如实【记录在跟踪表上【在各阶段实》施跟踪检查中如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应立?即停:工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符合规划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
! 5?、竣工?测绘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前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测?绘并:对测绘单位提—交的竣工《测绘成果签字确【认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委托?。法定测绘质检—。机构实?施,。质,量检验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委托检验】
, 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应》当在覆土前进—行跟踪测绘其—中,采用深埋《非开挖的应当—在管:线封口前《进行竣工测绘未按规!定进:行,跟踪测绘的应当【通过物探《等,技术方?法实施探测》并在技术报告中说】明理由且其成果【应,当经法?定测绘质检机构检验!合格
6、竣工!规,划核实在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前应当对!建设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对自—查报告内容负责【
必《须在竣工后》持自:查报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建设!工,程验线合格证和【竣工测绘成果资料等!有关:材料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手续
对经】竣工规划核》实不:符合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要求?的,建设项目必须—在改正并符合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要—求后规划《部门予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7、建筑《工程配套管线—设计方案备案与竣工!测,绘成果备案建—筑工程配套管—线在开工建设前将配!套,管,线工程设计方—。案,报规划部门备案;】申,请办理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时应同步申请建筑】工,程配套管《线竣:工测绘成果备案
】 希望你》。单位(个人》)积极配合做好【。。以上工作并请—指,定专职人员进—行工作联《系不明事宜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姓名 】 : — 】电话
—
行:政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建,设工程整改通知【书
— 【
》 根据规定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存在!以下不符合》规划许?可的情?况请于 年— 月 — 日之?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改正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我局—将依照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转有关】部门处?理,
?整改内容
】。
行政?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建设工?。程分期复验意见书
!
【 !
你单位【(或个人《)申报的《(建设?项目名称)第 】 期?(复:。验项目名称)项目】复验事项根》据,宁波市城乡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要求经复《验符合规划总平面】布局
》
行?政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跟》踪表
?
建设单!位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设,计单位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施工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号
!
《
建设位置】
《
开《工日期
—
《
建设规模
】
—
监
督—
管
》
理
—施工
现《场
:。规划
检查
情况】
?
检【验人:员签:名 : 【 , 建设《单位签名《(盖章)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检验人】员签名 【。 《 建《设单位?签名(?盖,章,)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监《
【
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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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
《理
施工—
,现场
规划
检【。查,
,情况:
?
【
检验人员!签名 ! 建》设单位签名(盖章)!
】 :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
—
!检验人员《签名 ?。 ! 建设单位签名【(盖章)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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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人员签】。名 — 《 建设《单位签名(盖章【。),。
》 !年 月 日 】 】 《。 , 【年 月 日
【
:
检查?。。处(科?)室:负,。责人:意见
—
:
备 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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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5
自】 查 报 》告
:。
】 :
由!我单位(个人—)开发建设的位【。于(项目《地址)的(项目名】称)现已竣工我单位!(个人)根》据(规划许可—证,号)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置《、取得?许可证时间、开发】时,间、: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规模等》
二、规—划许可内《容及规范的核对情】况(1)建筑—工程主要核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建筑】色彩、?。建筑密度、建筑【间距、出入口位置、!停,车,位,。配置、?。。绿地率、路面标高】等(2)市政工程】道路工程位置、【长度、宽《度、控制点标高【、纵横断面》布置、梁底标高【、涵洞顶部标—高、桥梁净空高度】及配套设施等情况】;管线?工程路径《走向、管位、长度、!管,径、:。控制:点标:高、导管孔》数及配套设施等情况!
三、批—准的总平《面图与测绘》竣工总平面图核对情!况
《四、建设工程施【工图与?建设工程竣工图【。核,对情况
》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
建设单位(】个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 日
附件—6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部门【意见征求函
【
】。
】 我单位在对单【位(或个人)申报】。的(项?目名称)《项目进?行规划竣工核实中】发现与规划许可证附!。图(:或附件)不一致问题!该问题涉及》贵单位管理职—能现发?函,征求贵单位意见
! 是否?同意竣工现》状若不?同,意请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请贵【单位: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若逾期未书面!。反馈意见则》视为贵单位同意
! 联系人 ! : 【 ? 联系电《话
: ,
附件》1.XXX总平面图!(复印件)》;
: 》2.XXX竣—。工总平面图;
【 3.【……
行】政机关(盖》章)
年《 :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