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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四届】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   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管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第三条【  市?政府:成立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协调》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验?管办:)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实施管理 第二】章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单!位确:认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住宅:工程通过了》分,户验收)法定建【设程序符合》要求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完备!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已符合要求】 (六)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七)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八)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建?设工程?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有相关法《规规:定,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第六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程序 (!一)工?程完: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3个工作日前—将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向备案机【关申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四)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核验空调外机!位、太阳能、—邮政信报箱符合【设计要?。求复核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物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应当!协商提出解决问题】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验收 【第七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报建】日期、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验:收小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附【件材料包括下列【文件 ?。(一)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和综合审查意见】 (三)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和使【用功能试验》资料 (六)住宅工!程,还应有建设单—位,。签署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七)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三章  【专项:竣工验收《 第十条   【房屋建筑工程—专项竣工验收部【门和内容包括 【(一)规划部—。门 1.规划基本要!求建筑位置、—用地范围、退线距】离、平?面布置?。、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出入口位置—等; 2.》建筑功能和指标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 3》.,。建筑环境和形象【建筑形式、基地【高程、立面色彩、材!质、外?墙,广告等; 4.【配套和服务设施【围墙、主次出入【口、停车《场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社区】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公厕、垃圾—站、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 (二)环保!部门: 1:.营:业,性餐饮用房》油,烟废气处理设施和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动力通风《设施; 《2.固废收储—设,。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三)消防部门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区:内道路、排》水(雨污水)工程】;, 2.?园林:绿化工程(含种植土!)、绿地率; 3】.供:气工程 (五—)民防部门 附建式!人防工程 (六)城!管,部,门 亮?化工:程 (七)公安【部门 安全技防【智能化系统 (【八)水务部门 1.!供水工程;》 2.节水工—程; 3.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及】接入情况 (九)】气象部?。门 防雷设施 (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十一条 【 ,各专项?验收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验收《内容和施工图纸【组织验收相关专业】部门参与不得擅自增!。加把关、收费—等事项?不得以其《。他专项验收部门【。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为由拒绝或推—迟验:收 因?政策等原因确需变】更验收内容或—验收标?准的应及时》向验管办提交变更】的内容、标准及其依!据经审?核后对外公布执行 !第,十二条  各专项验!收部门在受》理建设单位专项验】收申请时应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在7个工作日内(不!含验收部门公示时】间下同)完》成各自验收工—作并:出具专项验收意见验!收合格的发放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验收不合格—的应提出整改要求发!。放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整》改,通知书并指导、监】督建设单位按时整】。改到位经复验—合,格3个工作日内【发放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 第十三条 】 各专项验收—部门自受理专项【验收申请起7个工】作日或自收到复【验申:请起3个《工作日未出具专项验!收意见的视为默认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由相关专项—验收部门承担 第】四章  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专项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房屋建筑—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原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三份)》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附件) (》三,)规划、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消《防,部门出具的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区内【道路、排水》、供气和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六)民防部门出】具的附建式人—防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七)《城管部门出》具的亮化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八)—。公安部门出具的【安全技防智能化系】统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九)《水务部门出具的【供水工程、节—水,工程和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及接!。。入情:况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十)气象部—门出:。具的防雷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十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十二)隔震!。、减震工程需—提交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 : 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分期验收备案项目】分期验收备》案,。以项目核准批—文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实内容为准【验收备案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必】须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  《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应在符合备!案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备】案机关存档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由—。建设单位在工—程现场公示 第十】八条 ? 经备案《机关签署准予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该工程《交,付使:用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必【备文件 第十九条】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可责—令其整改重新组织验!收并备案 第五【章  责任与监督】 第二十条 — 建设单《位,。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电【。梯、:太阳能?。、分户防护门的品牌!、规格和《型号及其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规划】部门为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查验由市地名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名使!用手续;房管部【门在办?理产权证前应当查验!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 第二十二条  各!专项验收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指导【与,监管将问《题解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提高验收!。一,。次性通过率提高工作!效能 第二》十三条   各专项!验收部门应将工程】竣工验收出具—的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整】改通知书、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等相关》情况:及时:报验管办备案 第】二十四?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需多】个专项?验收部门共》同协调解决的—问题可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解】决 第二十五条【  验管办应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监督?、,协,调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专—项验:收部门验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有关问题进行通】报 第二十六—条  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各专项验收【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提高—工作效率落》实责任追《究,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第六章 》。。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宿政办》发〔2011〕28!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受理!通知书? 2.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整改通知书》 3.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