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 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已【。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5月25!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6月13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的决定【(20?07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的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
(【。200?7年4月11日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2】007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 :第一条?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污《染防治活动》
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第四条市【和,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委托:其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第五条城【。。市管理?、公安、发展和改】革、规划、建—设、工商行政—、水利、卫生、【交通:、农业、渔业—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举
市和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按照规定发【布饮用水水源水质、!城市:空气质?量等:。日常环境质量信息】和突发污染事故【信息并定期公布【列入环境管理—重点企业名单的排污!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 :涉及公众重大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编制》机关:和建设?单位应当在专项规】划草案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公开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的意!见,
第七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相应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八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的】清洁、安全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以及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 因保护饮用水水!源造成单《。位和个人《损失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九【条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编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同)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文件的》要求建成污染防治设!施并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后方可进行建!设
《第,十,条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 用于从事—餐饮:。、娱乐、洗浴、酒】吧等经营活动—的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区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恶臭、异【味、粉尘的项—目,
禁止》在城市居民住宅楼和!商住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烟尘、—噪声、?振动等污染的—项目
《 第十?二条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要求委托《具有工程环》境,监理资质的机—构实:行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并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提交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报告
【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 建设项目生产【负,荷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经原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先按实】际生产负荷》进行阶段性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需要【进行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审核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
? 经审核同意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主体工!程方可带《负荷:运行:
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期间有《关污染物防》治设施必须同时投】入试运行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期满前向【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告知的情况下不得】继续为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且产?生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等条件
【 ,。 第十六《条本市对水、大气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拟《订全:市水、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全市总《。量控制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 第十七条本—市对主?要污染?物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发放的条件】和程:序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在,控制排污总量—的前提下本市逐步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 第十八条—排污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同》),应当保持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和闲》置并建?立台帐?如实记录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使排放的污染!物,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 前款规定—适用于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单位
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组】成部分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自动监测《装置进行维护和管】理保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改变
!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正常运】行,时取得?的数据可以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依—据
: 第二十条排污单!位应当加强污—染物排放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不得》通过:排污口以外的途【径排放污《。染物:
排污》口的:设置、改造应当符】合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动或者》增设
《 第二十一条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进行收集处】理禁止不通过排放管!道无规则排放—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不得》。违反水污《染物处理规范采【用,稀释手段排放—。
第二十二条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以及【因生产工艺要—求,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 因生产《工艺要求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所在地【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同意的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业有关事《项公告附近》居民;审核不同【意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中、《高考期间对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等?作业作出禁止性规】定
第》二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附近》进行:集会、?娱乐:、健身等《活动或者货物装卸】、修理加工等作业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第二十四条!农业、?渔业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的防治以》及对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的监督—管理
《 畜:禽养殖者应》当按照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
, 农业生产—者应当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防》止对土壤《和,农畜产品产生污染
! 第二十五条造】成水体、土》壤等环境严重—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自行消除污!染不消除《或者:。无能力?自行消除《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代为消—除消除污染》产,生的:费用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
: (一)无污染】物收集系统或者污】染物收集系》统不完善的;
】 (二?)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核定《指标的;
(】四)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
《 限期治理期【。间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污染:物排放符合规定的排!放要求限《期治理期限》届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的治理效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排》污,。单位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而,继续排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排污单位的—有关设?施、:物品予以扣》押或者查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实施扣押、查封】应当出具扣押、查】封的设?施,、物品的《清单并制《作扣押、查封笔【录清单和笔录—交由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中记!明
《第二十?八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扣押、《查封有关设》施、物品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扣押【、查封期间作出处】。理决定;《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视为解!除扣押、查封对【。于不再需要扣—押、:查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解除扣押、查】封,
对被扣押【、查封的设施、物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因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过错造成被扣【。押、查封《的设施?、物:品损毁、灭失—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赔偿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使用并《可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建设项目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
【。 (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后未重新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
!(二)?通,过排:污口以外的途径排放!污染物的;》
(《三)不?通过排放管道无规则!。。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四】)违反水污染—物处理?规范稀释排放水【污染物的
【有前款?(,一)、?(,二)、?(三)项行为情节】严重的同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要求》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或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
— ,(二:)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投入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
(三【)擅自动用》、转移?被扣押?或者查封的》设施和物品》的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一)未按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监【控中心联网的—;
? (二)不正—常使用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的;
》 (三?。)设:置、改造排污口不】符合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或者擅自!改动、增设》排污口?的;
(四【。)进行货物装卸【、修理?加工等作业造成噪】声污染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擅自在【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规定在被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告知的?情,况下继续为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且产生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等】。条件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规定进行集会、】娱乐、健身等活动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拒?不承担污染》消除费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 :第三十?。六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违法审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