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宁波海事局辖—区水上防台监督管】理规定  》。。。    《 第一?条为加强台风季节】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域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宁波海事《局辖区航行、锚【泊、作业的船舶、】设施(以下》统称“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代?理人和码头单位【、船:舶修造单《位、涉水工程—的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以下统称“!水上防台单》位”)及人员— ,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   宁》波海事局所属各海事!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各自辖区》的水上防台监督管】理   第》四条每年台风季节前!。水上防台单位—应,成立防台组织—制定:水上防台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海事处报告   水!。上防:。台单位?应适时组织开—展,。。防台演?练确保?相关船长、船员及岸!。基管理人员》等,能熟悉预《案内:。。容并正确执行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  (一)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做好所属》船,舶防:台物资?。保证、防台》工作指导等工作并】督促所属船舶对【防台设备和属具等至!少作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况  《。。 (二)船舶修造单!位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尽可】能减少?或,避免无动力船舶在台!风季节进行》水上舾装《、修理作业并将台风!季,节期间水上在建、】在修船舶的》情况:和拟采取的防台【措施向所在地海事】处报告   第五条!。船舶和?水上防台单》位,应在台?风季节及时收集【。当地气象《台(站)《的台风预报信—息并按照本规定和各!自预:案做:好相应的《防台:工作   主管机】关应及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船舶和水上!防台单位发布台【风预警下达》。防抗台工作指—令;船舶和水上【防台单位应当—听从主管机关—统一指挥   第】六条宁波《海事局辖区水域以北!纬29°40′【线为界?分南、北《两,部分南部以石浦东门!岛(:29°12》′18″N/12】1°57′15″】E)为参考基点北部!以北仑山(29【°5:6′30《″N/1《21°50′57″!E)为参《考基点阶段性防台措!施的:实,施以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的台!。风警报中台风—中心:位置距南、北两部分!的距:离、台风移动趋势】和南、北《两部分沿海水—域风力大小来确定 !  第七《条宁波海事》局辖:区,水上防台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在满足下列【各款所?。列条件时由主管机】关决定和《发布相应等级的水上!。防,台警报  》 ,(一)Ⅳ级防—台--防台戒—备阶:段根据台风动—态分析预《计72小时内—。宁波沿海水域可能受!台风外围影响—时   (二—)Ⅲ:级,防台--防台—准备阶?段,当,台风中心距参考基点!580海《里,。并可能?影响宁波沿海—水域或在未来4【8小:时,内宁波沿海水域平】均,风力将达8》级及以上时》 ,  (三)Ⅱ—。级防台-《。-防:台实施阶段当台【风中心距《参考:。基点320海里并可!能影:响,。宁波沿海《水域或在未来24小!时内宁波沿海—水域平均风力—将达10级及—以上时   (【四):Ⅰ级防台--抗击台!风阶段当台风—。中心预计在》未来12小时内进】入宁波沿海水域或在!未来12小时内宁波!沿海水域平均风力将!达12级及》以上时  》 第八条《船舶和水《上防台单《位在Ⅳ级防》。台,--防台戒备阶【段应做好下列—工,作  ? (一)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做—好防台?准备:   (二)各【船,舶应对防台》设备:和属具?至少进行一》次一:般性检查 》  (三)无动【力船:舶,。。应提前联系落实防台!监,护拖:轮   (四)船】舶代理单《位和码头单位应【及时将相关》防台信息《告知相关船舶 【  第九条船—舶和水上防》台单位?在Ⅲ级防台--防】台准备阶段应做好】。下列工作 》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向随时掌握台风【动态做好记录—并与主?管机关保持联—系   (二—。)各:船舶应以不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要求?。。立即召回船员对【船舶的操《纵设备、系泊设备】、通信设备》、水密?装置、货舱用具、排!水设备等作一次全】面检查作好各项【防台准备其中   !1.长期停》。航船舶应特别加强】对船舶主《机、辅机、锚—机、:舵机等关键设备的检!测确保?处于良好工况提【前选择合适水域避】台必要时还应落【实拖轮?监护:等应急保《障措施   2.无!动,力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或:船长应联系》。监护拖轮《就位:拖至安?全水域避风并将【船,舶情况、在船—人数、安全措—施等信息向所在地海!事,处报告 《  3?.从事涉水工程施工!作业的船舶应做【好,随时撤?离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   《。4. 非坞修的船舶!不得检?修锅炉或《拆卸主机、》锚机、?舵机等重要机械【属具已经在》检修或拆卸的应立即!装配复原尽量恢复至!正常功?能   5》.危:险品船舶、无—法在:象山港内锚泊避台】的,船舶、总长25【0米以上的》其他船舶应做好【随时撤离《的准备   —6.冲?滩避台?的船舶应选择—高潮时冲《滩并做好《加固工?作   (》三)港?口调度部门》应合理?安排船舶装卸—确保:船,舶可以随时》离泊避台;对总【。长250米以—。上的船舶需根据台风!影响趋势作提—前控制   (【四)引航部门应【在主管机关》宣布Ⅲ级防台—后,一小时内将申请【引航员协助防台【的船舶移泊计划和】。引航人员安》排报:主管机?关   (五)船舶!代理单位《和码头单位应—。立即将港口防台【信,息告知相关船舶协助!在港船?舶做好撤离准备工作!提醒锚泊船》舶注意防《。范锚地水域的风流】。影响提醒《未抵港船舶及—时,调,整,航行计划暂》缓进港   (【六)船舶修造单位】应做好修造船舶的】防台准备工》作   (七)涉】。水工:程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作业—船舶和人员撤—离的准?备工作在台风影响较!。大且:影响较?确定的情况下应【提前撤离水中平台等!部位施工作业—人员:   (八》),金塘大桥、象—山港公路大桥—等,重要跨?海桥梁业主》单位应安排足够【数,量的:。大马力拖轮值—守   第十条船舶!和水上防《台单位在Ⅱ级—防台--防台—。实施阶段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所有船舶要做!好封:舱、活动部件加【固以及?通信:设备的检《查等工作准备抗台 !  (二)各—水上防台单位—应立即通知相关【船舶停止装卸—作业、过驳》作业并合理安排船】舶有序离泊 —  1.《总,长2:50米以上的大【型,船舶应?立即:。驶离宁波《港   2》。.非空载《的危险品《船舶应立《即驶离码头;—液化:气,船、载有一级危险】货物的船《舶应立即《驶离甬江  — 3.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船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入避风锚】地   4.客、】渡船及观光》旅,游船应根《据风力变《化情况?适,。时停渡停航不得冒】险航:行   《(三)冲滩避台的】船舶必须对加固【情况进行检查防止移!位   (四)准备!靠泊码头《抗台的船舶应增加】系缆数量及时调【整,系缆:确保全部系缆受力】。均匀   》(五)锚泊船舶应加!强锚泊?值班对主机、—辅机、锚机、舵机】。、通信?。设施等关键》性设备?状况进行检查   !(六)北仑锚泊点】不得:作为避风锚地使【用,所有在此待泊—。的船:舶应立即离开  】 (七?)港区应急救—助,船,舶应进入《待命状?态   第十一条船!舶和水上防》。台单位在Ⅰ级防台】-,-抗击台风阶—。。段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所有船!舶,应,进入航行值班状【态船长上驾》驶,台指挥   —(二)锚泊船应备】妥主机掌握锚—链,的方向和受力情况】必要时使用车、舵以!减轻锚链负荷—防,止走锚?、断:链;一旦发现本【船或它船走锚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应《立即报?告主管?机关   (三)】停靠码头船舶应备】妥主:机并随时关注系缆】、碰垫的《情况必?要时:使用车、《舵以减轻系缆—负荷防止断缆   !(四)冲滩避台船】舶的船员《应加强巡视防止【船舶移位、下滑  ! (五)《客、:渡船及观光旅—游船必须停渡停【航   第十二【条船舶应有序抛【锚不得争《。抢锚位并听》从主管机《关协调?指挥抛锚《时应尽量让出—航道   锚—泊船舶?应与桥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其中与金塘大—桥、象山《港公路大桥》应保持?30:00米以《上的距离;与—其他桥梁应保—持1:000米以上—的距:离   第》十三条在各防台工作!。阶,段所有?船舶应通《过VHF、手机【等有效手段》保证:与主管机关通—讯畅通保持V—HF设备不间—断守听、AIS设】备有效开启  【 各:船舶如遇险情或得】到其他船舶》。的遇险信息须立【即向主管机》关,报告遇险船舶要做】好自救?工作:附近其他船舶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做好抢险救助工【作   第十四条主!管,机关宣布防》台,警报:解除后船舶》和水上防台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立即检查遭受损【失情况特《别注意检查船舶的航!行操纵设备、锚泊设!备、系泊设备及其】他重要属具的—受损情况发》现可能影响船舶安全!的设施设备受—损,时应立即报告—主管机关并》。。及时进行修理—   (二)—锚泊船应有秩序地】撤离:锚,泊水域并听从宁波】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和】现场:巡逻艇指《挥,不得抢越《航道   (—三):发现航标漂失—、移位或灯》光熄灭?以及沉船、沉物、漂!浮物时应立》即报告主管机关【   ?(四)及《时总结?防台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防台措施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  第十五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  “台《风”系指蒲氏风力8!级(最大平均风速1!7.2?米/秒)《以上热带气旋包括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   “台风】季节”系指每—年6月至10月期间!   ?“宁波沿海水—域”:系指我?国领海基线》以,内的宁波海事—局辖区水域   】“,避风锚地”系指【主管机关《及其上级部门公布的!具,有避风?功能的?锚地  《 “船舶防台—。设备和?。属,具”:系指船舶《系泊:设备、操纵设备、】通信设备、》水密装置、货舱【用具、排《水设备、救生设【。。备以及其他与防台有!关的船舶设备和属】。具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1:3年7月1》5日:起,施行,原宁波—水上防台监》督管理规定(—甬海〔2003〕1!46号)同时—废止 <!--<】$[标题]》>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