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宁波市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管理规定 第一条 ! 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保障港口安【。。全、促进《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二条  市】港口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宁波?港域内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管理—工作市港航管理局】负责指导宁》。波港:域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所辖港区内港口【危险货物申》报,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港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港口!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申报!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港航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所辖:港区内港口危险货】物申报管《理工:作 依?照前两款确》定的:具体实施《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为港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 凡:在宁波港域内已【取得港口管理—部门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以?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港口!。经营人从事危险货】物港:。口装卸?、,过驳业务均应依法】向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如?。实进行?申报 未经》港口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活!动 第四条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采取作业前24小!时申报、定》期申报和特殊申报三!种形式 (一—)从事?危险货物码》头装卸?活动的(含通过码头!装卸作?业危险货物进出【罐的:)应在拟作》业前24小时—向港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二)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从事》危险货物港区内【过驳:、,港区内进出罐(场)!作业、集装》箱进出港装卸—。。的可采取定》期申报; (三)】在码头或港区内从事!第七类危险货物即放!射性物?质作业?。的应:采取特殊申报港口经!营人和货《。主,应向港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申报申报时应提供】总体运输《方案、当《地装:卸作业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书面申报材料 第!五条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采取电子申报与审】核的方式在宁波【电子口岸信》息平台?。进行处理遇有—停电、网络故障或】特殊申?报等:情况的港《口经营人可以—采取传真、电—话等方式《进行申报 第六条 ! 申报时间 (【一)作?。业前24小时申报】。该申报依据“一次作!。。。业、:一次申报”》。的原则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在每?次作业开始前—24小时按规定【向港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二》)定期?申报 1.集—装箱危险货》物申报应《以所载运《船舶:为单:位逐箱进《行申报进港集装【箱危:险货物的申报时【。间为该?。船舶靠泊前》2小时出港为离泊前!5小时 2.—危险:货物港?内过驳、《港区内进出罐(【场)作业的均—应在:作业后的固定时限】内将作业情况向港口!管理:部门进行一次—性,申报定期申报时【限,由港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但定期申报的最!长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三)特殊【申报港口经》营人和?货主应在作业—前30个工作—日向港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申报— 第七?。条  申报程序【。。 ,(一)受理港—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港口—经营人?提出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应【设立固定的对外【受理窗?口和业务咨询—电话明确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核程序和时限【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审!核受理窗口(—部门)接受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申报后应对申—报事项及时、—准确地作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在审核决定作!出,前港口管理》部门可组织》必,要的抽查《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申—。报事项进行》实地勘查 (三【)作出?审核意见港口管理】部门应在电子申报】单上签署《。相关审核意见并【签署经办人姓名予以!确认 (四)信【息反馈受理窗口【。(部门)应》。及时将审核》意见以电子数据(】或传:真):方式反馈港口经【营人并通报海—事部门 第八条 】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向港》。。口管理部《门进行重新》申,报 (一)取—得,港口管?理部门同《意作业之时起72小!时内未安《排作业的《; (二《),作业开始前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委】托,人、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或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发】生变化的; (三)!因不:具备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资:质,条件被?港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的经整改后达—到,作业条件要求的 第!九条:  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人》取消已?申报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应在原】定作业时间》。前向原申报的港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第十—条  宁波》港域:各辖区经营管理的职!权划分按关于实施港!口经营许可制度【的通告(甬港—〔2004〕11号!)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三十:后,起施:行本规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修》订的或港域各辖【区经营管理职权有】调整的?,,从,其规定执《行201《0年9月《7,日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原】宁波:市交通局《)修:订的宁波市》港口危险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甬交安〔》2010〕25【3号)同时废—止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