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宁波市?港口经营许可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宁波港口管】理维护港口经—营秩序规范港口经】营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港—口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第三条【 , 港口经营许可【工作应做到职责明】。确、操作规范、公开!透明、?公正:廉洁、优质高效  ! 第四条市港—。口管理局主管—全市港口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市港航?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市港口?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并具体实施!市直辖港区》内港口经营许可工作! ,  各?县(市)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航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港口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第五条  港口经营!管,理的具体职权划【分暂按关于实施港口!经营:。。许可制?度的通告(》甬港〔2004【。〕11号)文件执行!   第六条在市直!辖港区?内从事?。。港口:经,营的应?当,向市:港口管理局》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  : 在:各县(市)》区辖区内从事港口经!营的(含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或者?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县(市)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   ?从事跨管辖区域【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的【应当向市港口管【理局提?出申请   第【七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符合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规定的港口经【营许可条件》并提:交相应文件》和资料港口经营【人同时申请多项【经营业务的各单项】业务要求提交的【材料中有相同—的申请人可以只提】交一:份材料?   其中》从事危险货物港口经!营,除应当符《合本条前《款规:定的许可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许—。可条件并提》交相应文件》和,资料: ,  第八条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办证窗口】和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各港—口经营?。业务种?类的具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和许可》。时限等?信息   第九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港口经营!许可:申请时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  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 !  (二)原许可从!事港:口经营所具备的条】件发:生变化?的,还需提交符合—经营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三】)原港?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其中从事【危险货物港》。口经营的《。除需提供前款所列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通过备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价报告【;   (二)原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附证 》  第?十一条港《口经营人《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就变更事!项按照?本规程第七条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原许可从事港】口经营所具备的条】件发生变化的还【需提交符合经营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  港口经营人【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办】公地: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备案并换发港口经!营,许可证   港口】经,营,人新增危险》货物作?业品种的新增—危,。险,货物作?业品种不超出原许】可作业品种类别(具!体到项)《、火灾危害性类【别和毒性《。危害程度低于原许】可作:业品种的由港口经】营人提交《新增作业危险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新增危险货】。物作业品种超—出原许可作业品【种类别(《具体到项)的、火灾!危害性类别或—毒性:危害程度不》。低,于原许可作业品种的!、以及新《增危:险货物作业品—种对安?全管理及安》全,设施的要求超出港】口经营人现状—的应提?。交经向港口管—理部门备案的补充安!。全评价报告 —  第?十二条对申请人经营!资质的审查一般应采!取,书面审核《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 对首?次申请港《口经营许可的资【质审查应进行现场】核查   对申【。请港口经营》许,可延:续、变更的原许可从!事港:口经营所具备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三?条对申?请,人经营资质进—。行现场核查时应【当两个?人以上并出示—执法证件现场核【查的重点应以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港口设施—设备:的完好?及合格状况》。、相关人《员资格符合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物资储备》等为主要内容—对延续?、变更等许可事【项,还应:核查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港口【设施维护保养的【情况: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   现场核【。查结束后核查人员】应,。编制现场核查书面】记录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综》合,。的,评述   第十四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行政许?可并颁发港口—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行政许》可并将不予许可【。的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  申请《危险:货,物港口经营的符合许!可,条件的在颁》发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同时对每个具体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配《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附证 《  :发证机?关作出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检测、》检验和专家评审的或!申请:人对发证机关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  》 ,第十五条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按具体情况确】定,   (一)租【赁港口设《施从事?港口经营的根据港口!设施出租方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和租赁合同期限!确定:以两者?期,限,较短者作《为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 ,  (二《)老旧?码头(?泊位)?申请:从事港口经营的老旧!码头(泊位)靠泊等!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不足3年的按评【估报告实际有效【期,确定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三)—新建、?改,建、扩建码头通过】试运行备《案并准予港口经营】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并标明仅《适用于试运行—期间:   (四)对【于临时使用岸线从事!港口经营的码头【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不【得超出临时》使用岸线《的截止?日期 ?  第十《六条 ?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资质进行!年度核验现场核【查其经营资质的【维持情况《重,点核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合格情况危险—货物:作业:设施、设备及其【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测、检》。验情:况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经营人?应,提交资质核》验相关材料 —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资质进行年!度核验发现其不再具!。备资质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撤销》   第十七条港】口旅客运输》服务港口经营人停业!或者歇业《应当提前60日【报告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港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因【停业、歇业对公【众、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原许可?机关收?回港口?经营许?可证并注销》其港口经营许—可并在港口管理部】门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以外的港口—经营人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提【前,30日?告,知,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港口经营人—应当按港口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项目《开,展港口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县(市)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于次月的五日前【将当月所做》出,的港口经营许—。可决:定向市港航管理【机,构备案  》 第二十条  【。市,港航管?。理机构应于次月十】日前将当《。月全市的港》。口,经营:许,可决定汇总后—报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并通过市—港航管理《机构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市港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修订的》或,港,域各辖?区经营?管理职权有调整的,!从,其规:定执行原宁波市【港,口,经营许可管》理规程(试行)(甬!港〔2?006〕1》。。。6号)和宁波—港域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认可《管理:办法(试行)(【。甬港〔200—。7〕9号《发布)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