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港口?经营许可《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宁波!港口管理维护港口经!营秩:序规范港口经营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港:口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 第三《条 港口经—营许可工作应—做到职责明》确、操作规》范,、公开?透明、公正》廉洁、优质高效
】 第四条》。市港口管理局主管全!市港口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市港航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市港口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并具体实施市直!辖港:区内:港口经营许可工【作
各县(【市)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航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港口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第五条— 港口经营管【理,的具:体职权划分暂按关于!实施港口经营许可】。制度:的,通告(甬港》〔20?04〕?1,1,号)文件执行
!第六条在市直辖【港区内从事》港口经营的》应当向市港口管【理局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
— ,。 在:各县(市)区辖区内!从事港口经营的(含!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或者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县(市)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
从事【跨管辖?区域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的应当向市》港口管理局提出申】请,
第七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符合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规?定的港?口经:营许可?条件并提交相应文件!和资料港口经—营,。人同:时申请多项经—营业务的各单项业务!要,求提:交的材料《中有:。相同的申请》人可以只提交一份材!料
: 其中从事—危险货物港口经营除!应当符合本条前款】规定的?许可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许:可,条件并?。提,交相应?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办证窗口《和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各港—口,。经营业务种》类的具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和许可时!限等信息
》 第九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港口】经营许可申请—。时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
《 (二)原许可从事!港口经营所具—备的条件发》。生变化的还需提交符!合经:营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 (三)原港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其中《从事危险货物港口】经营的除《需提供前《。款所列?。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通】过备: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价报—。告;
(—二)原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附证
】 第十一条港口经!营人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就变》更事项?按,照本规程第》。七条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原》许可从事港口—经营所具备的条件】发生变化的还需提】交符合经营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 港口经营人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办公地?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备案并换发【港口经营许可证
! 港口经营人新增】危险货物《作业品?种的新增危险货物】作,业品种不超出原许】可作:业品:种类别(具体到项】)、火灾危》害性:类别和毒性危害程】度低于原许可作业品!种的由港口经营人】提交:新增作业危险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新》增危险货《物作业品种超出原】许可作业品种类别(!具体到项)的、火】灾危害性类别或【毒性危害程度不【低于原许可作业品种!的、以及新增—危险货物《作业品种对》。安全管理及安全设施!的要求超出港口经】营,人现状的应提—交经向港《口管:理部门备案的—。补充安全评价—报告
《 第十二条对—申请人经营资质的审!查,一般应采取书面审核!。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对首次申请港口【经营:许可的资质审查应】进,行现场核查》。
对《申请港口《。经营许?可延续、变更的原】许可从事港》口经营所具备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三条对申请人【经,营资质进行现场【核查时应当两个【人以上并出示—。执法证件现场—核,查的重点应以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港口设施设备【的完好及合格状况、!相关人员资格符【合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物资储备!等为主要内》。容对延续、变更等】许可事项还应核【查,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港口—设施维护保养—的情况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
】现场核查结》束后核查人员—应编制现场核查【书面记录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综合的】评述
第十【四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行政【许可并颁《发港:口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行政许可并将【不予许可《的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危险货物港口经】营的符合许可条件的!。在颁发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同时!对每:个具体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配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附证
—。发,证机关?作出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检测、检验和专!家评审的或申—请人对发证机关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五条!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按具体情】况,确定
(一)】租赁港口设施从【。事港口经营》的,根据港口《设施出租方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和租!赁合同期限确定以】两者期?限较短者作为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
》(二)老旧》码头(泊位)—申请:从,事港口?经营的老旧码头(】泊位)靠泊等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不足3年!。的按评估报告—实际有效期确定【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三》)新建、改建、【扩建码头通过试【运行备案并准予港】口,经营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并标明仅适用【于试运行《期间
(四【),对,于临时使用岸线【从事:港口经营的码头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不得超出《临时使用岸线的截】止日:期
? ,第十六条《 ,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资《质进行年度核验【现,场核查其经营—资质的维持情况重点!核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合格情《况危险货物作业【设施、设备及其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测、检验《情况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经:营人应提交资质【核验相?关材:料,
:。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资质进行年度核验】发,现其不?再具备资质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撤】销
第十—七条港口旅》客运输服务港—口,经营人停业或者【歇业应当提前60】日报告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港《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因停《业、:歇业:对公众、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原许可机关】收回港口《经营许可证并—注销其?港口经?营许可并在港口【管理部门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
, 前款规》定以:外的港口经营人【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提《前30?日告知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
》 第?十八条?港口经营人应—当按港口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项目】开展港口经营活动
! 第十《九条县(《市)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于次月的五日!前将当月所做出的港!口经营许可决定向】市港:航管理机《构备案
》 第:二十条 市港航】管理机构应于次月十!日前将当月全市的】港口经营《许可决定汇总—后报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并通过市港航管!。理机构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市港!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修订的!或港域各辖区经【营管理职权有调整的!,从其规定执行原】宁波:。市港:口经营许可管—理规程?(试行)(》甬,港〔2006〕16!。号)和宁波港域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认可管理—办法(试行》)(甬?港〔2007〕9号!发布)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