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已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5月25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6月13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的决定(2007】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的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
?(,2007年4月11!。日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2?0,07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污染防?治活动
》。 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第四条—市和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委托《其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第五条城市!管理、公安、发【展和改革、规划、】建设、工商行政【、,水利、卫《生、交通、》农业、渔业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举
市【和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按照规定发布—饮用水水源水质【、城市空气质量【等日常环境质量【。信,息和突发污染事故】信息并定期公—布,列,入环境管理重点企业!名,单的排污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 涉及公《众重大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编—制机关和《建设单?位应当在专项规【划草案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公开—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的意见—
第《七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相,应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的清洁、安—全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以及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 :因保护饮用水水源】造成单位和个—人,损失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 第九条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编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同—)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文件—的要求建成》污染防治设》施并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后方可进》行建:设
第十—条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用于从事餐饮、娱】乐、洗浴、酒—吧等经营活动的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营业执照
—。 第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区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恶臭、!异味、粉尘》的项目
禁止在!城市居民住宅—楼,和商住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烟尘、噪声!、振动等污染的项】目
? 第十二条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要求委托具有工【程环境监理资—质,的,机构实行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并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提交?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报》告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建设项目!。生产负荷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经原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先按实!际生产负荷》进行阶段性》竣工验收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验收
《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需要进】行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审核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
? 经审核同意【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主体?工程方可带》负荷运行
— 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期间有关污染物【防治:设施必须同》时投入试运行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期满《前向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告:知的:情,况,下,不得继续为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且产生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等条!。件
第十六条】本市对水、大—。气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拟订【全市:。水、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全?市总量控制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十七条本》市对主要污》。染,物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发放的条件和【程序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 在控制排污总量的!前提:。下本市?逐步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八条排》。。污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同)应当保—持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和闲置并建立—台帐如实记》录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使排】放的污?染物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前—款,规定适用于》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单位【。
?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组成部分《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自动监测装】置进行维护和管理】保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改—变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正常运行时【取得的数据可以【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依—据
第二十条排!污单位应当加强污】染物排放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不得通过排污】口以外的途径—排,放污染物
【排污口的设置、改造!应当符?合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动或—者增设
》 第二十一条—。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进行《收集处?理禁:止不通?过排放管道》无,规则排放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不得违《反水污染物》处理规范《采用稀释手段排【放
第》二十二条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以及因生产工—艺要求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 因生产》工艺要求《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所在地!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同》意的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业有关事—项公告附近居民;】。审,核不同意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中、高!考,期间对?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等作业作出!。。禁,止性规定
》 第二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附近进行集会、娱!乐、健?身等:活,动或者货物装卸、】修理加工等作—业,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第【二十四条农业—、,渔业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的防【治以及对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的监督管理
】 畜?禽,养殖:者应当按照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
》 农业生产》者应当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防止对】土壤和农畜产品【产生污染
》 第二十五条【造成水体、土—壤等环境严重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自行—消除污?染不消除或者无能力!自行消除《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代为消》除消:除污染产生》的费用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
【(一)无污染—物收集系统或者污染!物收集系统不完善】的;
(二)】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
【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核定指标的—;
(四)【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
? 限期?治理期间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污染物?排,放符合规《定的排放要求限期】。治理期?限届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的?治,。理,效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排污《单,位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而继《续排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排污单位的有关】设施:、物品予以扣押或者!查封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实施扣押!、查封应当出具扣】押、查封的》设施、物品的清单】并制作扣押、查封】笔录:清单和笔录交—由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中记明
【 第?二十八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扣押、查封》有关设施、物品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扣押、查封期—间作出处《理决定;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视为解除—扣押、查封对—于不再需《要扣押、查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解—除,扣押、查封
— 对被扣押、查】封的设?施、物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因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过错造成被—。扣,押,、查封的《设施、物品损—毁,、灭失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赔偿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使—用并可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建设项目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
!(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后:未重新?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
?(二:)通过排污口以【外的途?径排:放污染物的;
【 :(三)不通过排【放管道无规则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 (四)《违,反水污染《。物处理规范稀—释排放水污染物的
! 有?前款(?。一)、(二)、(三!)项行?为情节严重的同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要求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或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
(二—)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投入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
》 :(,三)擅自动用、转】移被:扣押或?者查封的《设施和?物,品的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监控中心联网—的;
(二)不!正常使用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的;
》 (:三)设置、改—造排:污口不符合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或!者,擅自改?动、增设排污口的】;
(四—)进行货物》装,卸、修?理加工等作》。业造成噪声污染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擅】。自在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规定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在被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告知:的情况下继续为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且!产生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等条件?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进行集】会、娱乐、健身等】活,动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拒不承担污染消除】费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违法审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