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四届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
《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管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第三条 市政】府成立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协调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验管办)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实施管理
!第二章?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单位确认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住宅工程通过】了分户验《收)法定《建,设程序符合要求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完备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已符合要【求
(?六)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七)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八)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建设工程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有相关法规规!定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第六条 《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程】序
(一《)工程完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3个工?作,日前将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向备案机关—申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四)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核验空调外】机,位、太阳能》、邮政信报箱符合设!计要求复核》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物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应当】协,商提出?解决问题《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验收
第七】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报建》日期:、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验收《。小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附件》材料包?括下列文《件
(一)》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和综合审查意见
!(三)?。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和使用【功能试验资料—
(六)住宅工程】还,应有建设《单位签署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七)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三章 专】项竣工?验收
第十条 】 房屋建筑》工程专项竣工—验收部门和内容包】括
(一)规划【部门
1.规—划基:本要:求建筑位置、—用地范?围、退线《距离、平面布置【、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出入】口位置等;
2.】建筑功能和》。指标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
3.建筑环境!和形象建筑形式【、基地高程》、立:面色彩、《材质、外墙广—告等;
《4.配套和服—务设施围墙、主次】出入口、停车场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社区》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公?厕、垃圾站、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
(二【)环保部门
1.】营,业性餐饮用房油烟】废气处理设施—和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动力通风!设,施;
?2.固废收储设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三)消】防部:门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区内道路、排水(雨!污水:),工程;
2.园【林绿化?工程(含种植—土)、绿地率;【
3.?供,气工程
(五—)民防部门
附【建式人防工程
【(六)城管部门
亮!化工程
(七)公安!部门
安全技—防智能化《系统
(《八,)水务部门
1.】供,水工程;《。
2:.,节水工程;
—3.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及接入情况
(】九)气象部门
防】雷设施
(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十一条 》 各专项验收—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验收内容和施工图!纸,组织验收相关专业部!门,参与不得擅自—增加把关、收—费等事项不》得以其他专项验收部!门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为由拒绝或推【迟验收
《因政策等原因确【需变:更验收内容或验收】标准:的应及时《向验管办提交变更】的内容、标准及其】。。依,据经审核后对外公布!执行
第十二条 !各专项验收部门在】受理建设《单位专项《验收申请时应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在7个!工作:日内(不《含验:收部门?公示时间下同)【。完,成各自验收工作【并出:具专:项验收?意见验收合格—的发放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验!收不合?格,的应提出整》改要求发放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整改通知书并指】导、:监督建设单位按【时整:。改,到,位经复验合格3【个工:作日内发放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
第》十,三条 各专项验收!部,门自受理专项验【收申请起7》个工:作日或自收》到复验申《请起3?个工作日《未出具专《项验收意《。见的视为《默认: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由:相关专项验收—部门承担《。。
第四章 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专项!。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房屋建【筑,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原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三份《)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附件)
(》三)规划、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消防部门出具!的,。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区,内道路、排水、【供气和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六)民防《。部门出具的附建【式人防?。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七,)城管部《门出具的亮化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八)公安部门!出具的安《全技防智能化系统】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九)水务《。部门出具的供水【工程:。、节水?工程和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及接入情况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十)气象部门【出具的防雷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十?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十】二)隔?震,、减震工程需—提交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 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分,期验收备案项目分】期验收?备案以项《目核准批文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实《内容为准验》。收备案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必须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 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应在!符合备案《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备!案机关存档》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由建设!。单位在工程现场【公示:
第十?八条 经备—案机关?签署准予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该工程交付使用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必备:。文件
第十九条 】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可!责令其整《改重新组织验收并备!案
第五章 责任!与监:督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电梯、太阳能、分户!防,。护门的品牌、规格】和型号及其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 规划部门为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查验由市《地名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名使用手续;房管部!门在办理产》权,证前应当查验—。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
第二《十二条 各—专项验收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指【导,。与,监管将问题解—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提高验《。收一次性通过—率提高工《作效能
第》二十:三条 各专【项验收部门应将【工程竣?工验:收出具的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整改—通知书、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等相关情况及】时报验管办备案
】第二十四条 —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需多个专项验收【部门共?同协调解决的—问题可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解决
第二》十五条 《 验管办应》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监督、协—调,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专项!验,收,部门验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有!关问题进《行通:报
第二十六—条 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各专项验收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提高工作效—率,落实责任追究—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第六章 】 附 ? 则
?第二十八条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宿政办发〔2】011〕《28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受理通》知书
2.—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整改通知书—
3.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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