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杭州市民中》心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和规范?市,民中心?行,政区域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正常有》序的办公环境和【机关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公安部!第61号令》”)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民中心区域内—的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 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保障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到位 第】四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的相关!要,求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别!全面和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各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签订》。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 第二章 》 消防责任落实 ! ,第五条  市民【中心行?。政区域?内的公共部位的消】防,安全由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实施管理由保卫处!(市委、市政府机】关保:卫处)承担具体【管理职能《;外环和市图书【馆、规划馆》、,市民之家、行—政,服务中?心、青少年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两馆三中心)】由市公安《消防局、新城派出所!负责指导相》关工作;各单位负】责,自行:管理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 第六条  市民!中心行政区》实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市民中心行—政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年与行政区内【。各单位签定责任【书年终专门组织【综合考?评验收? 第七条 【 ,在行政中心区域【内举办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应按程序申报】批准后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主【办,单位应当对活动过程!、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统一负》责并督促承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第八《条  ?在行政中心区域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 建筑工程在施工!前应当由建设单位】报局基建处、设备】维,护中心备案;施工】工地临时用电—时应:通知物业到场指【导安装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报建设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进行验收—并由设备维护—中心牵头组》织物:业对改?建、装修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功【能性测试对功能【。不完善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整改 第【九条  各物业【公司应当《对各自责任区域内的!日,常消防安全负责若】不明确双方边界【或部分区域分管未明!确责任物业的—应当及时上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明确【责任范围 第】三章:  消防管》理,职责 第十【条 : 市:民中心的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由】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实施管理并根!据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作为市民中心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保卫处》负责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 第十一《条  市委、市政】。府机关保卫》处对市民中》心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检查:并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的:相关要求落实以下】。职责 (一【)指导、督促市保安!集团驻市民中心特】保大:队(以下简称特【。保大队)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并安排》组织特保大》队进行?消防安全《技能、?知识的?专业培训 【(二)牵头》组织每月一》次联:合消:防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档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以联系?单的形式书面—移交被?检查的对《口,。单位签收联合检查】组的组成《单位包括保》卫处、设备维护【中心:、特保大队》和临时确定的相【关单位、特保大队微!型消防?站及:其他需要配合的相关!单位:和物业公司等 !(三:)每周至少》实施两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不含设施设备】检查)由保卫处制】。。定并将检查结—果存档 》 (四)对动火【工程进行审批并开】展现场督查抽查 ! (五)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二次请消防》专,家授课) 》 (六)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并通知相【。关单位(部门)和】。物业公司其中—涉,。及消防?设施的书面通知【。设备维护中心 【 (七)制定有关!消防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演练 — ,第十二条  设备维!护,中心对市民中心公】共消防设施实施【统一管理、监督指】导、:检查并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的相关要》求落实以下职责 !。 (一?),牵头组织《物业对公共消—防设施实《施日常检查、测试及!维保 (二【)监督、检查、考】。。核物业公《司对市民中》心公共消防》设管理情《况, (三)对已发!现的消防设施运行隐!患问题组织物业【及时维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四)牵头组!。织市民中心公—共消防设备》技,。改项目的实施 】 第十三条  【。。。特保:大队在保卫处指导下!对市民中心区域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安排—消防控制中》。心消控人《员值班、训练—且消控?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二)组织安保【人员:开展每日防火巡查】统计火灾隐》患并将?发现的?隐,患于当天下班前发】。给保:卫处 (三)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日常训练并做好值!班安排 (四)!落实“?四个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一分钟、三》分钟”预《警防范 (五】)组:织,。开展灭火演练、人员!疏散演练《 (六)做好突!发,火灾事故的初期扑】救及组织疏散工作】 (七)确【认,室外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的畅】通 : 第十四条—  除公共》区域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并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的相关要求落—。实,以下职?责 (一)【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做,好用火用电安全 】 (二)每月组织!人员进行一次的防火!检查 (—三)每月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 (四《)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五—),。每半年组织一—。次灭火或疏散逃生】。演练 (六【)落实经费做好【非公共消防设施的维!保工作 》 (七)落实—好本单?位的施工现场 【 (八)落实好】本单位主办的大型活!动、会议的》。消防安全工作 】 第十五条  各物!业公司应当》对各自?责任区域内的日常】消防安全实施—管,理,并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的相关!要求落实以下职责】 (一)确保】本责任区《域内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二)确保本!区,域内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闭门器、顺位器!完,好,可,用 (三)确保!本,责任区域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完好可用】 (四)—确保本?责任区?域内相关消防设备机!。房完:好可:用 ? (五)确》保本责任区域内相】关,消防标志标识按【照“消防四个能【力”的建设标志实】施,。。配置 ? (六) 确【保本责任区域内属】于物业管理的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可用: (七)确保本!责任区域内属于物】业管理?的,其他电器、设备的】用火用电安》全 : , (八)《及时处理已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及隐《患, 第十六—条  主楼的各行政!单位(部门)所在】楼层及办公室内【的日常消防安全【由,各行政单位(部门】)自行管理主要【包括用?火用电安《全、消?防通道畅通及个别】。单位自建的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 《第十七条《。  市民中心区【。域入驻的《各,行政部门、单—。位在进?行扩建、改建(装】修)等?装修工程时应当【严格按照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依法履》行消防审核、—验收或消防备—案等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十八条  】入,。驻各单位改建、装】修工程?需,经审批后《方可实施改变建筑物!安全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和《走向的?应当及时将》。改变后的相》关,图纸交基建》部门存?档;增加、取消【或改变建筑》物消:防设施位置、功能】的应当?及时将改变后的相】关图纸交由设备中】心,存,档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不得在市民—中,。心区域(《含,地下空间)》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且应当加!强油漆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主【动,向机关?卫处申?报动火审批 第!二十:条  保卫处—、设:备维护中《心,、特保?大队:、相关物业及“两】馆三:。中心”均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 】。消防:安全档案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使?其能全面《地体:现,市民中心行政—区的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本单位(部门】)所做的《相关工作 —。 第四章 》 具体措施流程 】 第二十一条  !每日防火《巡查内?容包含?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每日巡?查按照各自区域【分别由特保大—队,和物:业公司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 第二十二条 【 每月联合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 是否存》在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 (三) 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 (四) 是否存在!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 — (五)》 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抽查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 ,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每月【联合检查后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等台账信息并由】被,检查部门现场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  施】工工地(现场)的】检查内容 — (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现场—安全员及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档案 ! ,(,二)是否履行动火】审批:制度;抽查动—火现场?是否张贴书》面批复文件、—采,取相关保护》措,施特种行《。业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动】火作业人员》是否与动火审批相】一致 ? (三)》是否对油漆》、乙炔、甲烷等【易燃易爆化学品统一!规范管理《是否:建,。立并履行管理制度、!出,入库制度 【(四)是否明确施工!工地专职消》防安全?员是否?掌握基本《灭火知识和能—力 (五)是】否在工地《配,备用于初期火灾的】灭,火,。器材 ? 第二十四条 】。 在巡查、检查【或日常管《理中发?现,存在消防隐患的【相关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如需:要其他?。单位、部门》配合:实施的应当书—面告知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处—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处在接到【通知后将相关问题】进行汇总、备—案每周将相关问题以!。通知单的形式—书面通知对》口单位?或部门?各部门、单位在【收到涉及消》防隐患的通知—单,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在消:。除隐患后书面告知】。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处 《第二十五条 — 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单位需要确定义【务消防员人数—由单位(部门—)定:。。期分批组织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培训(可以—参加由保卫处统一】组织的培训)—开展灭火预案演练如!。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在确定—人员名单后应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交保?卫处:备案: ?保卫处应当牵头建立!相关组织协调各单】位(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员开《展学习、培》。训并开展相关工作 ! 第二十六条 】 保卫处应在—。第一时间将发现消防!隐患通知《对,口单:位后对口单位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或!拒不整改的列入年度!安保考核《评分增减的内—容经请示相关—。领导批准后同时【抄送属地《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第五章  消—防安全评《估 第二十七条!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每年《对市民?中心区域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组织评估其中保】卫处、?设备维护中心—。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施评估;【市,特保大队《由保卫处组》织评估;“两—馆三:中心”由新城派【出所牵头保卫处和设!备中心等单位—。配合组?织实施评估 】第二十八条》  市民中心行【政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年《对签订“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的各单》位组织综合考评验收! : 第:二十九条  —评估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查阅档?案查看每日防火巡】查、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培训、灭火或!疏散逃?生演练及消防安全】。宣传是否安》装规定落实 (!二)检查在》日常巡?查检查中的》隐患是否落实整改 ! (三)》抽查一个区域实【施检:查,由,保卫处检查》该单位日常消防管理!能,力,由设:备中心检查该单【位的消防设施运转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公共区域—含各楼公共区域(如!大厅、公《共通道)《、,公共停车库》、非机动车库及【公共消防设施 】。 第三十一条 【 公共消《防设施?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含水枪水带)、!自动气体灭火系统】(不含各单位—自建系统)、—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电梯迫降及消防电!梯等建筑消防设施 ! 第三十二条 】 各:单位兼职保卫—干部及义务消防队】。工作人员应普遍达】到“三懂三会”(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消防安全要【。求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 , 第三十四条 【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本》规定与老规》定有冲?突,时按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