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宁波:市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保障港口安】。全,。、,促进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二条!  市港口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宁波港域内!。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管理:工作市港航管理局】负责指导宁波港域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所辖港—区内:港,口危险货物申报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港: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港口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申:报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港航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所辖港》区内港口危》险货:物申:报管理工《作 依照《前两款确定的—具体实施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为港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凡!在宁波港域内已取】得港口管《理部门?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以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港口经营人从事!。危险货物港口—装卸、过驳业务均应!依法向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如实:进,行申报 未经港【口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活动【 第四条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采《取作业前24—小时申报、定期申报!和特殊申报三种形式! (一)从事危险】货物码头装卸活动的!。(含:通过:码,头装:卸作业危《险货物进出罐—的)应在拟作业前】24小时向港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二—)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从事危险!货物港区内过驳、】港区内?进出罐(《。场)作业、集—装箱:进出港装卸的可【采,取定期申报; (三!),在码头或港区内从】事第七类危险—货物即放射》。性物:质作业的《应采取特殊申报港口!经营:人和货主应向港【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申,报申报?时,应提供总体运输方案!、当地装卸作业【。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书面申报材》料 第五《条 :。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采?取电子申报》与审核的方式在宁波!电子:口岸信息平台—进行:处,理遇有?。停电、网《络故障或特殊申报】。等情况的港口经营】人可以采取传—。真、电话等方—式,进行申报 第六【条  ?申报时间 (一)】作业前24》小,时申报该申》报依据?“一次作业》、一次申报》”的原则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在每次作《业开始前24小时】按规定向港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二)定《期申报 1.集装】箱危险货物申报应以!所载运船舶为单位逐!。箱,进行申报进港—。集装箱危险货物的申!报,时间为该船》舶靠泊前2小时出】。港为离泊前5小时 !2.:危险货物《港内过驳、港区【内,进出:罐(场)作业的均应!在,。作业:。后的固定时》限内将作业情况【向,港口管?理部门进行一—次性申报定期申报】时限:由港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但定期申》报的最长《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三,)特殊申报港—口经营人和货主【应在作业前30个】工作日向港》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申报 第七条  申!报程序 《(一)受理》港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港—。口经营人提出—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应设立?固定的?对外受?理窗口和业务—咨询电话明确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核?。程序和时限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审核受?理窗口(《部门)接《受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申报后应对申报!事项及时、》准,确地作?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在审核决定》作出前港口管—理部门可组》织必:要的抽查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的申报事项进行】实地勘查 (三【)作出审《核意见港《口管理部《。。。。门,应,在电子申报单上【签署相关审核—意见并签署经办【人姓名予以确认 】(,四)信息反馈受理窗!口(部门)应及【时将审核《意见以电子数据(】或传:。真)方式《反馈港口经营—人并通报海事部门】 第八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向港?口管理部《。门进行重新申报【。 (一)取得港口】管理部门同意作【业之时起72小时内!。未,安排作业的; (二!。),作业开始《前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委托人、】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或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发》生变化的《。; (三)因不【具备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资】质条件被港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的经整【改后达?到作业条件要求【的 第九条 — 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人取消已—申报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应在】原定作业时间—。前向原申《。报的港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第十条 】 ,宁波港域各辖区经营!管理的职权划分按关!。于实施港口经营许可!制度:的通告(甬》港〔20《04〕?1,。1号)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 》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三?十后起施行》本规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修订的《或港域各辖》区经营?管理职权《有调整的,从—其规定执行201】0,年9月7日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原宁波市—交通:局)修订的宁—波市港口危险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甬】交安〔?2010〕25【3号)同时废—止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