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已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5月2【5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6月1》3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的决定(2!007?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的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
(20【07年4月11【。日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2007》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 ,第,一条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污染防治活动
!。 , 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 第四条》市和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委?托其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 第五条城市管理!、公安、发展和改】革、规?划、建设《、工商行政、—水利、卫生、交【通、:农业、渔业》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举
》 市和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按照规定发布】饮用水水源水—质、城市空气—质量等日《常,环境质量信》息和突发污染事故】信息并定期》公布列入环》境管理?重点企业名》单的排?污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涉及!公众重大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编制机】。。关和建设单》位应当在专》项规划草案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公开: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的,意见
第七【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相应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的清?洁、安全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以及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因保护饮用水水【。源造成单位和个人】损失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 第九条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编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同)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文件的要求建成污染!防治:设施并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后方可】进行建设
第十!条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用》于从事餐《饮、:。娱乐、洗浴、酒【吧等经营活动的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区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恶臭、异味》。、粉尘?。的项目?
?禁止在?城市居民《住宅楼和商住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烟!尘、噪声、振动【等污:染的项目
》 第十《二条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要!。求,。委托具?有工程环境监理资】质的:机构实行《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并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提交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报:。告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建设项目生产负荷】。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经,原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先按实际生—产负荷进行》。阶段性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需要进行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审核?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
: :。经审核同意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主体【工程方可《。。带负荷运《行
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期间有关—污染物防治设—。施必须同《时投入试运行—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期满】前向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告知的情【况下不得继续—为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且产生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等条件
【第十六?。。条本市对水、大气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拟订全市—水、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全《市总:量控:制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十七】条本市对主要污【染,物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发放的条件和程序】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在控—制排污总量的前提下!本市逐步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八?。条排污?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同?)应当保持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和—闲置并建立》台帐如实记录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使,排放的污染物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 前款规定》适用于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单位—
?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组成【部,分,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自动】监测装置进》行维护和管理保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改变
】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正常运行时取】得,的数据可以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依【据,
:。 第二十条排污单位!应当加强污染物排】放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不得通过排!污口以外的途径排】放污染物《
排污口的设】置、:改造应?当符合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动或》者增:设
? 第二十一条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进行!收集处?理禁止不通过排放管!道无规?。。则排放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不得【违反水污染》物处理规范采—用稀释手《。段,排放
第—二十:二条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以及因生》。产工艺?要求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生!产工艺要求》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所在地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同意的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业有关事》项,公告附?近居民;审核不同】意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中、高《考期间对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等【作,业作出禁止性—规,定
: 第二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附】近进行集会、娱乐】、健身等活动或者货!物装卸、《修理:加工等作业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第二十?四条农业、渔—业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的?防治:以及对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的监督》管理
畜禽养殖!者应当按照》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
农业生【产者应?当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防止对—土壤和?农畜产品产生污【染
第二十五】条造成水《体、:土壤等环境严重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自行消除污染不!消除或者无能—。力自行消《除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代为消除消】除污:染,产生的费用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
(一)无污】染物收集系统或者】污染物收集系统不】完善的;
— (二)《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
】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核定?指标的;
【(四)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
: 限:期治理期间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污染物《排放:符,合规定的排》放要求限期治理期限!届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的治理效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排污单位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而【继续:排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排污单—位的有关设施—、物品予《以扣押或者查封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实施扣押、】查封应当《出具扣押、查—封的设施《、物品的清单并制】作,扣押、查封笔录清单!和笔录交《由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中:记,明
第》二,。十八: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扣押、查封有关】设施、物品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扣押、查封》期间作出《处理决定;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视为解除扣》押,、查封?对于不再需要扣押】、查: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解除扣押、查—封
对被扣押】、查封的设施、物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因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过错造】成被扣押、查—封,的设施、物》。品损:毁、灭失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赔偿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罚
!。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使》用并可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一)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建设【项目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
(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后未重新】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一)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
】(二:)通:过排污口以外—的途径排放污染物】的;
(三)不!通过排放管道无规则!。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四)违【反水污染物处理【规范稀释排》放水污染《物的
? 有?前款(一)、—(二)?、(:三)项行为情节严】重的同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要求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或】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
(】二)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投入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
—。(三)擅自》动用、转移被扣【押,或者查封的设—施和物品《的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监】控中心?联网的;
— (二)《不正常使用或者【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装:置的;
(三)!。设置、?改造排污口不符合】。。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或者擅自改!。动,、增设排《污口的;
— (:四)进行《货物装卸、》修理:加工等作业造成噪声!污,染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擅自在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在被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告知的情】况下继续为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且产?生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等条《件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进行集会、娱】乐、健身等活—动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拒不承】担,污染消除《费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违法审—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