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保】障,港口安全、》促进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二条】。 市港口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宁波港《域内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管理工—作市港?航管理局《负责指导宁波港域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所【辖港区?内港口危险货物申报!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港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港口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申报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港航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所辖港—区内港口危险—货物申报管理工【作
依照前》两款确定的具体实】施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为港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凡在—。宁波港域内已取得】港口:管理部门《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以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港口—。经营人从事危险货】物港口装卸、—过驳业务均应依法】向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如实进行申报
!未经港口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活动
第四条—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采《。取作业前24小时】申报:、定期?申报和特殊》申报三种形式
【(一)从事》危,险货物码头》装卸活?。动的(含通过码头装!卸作业危险货物进】出罐的?),应在拟作业前—24小时向》港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二)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从事:危险货物港》区内过驳、港区内进!出罐(?场)作业《、集:装箱进出港》。装卸的可采取定期申!报;
?(三)在码头—或港区内从事第【七类危?险货:物即放射性物质作】业的应采《取特殊申报港口【。经营人和《货主应向《港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申报申报时应提供!总体运输方案、当地!装卸作业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书面】申报材料《
第:五条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采取电子!申报与审核的方式】在宁波电子口—岸信息平《台,进行处理遇有停电、!。网络故?。障或特殊申报—等情:况的港口经营—人可以采取传真【、电话等《方式进行申报
【第六条? 申报时》。间
(一)》作业前?24:小时申报该申—报依据“一》次作业、一次申报”!的原则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在每次!。作业:开,始前24小》时,按规:定向港?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二)?定期申报
1.集装!箱危险货《物申报?应,以所载运船》舶为单?位逐箱进行申报【进港集装箱危险货】物的申报时间—为该船舶靠泊—前2小时出港—为离泊前5》小时
2.危险货物!港,内过驳、港区内进出!。罐(场)作业的均应!在作业?后的:固定时限内将作【业情况向港口—管,理部门进行一次性申!报定期申报时限由】港,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但定期申报的最长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三)特【殊申报港口》经营:。。人和货主应在作业前!。3,0个:工作:日向港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申?报
第七条》 申报程》序
(一)受—理港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港口经?营,人提出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应设【。立固定的对外—受理窗口和业务【咨询电话明》确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核程序和时限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审核》。受理窗口《(部门)接受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申,报后应对申报事项】。及时、准确地作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在审核!决定作出《前港口管理部门【可组织必要的抽查】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申》报事项进行实地勘】查
(三)》作出审核意见—港口管理部门应在电!子申报单《上签:署相关审核意见并签!署经办人姓》名予以确认》
(:四)信息《反馈受理《。窗,口(部门《)应及时《将审:核,意见以电子数据(】或传真)方式—反馈港口经》营人并通报海事部门!
第八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向港口管理部门】进行重新申》报
(一)取得港】口管理部门同意作业!。之时起?72小时《内,未安排?。作业的;
(—二)作业开始—前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委托!人、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或—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发》生变化的;
(三)!因不具备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资质条件被—港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的经!整改后达到作业【条件:要求的
第》九,条 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人取消已!申报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应《。在原定作业时—。间,前向原?申报的港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第十—条 宁波港—域,各辖区经营管理的】职权划分按关于实施!。港口经营许可制【度的通?告(甬港〔2—004?〕11号)》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三十:后起施行本》规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修订的或港—域各辖区经营管理职!权有调整《的,从其《规定执行《2010年9月7日!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原宁波市交通—局)修订的宁波市港!口,。危险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甬交安〔2】0,10〕25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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