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港口经营许可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宁波港口!管理维护港》口经营秩序》规范港口《经营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港口【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第》三,条 港口经营【许可工作应做到职】责明确?、操作规范、—公,开透明、公正廉【洁、优质高效
【 第四条市港口管!理局主管全市港【口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市港:。航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市港口】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并具体实施市—直,辖港区内港口经【营许可工作
】各县(市)》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航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港口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 第五条 港口经!。营,管理的具体职—权划:分暂按关于实施【港口经营许》可制:度的通告(甬港〔】2004〕》11号)《文件执?行
《第六条在市直辖【港区内从事港口经营!的应:当,向市:港口管理局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
在!各县(市)区—。辖区内从《事港口经《营的(含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或者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县(?市)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
从事跨管【辖区域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的应当向市港】口管理局提出申【请
? ,第七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符?合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规定的港口【经营许可条件并提】交相应文件》和资料港口经—营人同时申》请,多项经营业》务的各?。单项业务要求提【交,的材料?中有相同《的申请人可以只提交!一份材料
【其中从?事危险货物港口【。。经营:除应当符合本条【前款规定的许可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许可条!件并提交相应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办【证窗口和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各港口经营】业务:种类的具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和—许可:时,限等信息
第九!。。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港口经!营许可?申,。请时: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第十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
(!二,)原许可《从事港?口经:营所具备的条件发】。生变化的还需—提交符合经营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三)【原港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其中从事危险【货,物港口经营的除需】提供:前款所列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通过备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价报告;《
(二》)原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附证》
第十一条港】口,经营:人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就变更事项按照】本规程第七条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原许可从—事港口经营》所具备的条件发生】变化:的还需提《交符合?经营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 港口经营人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办公地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备案并换发港【口经营?许可:证
: 港口经》营人新增危》险货物作业品种【的新增?危险货?物作业品种不超出】。原许可作业品种【类别:(具体到项)、火灾!危,害,性类别和毒性危害程!度低于原许可作【业品种?的由港口经营人提交!新增作业危险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新增:危险货物作业品【种超出原许可—作业品种类》别(具体到项)【的、:火,。灾,危害性类别或—毒性危?害程度不低》于原许?可作业品种》的、以及新增危险货!物,作业品种《对安全管《理及安?全设施的要》。求超出港口经营人】。现状的应提交—经向港?口管理部门备—案的补充安全评【价报告
第十二!条对申请人经营资质!的审查一《般应采取书面审核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对首!次申请港口经营【许可的资质审查【应,进行现场核查
】 对申请港口—经,营许可延续、变更】的原许可《从事港口经营所【具备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三条对申请人【经营资质进行现场核!查时应当两个—人以上并出示—执法:证件现?场核查的重点—应以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港口设施》设,备,的完好及合格—状况、相关人—员,资格符合《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物资储备《等为主要内容对【延续:、变更等许》可事项还应核查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港口设施维护保养的!情况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
! 现场核查结束后核!查人:员应编制现场核查】书面记录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综合的—。评述
》第十四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行政许可并】颁发港口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行政许》。可并:。将不予许可的—。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 申请危险货物【港口经营的符—合许:可条件的在颁发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同时!对每个具体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配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附证
—发证:机,关,作出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检测、检验和【专家评审的或申【请人对?。。发证机?关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五条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按具体情况确定
】 (一)租赁港口!设施:从事港?口经营的根》据港口设施出租方】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和租赁合!同期:限确定以两》者期限较短者—作为: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
: (二)《老旧码头(泊位)】申请从?事港口?经,营的老?旧码头(泊位)【靠泊等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不足3年的按评估报!告实际有效期确【定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 (三)》新建、改建、—扩建码?头,。。通过试运《行备案并《准予港口经营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并标明仅适用于!试运行期间
(!四)对于临时使用岸!。线从事港口经营【的码头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不得超出】临时使用岸线的截】止日期
第【十六条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资质》进行年度核验现场核!查其经营资质的维】持情况重《点核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合》格情:。况危险?货物作业设》施、设备及》其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测、检】验情况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经营人【应提交资质》。核验相关材料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资质进行年—度核验发《现其不再具备—资质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撤【销
第》十七条港口》旅客运输服务港口经!营人停业或者歇业】。。应当提前6》0,日报告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港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因—停业、歇业对公众】、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原许可机【关收回港口》经营许可证并注【销其港?口经营许《可并在港口管理部门!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以外的《港口经营《人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提前30日告】知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
【 第十八条—港口经营《人应当按《港口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项目开展港》口经:营活动
》 第十九条县(市)!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于次月的五日!前将当月所做出【的港口经营许可【决定向市港航管理机!构备案
》 第二?十条 《市港航?管理机构应于次月十!日前:将当月全市的港口】经营:许可决定汇》总后报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并通过—市港:航管理机构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告
《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市港口管《理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修订!的或港域各辖区经】。营管理职权有调整的!,从其规定执行原宁!波,市港口经营许可【管理规?程(试行)(甬港】〔,200?6〕16《号)和宁波》港域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认可【管理:办法(试行)(甬】港〔2007〕9】号发布?)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