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宁波市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管理【。规定 第一条 【 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保障港口安全、促!进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二条  市港—。口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宁波【港域内?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管理工作》市港航管理局—负责指导宁波港【域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所辖港区内港口危!险货物申报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港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港—口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申报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港】。航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所辖港区内港口!危,险货物申报管—。理工作 依照前两】款确定的具体实施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为港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凡在宁波港域内!已取得港口管理【部门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以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港口【经营人从事危险货】物港口装卸、过驳】业务均应依法向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如,实进行申报 未经港!口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活动? 第:。四条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采取作—业前24小时申报】、定期申报和特殊申!。报三种形式 —(一:)从事危险》。。货物码头装》卸活动的《(含通过码头装卸】作业危险货物—进出罐的)应在拟作!。业前24小时向港】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二)《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从事危险货物港!区内过驳、港区内】。进出罐(场》)作业、集装箱进】出港装卸的可采取定!期申报; 》(三)在《码头或港区内从事】第七类?危险货物即放射性物!质作业的应采—取特殊申《。报港口经营人—和,货主应向港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申,报申报时应》提供总体运输方【案,、当:地装:卸作业?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书面申报材【料 第?五条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采取》电子申报与审核【的方式在宁波电【。子口岸信息》。平台进行处》理遇有停《电、网络故障—或特:殊申报等情》况的港口经营人可】以采取传《真、电话等方式进行!。申报 第六条  】申报时间 (一)作!业前24小时申【。报该:申报依据“一次【作业、一次申报”】的原:则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在每?次作业开始前—2,4小时按规定—向港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二《)定期申报 —1.集装箱危险货物!申报应以所载—运船舶为《单位逐箱进行—申报进港《集装:箱危险货物的—申报时间为》。该船舶靠泊前2小】时出港为离泊前5】小时 2.危险【货,物,港内过?驳、:港区内进出罐(场)!作业:的均应在作业后【的固定时《限内将作业情况【向港口管《理部:门进行一次性申【报,定期申报时限由【港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但定期申报的最长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三)?特,殊,申报港口《。经营人和货》。。主应:在,作业前30个—工作日向《港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申报》 第七条  申【报程序 《(一)受理港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港】口经:营人提出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应设】立固定的《对外受?理窗口和业务咨【询电话明《确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核程序【和时限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审核受【。理窗:口(部门)接受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申!报后应对申报—事项及时、准确【地作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在审核决定作—出前:港口管理部》门可组织必》要的抽?查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申报事《项进行实《地,勘查 (三》)作出审核意—见港口管理部门【应在电子申报—单上签署相关—审核意见并签署经办!人姓名予以确—认 (四)信—息反馈受理窗—口(部?门,)应及?时将审核意见以电子!数据(?或传真)《方式反馈港》口经营人并》。通,报海事部门》 第八条 》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向港口管!理,。部门进行重新申报 !。(一)取《得港口管理部门同意!作业之时起7—2小时内未》安排:作业的;《 (二)《作,业开始?前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委托人、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或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发!生变化的;》 ,(三)因不具备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资】。质条:件被:港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的经整—改后:达到作业《。条件:要求的 第九—条  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人取—消已申报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应在原定作业时】间,前向原申报的—港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第十条  【宁波港域《各辖区经营》管理的职权划分【按关于?实施:港,口经营许《可制度?的通告(甬港〔20!0,。4〕11号)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三十后起施行本规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修订的或港—。域各辖?。区经营?。管理职?权有:调,。整的,从其规定执】行2010年9【月7日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原宁波市交】通局)?修订的宁波市港口】危险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甬交安〔2010!〕253号)同【时废止?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