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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 ,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已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5月25【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6月1【3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的决定(—200?7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的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 (2007】年4月11日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2007【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 , 第一条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污染防》。治活:动   《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  第四条市和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委托其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第五条—城市管理、公安【、发展?和改革、规》划、建?。设、:工,商行政、《水利、?卫生、交通》、农业、渔业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 ,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举   市!和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按照!规,定发:布饮用水水源水质】、城市空气质—。量等日?常,。环,境质量?信息和突发污染事故!信息并定期公布列】入环境管理重—点,。企业:名单的排《污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涉《及公众重大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编制》机关和建设单位应当!在专项规划草案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公》。开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的意见 》  第七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相应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八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的清洁、》安全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以及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因保护饮用!水水源造成单位和个!人损失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 第九条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编】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同)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文件!的要:求建成污染防治设施!并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后方】可进行建设   】第十:条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用于】从事餐饮、娱乐、洗!浴、:酒吧等?经营活动的》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营—业执照  》 第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区!。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恶臭、》异味、粉尘的项【目  ?。。 禁止在城市—居,民住:宅楼:和商住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烟尘》。、噪声、振动等污染!的项目  》 第十二条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要求委托具【有,工程环?境,监理:资质:。的机构实行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并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提交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报告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建】。设项目生产负荷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经原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先按实际】生,产负荷?。。进行阶段性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需要进行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审核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 —  经审核》。同,意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主体】工程方可带负—荷运行   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期—间有关?污,。染物防治《。设施必须同时投【入试运行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期满前向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告】知的情况下不—得继续为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且产生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等条件 !  第十六条本市】对水、大气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拟订全市水、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全:市总量控《制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十七条本市—对主要污《染物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发放的条件和程】。序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  在控制排污总】量的前提下本市逐步!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 第十八条排污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同!)应:当保:持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和闲置并建立台【帐如实记录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使排放的污—染物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 前款规定适用【于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单位   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 《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组成部分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自动监】测装:置进行维护和管理保!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改—变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正常运行》时,取得:的数:据可:以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依据   【。第二十条排污单位应!当加强污染》物排放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不?得通:过排污口《以外的途径排—放污:染物:   排污口—的设置、改造应【当符合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动或者增】设,   第二十—一条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进行收集处》理禁:止不通?过排放管道无规则】排,放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不—得违反水污染物处】理,规,范采:。用稀释手段排放【   第二十二【。条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以及:因,生产工艺要求—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生产工艺要求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所在地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同!。意的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业有关事—项公告附近居民;】审核不?同意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中、高考《期间对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等作业作出【禁止:性规:定  ? 第二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附近】进,行集会、娱乐、健】。身等活?动或者货物装卸【、修:理加工等《作业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第二十四】条,农业、渔业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的防治【以及对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的监督管—理   畜》禽养殖?者应当按照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 》。  农?业生产者应》当,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防止对土壤和【农畜产品产生污染】   第二十五条】造成水体《、土壤等环境—严,重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自?行消除?污染不消除或者无】能力自行《消除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代—为消除消《除污染产生》的费用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  【 (一)《无污染物收集系统】或者污染物收集系统!不完善?。的;: ,  (二《)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核定指标—的;   》(四)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 !  限期治理—期,间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污染物排放符合规!定的排放要》求限期治理期限届】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的治《理,效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  第二十七条排污!单位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而继续【排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排污单《位的有关设施—。、物品予以》扣押或?者查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实施扣押、查封】应当出具扣》押、查封的设施【、物品的清单并【制作扣押、查封【笔录清单和笔录【交由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中:。记明 ?  :第二十八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扣押!、查封有关设—施、物品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扣押、查封期间作出!处理决定;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视为解除扣押、查封!。对,于不再?需要扣押、查—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解除扣?押、查封   【对被扣押、查封【的设施、《物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因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过错造成被扣!押、查封的设施、物!品损毁、灭》。失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赔偿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罚  —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使用并可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建设项目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  《 ,(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后》未重:新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 》  (二)通过【排污口以《外的途?径排放?污染物?的;  《 (三)《不通过排放管道无】规则: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四)违?反水污染物》处理规?范稀释排放水污染物!。的   有前款(】一)、(二)、(三!),项行为情节严重的同!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要!求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或—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   (二)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投【入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   (三】)擅自动用、—转移被扣《押或者查封的设施】。和物品的  —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监控中心联网—的;  《 (:二)不正常使用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的》;   《(三:)设置、改造排污口!不符:合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或者《擅自改动、增设排污!口的;   (【四,)进行货《物装卸、修理加【。工等作业造成噪声污!染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擅自》在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在被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告知的情况—下继续为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且产》生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等条件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进行集会、娱!乐、健身等活动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拒不承担污染消!除费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违《法审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