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宁,波市排污《。。权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 为了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0〕1—3,2号:)、关于加强环境资!源,配置量化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2]2?9,0号)和宁波—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12《〕295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排污权租赁—是指政府《储备:排污权、排污—单位或建设》项目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方式有偿获!得的的?排,污权:以租赁的形式临【。。时出让给《排污单位使用的行为!无偿获得的排污【权不得用《于出租 《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按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向环境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染物!的权利主要》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国家【、,省、市实行》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种类依法调整】的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  第?四条 排污》权租赁原则》上,需,在同一县(市)【区范围内进行确【需进行跨区域—租赁的需分》别经过出租方、承租!方和: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 ,第五条 排污—权租赁以自然年为交!易期限租《赁的有效期为租【赁,合同生效日至—当年12《月31日止 —  有?。效期内排污》权指标使用权归承】租方所有《有效期满《后排污权指标仍归出!租方所有   第】。六条 排污》单位参与排污—权出租?和,承租的不免除环境】保护:的,其他法?定,义务  第二—。章 租赁《程序   第—七条 排污》单位可出租的排【污权包括   (一!)排污单位》实施各类《工程减排《、结构减排措施或因!生产波动等原因【产生的富《余排污权《;   (二—),建设项?目未投产产》生的富余排污权; !。  (三)其他【经核:发排污?许可证环《保部门审《核可出?租的情形 》  第八条》  排污单位承租排!污权的情形包括【   (一)因【生产:波动需要《。。临时新增《排,污权的;  — (二)《经核发排污许可证】环保部门审核可进】行排污权调剂的情】形   第九条 排!污单位出租》或承租排污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获得《排污许可证并—已,缴纳:当年的?排污许?可证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或建设项目已!实施:排污:权,交易的;《   (二》)排污单位已—建成污染源刷—卡排污总量自—动控制?系统(?建设项目《未投:产或因关停产生的富!余排污权出租的【除,外,),能准确计量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三)排污单》位,出租:或承租排《污权须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条 : ,排,污,单位因承租排—污权造成废水排【放量提高的其—废,水排放?总量:不得突破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负:荷   第十一条】  :排污单位出租排污权!需向发放排污许【可证的环保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 (一)《。。排污权出租》。申请表;   (二!)排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三)建设项目—未投产的《还需提交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和排污权【交易合同等相关【材料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规则等规】定需提交《的材料   第【十二条  》。排污单位承租排污】权需向?发放:排污许可《证的环保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排污权》承租申请表;— ,。 , (二)排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规则等规定需提交】的资料   —第十三条  各级】环保部?门应根据排污—单位污染治理现【。。状、守法违法情况】、吨:排污权?税收贡献率等—因素综合评》价在受?。理排污单位提交出租!。。和承租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决定排污单位】是否可进《行,排污排租赁并—。确定最大允许出租】。量,和承租量  — 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之】间协商一致进行出】租,和承租的需》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并进行《登记确认  — 第十五条 — 政府储备排—污权:。租赁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储备来源统一—进入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挂牌交易   第十!六条  政府储【备排污权进行公开竞!。价的以现《行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或者以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排,污权:资产评估价为底价 ! , 印染和《电,镀等实行水污染物】行业总量控》制并实?行新鲜?。用水量?管理的?行,业可以新鲜》用水量或废水排放】量指标作为标的物进!行竞价竞《价底价可以》通过现?行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和行业排放浓!度标准折《。算或者采用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排污权资产】。评估价   —第十七条  租【赁完成后《。。由所在?地环:保部门对租赁信息进!行公告   第十】。八条 ? ,租赁双方应在—租赁程序完》成后10《日内将排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租赁合—同、:资金:交割等证明材料提交!给发放排污许—可证的环保部—门   环保部【门向排污单》。位出具排污权—临时变?更的:确认函并在出—租方和?承租方刷卡排污系】统上变更相》。应总量控制排放【限值承租水污—染物的以化学需【氧量折算成》废水排放量进行【变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当年出》租排:污权的单位不得在当!年就同一指标—申,请承租排污权当【年承租排污》权的:单位不得在当—年,。。就同一指标申—请出租排《污权   第二十条! 属于化工(包【含石化、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化纤)—、制革及《毛皮加工、印—染、造纸、》电镀等高污染行业】的其租赁水污染物】。排污权指标必须在】同行业内进行  】 火电企业(包【含,其他行?业,自备电厂《)原则上不得—。与其他行业企业【进行涉及大气污【染物的排污权—租,赁   第二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不得通过承租排!污权获得所需的新增!排污权指标 —  第二十》。。二条 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对排【污,权租赁行为的监管如!实核定?排污权租《赁指标并运用—刷卡排污系统对租赁!排污权进行严格【。管理依法查处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 第二十三条 【 政府储备排污权出!租收入作为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的!一部分纳《入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