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宁波海事《局辖区水上防台【监督管理规》定    》   第一条为加】强台:风,季节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域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宁—波海事局辖区航行、!。锚泊、作业的船舶】、,设施(?以下统称《“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代理人和码头单位!、船舶修《造单位?、涉水工程》。的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以下统称《“水上防台单位”)!及人员?  :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 —  宁波海》事局所?属各海事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各自辖区【。的水上防《台监:。督管:理   《第四条每年台—风季节前水上防台单!位应成立防台—组织制?定,水上防台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海事处报告!   水上防台单】位应适时组织开展防!台演练确保相关船长!、船员及岸基管理人!员等能熟悉预案【内容并正《确执:行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  (一)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做好所属【船舶防台物资保【证、防台工》作指导等工作—并督促所属船舶对防!台设备和属具等【至少:作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况 ?。  (二)船—舶修造单位》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尽可能《减少或避免无动力】船舶在台风季—节进:行水:上舾装、修理作【业并将台风季节期】间水上在建、在修船!舶的情况和拟—采取的防台措—施向所在地》海事处报《告   第五条船】舶,和水上防《台单位应在》台风季节《及时收集当地气象】台(站)《的台风预报信息【并,按照:本规定和各自—预案做好相》应的防台工作  】 主管机关》应及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船舶和水上防—台单位发布台风预】。警下达防抗台工作指!令;船?舶和:水上防台单位应【当,听从主管机》关统一指挥   第!六条宁波海事局辖区!水域以北纬29°4!0′线为界》分南、北两部分南部!以石浦?东,门岛(29°12】′18″N》/121°57′1!5″E)为参考基】点北部?以北仑山(29°】5,6′:30″N/121】°50′57—″,E,。)为参考《基点阶段性防—。台措:施的实施以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的【台风警报中》台风中心位》置距南、《北两部分的距离、台!风移动趋势和南【、北两部《分沿海水域风力大小!来确定   第七条!宁波海事《局辖区水上防台【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在满足?下列各款《所列条件时由主管机!。关决定和发布相应】等级的水上防台【警报   (一【)Ⅳ级防台--【防台戒备阶段根【据台风动态分析预】。计72小时内宁【。波沿海水域可—能,受,台风:外围影响时   (!二)Ⅲ级防台—--防台准备阶【段当台风中心距参考!基点580》海里并可能影—响宁:波,。。沿海水域或在未来】48小时内宁波沿海!水域:平均风力将达8【。。级及以上时   】(三)Ⅱ级防台【--防台实施—阶段当台《风中心距参考—基,点320海》。里并:。可能影响宁波沿【海水域或《在未来24小—时内宁波沿海水域】。平均风?力将达10级及【以上时   (【四)Ⅰ级《防,台--抗击台风阶】段当台?风中心预计在未来】12小时内进入【宁波沿海水域或【在未来12小时内】宁波沿海水域平【均风力将达1—2级及以上时  】 第八条船舶和【水上防台《。。单位在Ⅳ级防—台-:-防台戒备阶段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做好防台【。准备   (—二)各船舶应对【防台设备和》属具至少进行一次】一般性检查   】(三)无《动,。力船舶应提》前联:系落实防台》监护:拖轮   (四)船!舶代:理单位和《码头单位应及时将相!关防台信息告知相】关船舶   —第九条船舶和水【上防台单《位在Ⅲ级防台--防!台,准备阶段《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向随时】。掌,握台风动态做好【。记,录并与主管机—关保:持联系   (二)!各船舶应以不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要求立即》召回船?员对船舶的》操纵设备、系泊设备!、通信设备、水【密,装置、货《舱用具、排水设备】等作一次全面检查作!好各项防台》。准备其中   【1.长?期,停航船舶《应特:。别,加强对?船舶主机《、辅机、锚》机、舵机等关键设】备的检测确保处【于,良好工?况提前选择》合适水域避台必要时!。还应落实拖轮监护】等应急保障措—施   2.无动力!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或船长应】联系监?护拖轮就位拖至安】全水域避风并将船】舶情况、在》船人数、安全措施等!信息向?所在地海事》处报告   3【.,从事:。涉水工?程施工?作业的船舶应做好】随时撤离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   4.【 非坞修的》。。船舶不得检修锅【炉或拆卸主机—、锚机、《舵机等重要机—械属:具,已经在?检修或拆卸的应立即!装配复?原尽量恢复至—正常:功能  《 5.危险》品船舶、无法在【象山港内锚泊—避台的?船舶、总《长2:。50米以上的其他】船舶应做好随时【撤离的准备  【 6.冲《滩,避台的船舶应选择高!潮,。时冲滩?并做好加《固工作 《  :(三:)港口?调度部门应合理安】排船舶装卸确—保船:舶可以随《时离泊避台;对总长!250米以上的【船,舶需:根据台风影响趋势】作提前控制   】(四)引航部—门应在主管机关【宣布Ⅲ级防台后一小!时内将申请引航员】。。协助防台的船舶移泊!计划和引航人员安】排报主管机》关   《(五:)船:。舶,代理:单位和码头单—。位,。应立即将港》口防台信息告知相关!船舶协?助在港船舶做好撤离!。准备工作提醒锚【泊,船舶注?意防范锚地水域的风!流影响提《醒未抵港《船舶及时调整航行计!划暂缓进港》   (六)船舶修!造单位应做好修造】船舶的防台准备工】作   《。(七)?涉水工程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作业船《舶和人员撤》离的准备工作在【台风影响较大且影】响,较确定的情》况下应提前撤—离,水中:平台等?部位施工作业人【员   (八)金塘!大桥:、象:山港公路大桥等重要!跨海:桥梁业主单位应【安排足够数量的大】马,力拖轮值守   第!十条船舶和水上【。防台单?。位在Ⅱ级《防台--防台—实施:阶,段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所有船—舶要做好封舱—、,活动部件加固以【及,通信设?备的检查等工—作,准备抗台   (二!),各水上防台》单位:应立即通知相关【船,舶停止装卸作业【、过驳作业并合理安!排船舶?有序离泊   【1.总长250米以!上的大型船》舶应立即驶离—宁,波,。港   2》.非空?载的:危险品船舶应—立即驶?离码头;《液化:气船、载《有一级危险货物【的船舶?应立即驶离甬江【。   3.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船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入避风锚地 —  4.客、渡船及!。观光旅?游船应根《据风力?变化:情况:适时停渡停》航不:得冒险航行》 ,  (三)冲滩【避,台的船舶《必须对加固》。情,况进行检查防止【移,位   (四)准备!靠泊码头抗台的【船舶应增《加系缆数量及时调】。整系缆确《保全部?系缆受?力均匀   (【五,)锚泊船舶应加强】锚泊值班对主—机、辅?机、锚机、舵机、通!。信设:施,等关键性设备状【况,进行检查   (六!)北仑锚泊点不得作!为避风?锚地使用所有在此】待泊:的船舶应立即离【开 :  (七)港区应急!救,助船:舶应进入待》命状态   第【十一条?船舶和?水上防台《单位在Ⅰ级》防台--抗击台风】阶段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所!。有船舶应进入航行】值班状态船》长上驾驶《台指挥?   (二)锚泊船!应备妥主机掌握锚】链的方向和受力【情,况必:要时使?用车、?。舵以减轻锚链负【荷,防止走锚、断—链;一旦发现本船】或它:。船走锚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应,立即:报告主?管机关 《  :(三)停靠码头船】舶应备妥《主,机并随时关注系【。缆、碰垫《的,情况必要时使用车、!。舵以减轻系缆负荷】防止断缆《   (四)冲滩】避台船舶的船员应】加强巡视《防止:船舶移位、下滑  ! (五)客、渡船及!观,光旅游船《必须停?渡停航   —第十:二条船舶应有序抛锚!。不得:。争抢锚位《并听从主管》机关协调指挥抛锚】时应尽量让出航【道  ?。 锚泊船舶应与桥】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其中与金塘!大桥、?。象山港公路》大桥应?保持3000米以】上的距离;与其他】桥梁应保持10【0,0米以上的距离【   第《十三条?在各:防台工作《阶段:所,有船:。舶应通过VHF、】手,机等有效手段—保证与主管》机关通讯《。畅通保持V》HF设备不间断守听!。、AIS设备—。有效开?启   各》船舶如?遇险情或得到其他船!舶,的遇险信《息须立即向主管机】关报告遇险船舶要】做好自救《工作附近其他船舶】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做好抢险救助工作】 , , 第十四条》主管机关宣布防台警!报解除后船舶和水】上防台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立即检查》遭受:损失:情况特别注意检【。查船舶?的航行操纵设备、】。。锚泊设?备、系泊设备及【其他:重要属具的受—损情况发现可能【影响:船,舶安全?。的设施设备受损时应!立即报?告主:管机关并及时进【行,修理:   (二)—锚泊船应有秩序【地撤离锚《泊水:域并听从宁》波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和《现场巡逻艇指挥不】得抢:越,航道:。。   (三)发现航!标漂失、移位或灯】光熄灭以《及沉船、沉》物、漂浮物时应立】即报:告,主管机?关   (四)及时!总结防台《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防台措【。施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 第十五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 , “台?风”系指蒲氏风力8!级(最大平均—风速17《.2米/《秒):以上热带气旋—包括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   “!台,。风季节”系指每年6!月至10《月期间 《  “?宁波沿海水域—”系指我《国领海?基线以内的》。宁波海?。。事局辖区《。水域   》。“,避,风,。锚地”系指主管【。机关及?其上级部《门公布的具有避风功!能的锚?地,   ?“船舶防台设备和】属具”系《指船舶系泊设备、】操纵设备《、通信设《备、水密装置—。、货舱用《具、排水设备、救生!设备以?及其他与《防台有关的》船舶设备和属具 】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事局负《责解释 《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1—3年7?月1:5日起施行,原宁】波水上防台监督管理!规定(甬海〔20】。03〕?146号)同时废】。。止 <!《--<?$[:标题]>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