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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四届》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  !。 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管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第三【。条  市政府—成立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协】调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验管办)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实施管理! 第二章《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单位确【认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住宅【工程:通,过了:分户验收)法定【建设程序符合要【求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完:备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已符合要求 !(六)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七)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八)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建设工?。程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有相关?法规规定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第六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程序 —(一)工《程完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3个【。工作日前将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向备案机关申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四)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核—验空调外机位、【太阳能、邮》政,信报箱符合设计要求!复核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物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应当协商提!出解决问题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验收 第七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报建日期【、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验收:小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附件材料包》括下列文件》。 ,。。(一:)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和综合审查意】见 (三《)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和使】用功能?试验资料 》(六:)住宅工《程还应有建设单位】签署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七)】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三章—  专项竣》工验收 第十条  ! 房屋建筑》工程专项竣工—验收部门和内—容,包括 (一)—规划部?门 1?.规划基本要—求建:筑位置、用》。。地范围、退线距离、!。平面布置、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出入口位《置等; 2.—建,筑功能和指标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 !3.:建筑环境和形象建】筑形式、基地高程】、,立面色彩、材质【、,外墙广告等; 4】.配套?和服务设施围墙、】主次:出入口、停车场【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社区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公厕、?垃圾站?、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 (?二):环保部门《 1.营业》。性餐饮用《房,油烟废气《处理设施和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动:力,通风设?施,; 2.固废收【储设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三)消防部门—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区内道路、】排水(雨污》水)工?程; 2.园—林绿化工程(—含种植土)、绿【地率; 3.供【气工程 (五)民防!。部门 附建》式人防工程》 (六)城管部门】。 亮化工程 —(七)公安部门 】安全技防智能化系统! (八)水务部门 !1.供水《工程; 《2.节水工程; 3!.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及接入情况】。 ,(九)气象部门 】防,雷设施 (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十—一条  各专—项验收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验收内容和施—工,图纸组?织验收相关专业【。部门参与不得擅自】增加把关、收费等】事项不得以》其,他专项验收》部门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为由拒《绝或推迟验收 【因,政策等原因》确需:变更验收内容—或验收标准的应【及时向?验管办提交》变更的内容、标准】及其依据经》审核后对外公布【执,行 第十二条 【 ,各专项验收部门在受!理,建设单位《专项验?收申请时应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在!7个:工作日内(不含验】收部门?公示时间下》同)完成各自验【收,。工作:并出具专项》验收意见验收合【格的发放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验收不合《。格的应?提出整改要求—发放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整改通】知书并指导》、监督建设单—位按时整改》到位:经复验合格3—个工作日内发放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 第十三条【  :各专项验收部门自受!理专项验收申请起】。7个工作日》或自收到复》验申请起3个—。。。工作日未出具专项验!收,意,见的视为默认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由相关专项验【收,部门:。承担 第四章  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和专:项,。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房屋建筑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原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三份?),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附件) 《(三)规《划、: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消防部门出【具的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区内》道路、?排水、供气和—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六)民防部【门出具的附》建式:人防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七)】城管部门出》具的亮化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八)公安部【门出具?的安全技防智—能化系统《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九)水《务部门出具》的供水工程》、节水工程和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及接入【情,况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十)气象部】门出:具的防雷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十!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十二—)隔震、减》震,。工程需提交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  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分期验收备》案项目分《期验收备案以项目核!。准批:文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实内—容为准验《。收备案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必须!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  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应【在符合备《案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备案机关存档】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由?建设单位《。在工程现场公—示 第?十八条  经备案机!关签署?准,予,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该工程交付使】用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必备文件— 第十?九条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可,责,。令,其整改重新组—织验收并《备案 第五章—  责任《与监督 第二十条 ! 建设单《位,。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电梯、?太阳能、分》户防护门的品牌、】规格:和型号?及其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 规划部门为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查验!由市地?名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名《。使用手续;房—管部门在办理产权】证前应当查验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 —第二十二《条,  各专《项验收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指导与监管【将,问题解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提《高验收?一,次性通过率提高【。工作效能 第二【十三条   各专】项验:。收部门应《将工程竣《工验收出《具的: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整改《通知书、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等相关情况及时报】验,管办备案 第二十】四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需多个》专项验收《。部门共同协调解【决,的,问题可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解【。决 第?二十五条  验【。管办应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监督、协调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专项验《收,部门验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有—。关问:题进行通报 第【二十六条  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各专项验!收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提高工作效率落实】责任追究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十七条 《 违反本《办法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 》 本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宿:政办发〔2》011〕《28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受理通知书— 2.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整改通知书【 3.宿迁市市区!房,屋建筑工程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