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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 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四届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   !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管,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第三?条  市政府成立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协调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验管办)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实施管理《 第二章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单位?确认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住宅工程通》。过了分户验收)法】定建设?程序符合要求—。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完备【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已符合要求 】(六:)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七?)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八)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建设工程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有《相关法规规定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第—六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程序 (!一)工程完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3个!工作日前将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向《备案:机关申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四)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核验空调外机位、】太阳能、邮政—信报箱符合设计【要求复核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物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应当协商【提出解决问题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验:收 第七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报建日期、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验收】。小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附件材料【。包,括下列文件 —(一)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和!综合审查意见 (三!。)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和使用功!能,试验:资,。料 (六)》住宅工?程还应有《建设单位签》。署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七)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三章  专项竣工!验收 第十条—  : 房屋建筑工程专】项竣工验收》部门:。和内容包括》 (一)《规划部门 1.规划!基本要求《建筑位置、用地范围!、退线距离、—平面布置、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出入口?位,置等; 《2,.建筑功能和指【标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 3.建筑环—境和形象建筑—。形式、基地高程、】。立面色彩、材质【、外墙广告》等; 4.配—套和服务《设施围墙《、,主次出?入口、停车场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社区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公厕【、垃:圾站、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 (【二)环?保部门 1.—。营业性餐《饮,用房油?烟,。废,气处理设施和—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动!力通风设施;— 2.?固废收储《设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三)—消防部?。门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区】内,道路、排水(雨污】水)工程《; 2.园林—绿化工程(含种植】土):、绿地?率; 3.供气工】程 (五)》民防部门 附—建式:人防工程《 (六?)城:管部门 《亮化:工程 (七)公【。安部门 安全技防智!能化系?统 (八)》水务部门《。 1.供水工程;】 2.节水工程; !3.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及接入情况 (九!。)气:象部门 防》雷设施? (:。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十,一,条  各专项—验收: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验》。收内容和《施,工图纸组织验收相】关专业部门参—与不得擅自增加【把关、收费等事【项不得以《其他:专项验收部门—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为由拒绝》或推迟验收 因【政策等原因》确需变更验》收内:容或验收标准的应及!时向验管办》提交变?更的内容、标—。准,及,其依据经审核后【对外公布执》行 第十二》条  ?各专项验收部门在】受理:建设单位专项验收申!请,。时应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在7?个工作?日内(不含验收部门!公,示时间?下同)完成》各自验收工作并出】具专项验收意见验】。收合格?的发放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验收不合】格的应提出整改【要求发放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整改通《知书并指导、监督】建设:单位按?时整改?到,位经复?验合格3个工作日】内发:放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 第十三《条 : 各:专项验?收部门自受理专【项,验收申请起7个【工作日或自收到【复验:申,请起3个工作日未】出具专项验收意见】的视为默《。认,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由《相,关专项验收部门承】担 第四《。章  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专项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房屋建筑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原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三份)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附件) (【三,。)规划?、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消防部门出】具的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区内:。道,路、排水、供气和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六)民防!部门出具的附—建式人?防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七)城管部门【出具的亮化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八!),公安部门出具的安全!技防智?能化系统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九)水务部门出具】的供水工程、节【水工程和《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及接入情—况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十)气》象部:门出具的防雷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十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十二)隔震、减!。震工程需提交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  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分,期验收备案项目分期!验收备案以项目【核准批文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实内容为准—验收:备,案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必须!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  】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应在符合备案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备案》机关存?档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由建设单】位在工程现》场,公示 第十八条  !经备案机关》签署准予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该工程交付使用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必,备文件 第十—九条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可责令其整改—重,新组织验收并备案】 第五章  责任】与监督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电梯、太阳能、【分户防护门的品牌、!规格:和型号及其》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规【划部门为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查验由市地名【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名使用手续—;房:管部:门在:办理产权证前应当查!验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 第二《十二条  各专项验!。收,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指导与监》。。。管,将问题?解,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提高?验,收一次性通》过率提高工作—效能 第二十—三,条 :。  :各专项验收部门应】将工:程竣工验收出具【的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整改通知—书、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等,相关情况及》时报验管办备案 】。第二:十四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需多个专项—验收部门共同协调】解决的问题》可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解决 第二十五条】  验管《办应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监督、协调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专】项,。验收部门验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有》关问题进《行通报 第二—十六条  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各专项验收】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提高工作效率落!实责任追究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 ? 本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宿政办?发〔2011—〕28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受理:通知书 2—.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整改—通知书? :3,.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