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四届?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
—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管,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第三条— 市?政府成立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协《调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验?管办)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实施管理—
第二章 》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单位确【认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住?宅工:程通过了分户验收】)法定建设程序符】合要求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完—备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已!符合要求
(—六)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七)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八)】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建—设工程?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有相关法规规】定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第,六,条 :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程序》
(一)工程—完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3?个工作日《前将:。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向备案机《关申: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四)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核验空调—外机位、太阳—能,、邮政信报箱符合设!计要求复《核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物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应当协【商提:。。出解决问题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验收
【。第七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报建日》。。期、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验收小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附件—材料包括下列文件】
(一)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和综合审查意见
(!三)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和使:用功能试验资料【
(六)住宅工【程还应有建设单位签!署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七)!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三章 — ,专项竣?工验收
第》十条 《 ,。。。房屋建筑工》程专项竣工》验收部?门和内容包括
(】一)规划部门—
1.?规划基本要求建筑】位置:。、用地范围、退【线距离、平面—布置、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出入口位置》等;
2.建筑功能!和指标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
3.建筑环境和形!象建筑形式、基地】高程:。。、立面色彩、材质、!。外墙广告等;
4.!配套和服务设—施围墙、主次出入】口、停车《场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社区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公,厕、垃圾站、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
(二)环保部门!
1.营业》性餐饮用房》油烟废气处理设施】和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动力通】风设施;《
2.固废收储【设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三)消防部【门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区内道路、排—水(雨污水)工程;!
2:.,园,林绿化工程(含种】植土)、《绿地率?。;
3.《供气工?程
(五)》民防部门
附—建式人防工程—。
(:六)城管部门
【亮化:工程
(《七,)公安部门
—安,全技防智能化系统】
,(八)水务部—门
1.供》水,工程;?
2.节水》工,。程;
3.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及接入情!况
(?九)气?象部门
防雷设【施
(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十一:条 各专项验收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验收内容和施工【图纸组织验收相关】。专业部门参》。。与不得擅自》增加把关、》收费等事项不得【以,其他专项验收部门】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为由?拒绝或推迟验—收
因政《策等原?因确需变更验—。收内容或验收标准】的应及时《向验管办提》交变更的内容、【标准及其依据经审】核后对外公》布执行
第》十二条 》各专项验收部—门在受理《建设:单位专项验收申请时!应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在7个!工作日内(不含验】收部门公示》时间下同)完成各自!验收:工作:并出具专《项验收意见验收合格!的发:放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验收不合格的应【提出整改要求发放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整【改通知书并指导、监!督建设单位》按时整改到位经复】验合格3个工作【日内发放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
第》十三条 《。 各:专项验收部门自受】理专项验收申请【起7个工作日或自收!。到复验申请起3个】工作日未出具—专,。项,。验收意见的视—为默认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由相关专项》验收部?门承担
第四章【 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专项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房屋建筑《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原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三,份,)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附件?)
(三)规划、】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消防部门出具的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区内—道路、排水、供【气和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六)【民防部门出具的附建!式人防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七)城!管部门?出具的亮化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八)公!安部门出具的安【。全技防智能化系统】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九)水务部门【出具的供水工程【、节水工程和—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及接入《情况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十)》气象部?门出具的防》雷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十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十二《)隔震、减》震,工程需?提交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 》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分期验收备—案,项目分期验》收备案?以,项目核准批》文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实内容为!准验:收备案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必须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 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应在符合【备案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备案机关!存档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由建!设单位在工程现【场,。公示
?第十八条 经备】案机关签署》准予: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该工程交付!使用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必备文件
【。第十:九条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可责》令其整改重新组【织验收并备案—
第五?。章, 责任与监—督
第二十条 【 建设单位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电梯、太】阳能、分户防护【门的品牌、规格和型!号及其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规划部】门为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查》验由市地名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名】使用:手续:;房:管部门?在办理产权证—前应当查验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
第》二十:二条 《各专:项验收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指导与监管将问题】解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提高验收—一次性通过率—提高工?作效:能
第二十三条【 各专》项验:收部:门应将工程》竣工:验收出?具的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整改通—知书、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等相!关情况?。及时报验管办备案】
第二十四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需》多个专项验收部【门共同?协调解决的问题【可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解—决
第二十五条 !验管办应《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监督、协调!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专【项验收部《门验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有关问题进行】通,报
第二十六—条 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各专项验收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提高工作效率落实】责任追究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第》六章 附 — 则
第《二十:八条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宿政办发〔—2,011〕28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受理】通知书
《
,。2.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整改通知】书
3.》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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