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0】3年6月27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6年5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三章 防治措施】
: 第四?。章 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五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16年5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6《年5月?27日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本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现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负!有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考》核办法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考核!实施细则
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制度!
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或者对重大大气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不力以及—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对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并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督促会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大气污染!。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公共管理和】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宣传》、,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推动公【众、社会组织参与】大气环境保护
【第二章 《监督管?理
: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煤炭质】量管理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加【工、销?售、进?口、:。使用的煤炭》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三)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产、!进口、销售、使【用燃煤(燃油—)锅炉的监督—管理;
《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等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查处【生产、销《售、进口《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
—(五)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运输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渔业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 ,(六)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销售、进口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实施监督管!理;
(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施—工和运输扬》尘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港口】码头:。贮存物料和》作业扬尘的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扬:尘的监督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屋征收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建筑物拆除施工扬尘!的监督管理》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扬尘的!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矿产开采粉尘】和矿山作业扬尘【的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整治扬—尘的:监督管理;
(!八,)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业生产活》动排放大气污染【物和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
? (九)餐饮—服务:业排放油烟》、异味?、废气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露天烧烤食品!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未确定监督【管理:部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十)?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以及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
第十条 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分阶段?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明确】相应责任主体、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
》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执【行情况?作,为考核?内容:
第十一条 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
: :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分解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等因素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县(市!。、区)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总量《控制计划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
, 除?国家确定的》重点大气污染物外】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对【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 :第十二条 对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约谈可以邀请【媒体:及相:关公众代表列—席约谈针对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和要!求等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督促被约谈】地区的?人民政府采取措施落!实约谈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应!当载明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标准、《种类:。、数:量、浓度、方式以及!。排污:口设置、污染防治】工艺:和设施、《监测方式等内—容排:污许可证载明的【内容作?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执》法检查、排污收费】等监督管《理的依?据
? 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根据排污单》位所:属行业和《。污,染控制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五年】。
本《条例所称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是指国【家规定?名录中所列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新增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按照削减替【代,的原则核定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现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排污单》位现有?排放量、《产业发展规划和【清洁生产要求及本】行政区域《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重新】核定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排污单位!对核定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予】以复:核并答复申》请人:
第《十,五条 编制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单!位及其他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一!。),依法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二!)依法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且处于环境—影响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应当在其【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六:条 依法有偿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并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污【。单位完成《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指:标后通过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等措施或者因减产、!停产、转产》等原因?节余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后可以依法有偿【转让或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回购
依—法有偿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但未—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污单!。位,。完成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指【标后通过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等措施或—者因减产、停产【、转产?。。等原:因,节余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回购
】 , 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以,。及政府?回,购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七,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监测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
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排污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监:测机构发现监—测数据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 , 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计量检定;不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计】量检定经计量—检定并正常运行的】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的!数据可以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自动!监测设备监测的数】据,是否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时均值确—定
: , 排污单位和监测】机,。构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 重点排污!单位和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排污《。单位应?。当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自环境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如实公开》下,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的监测【情况;
(【。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情况
! :第十九?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与管理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并:建,立相关信息共享机制!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会同气象等部—门设置?大气质量《监测站点并》保证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
【。 ,。 工业园区》(开发区)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大!气特:征,。污染物监测设施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测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偷排漏排】、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监测《设备运行等情—况
第二十一】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下列》信息为公众参与和】监督大气《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 (一)大气—环境质量;
— (二《)对大气污》染,源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监测情况】;
《。(,三)重点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排放控制和削减情况!;,。
: (四)突》发大气污染环境事】。件及:应,对情况?;
: (?五)大气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情况;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大气环境《信息
第二【。十二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大气环境《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在!有关媒体上公布排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大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并将排污单》位的大气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发,现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依法》。需,要处以行政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应当】依法处理
— 第:二十四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全省统【一的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举报—不得推诿不得以举报!人无法提供大气污染!来源等原《因拒绝;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并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部》门对:移交的举报》。。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情—况和核实、处理情况!予以记录、》保存
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电子邮箱等接—受和及时处理公众】举报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处理结果《等情况查证属实【的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有关部门未按照【。规,定,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可以进行通!报并可以向有关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提!出对该部门负责人的!处理建议
【监察机关应》当依照行政》监察法律、法规【规定对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二》十六条 省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清洁:能源:建设落实《促进清洁《能源发展、能源【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核《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七【条 本省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
省能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确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和实施《步骤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制》定本行政《区域削?减燃煤?和清洁能源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使用的煤炭】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关—于煤炭硫分、灰分】、重:金,属等含量的要—求
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建立健【全煤炭?质量管理制度和【协,作机制
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煤炭加工【、储运?、,销售、?。使用企业制定煤炭质!量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煤炭销?售、:使用和质量管理档案!并可以采《取抽样检测等方【式对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煤炭《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及时移交有权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 ,。新增煤炭消费项目】应当采取能源—结构优化《、淘汰落后产能等削!减煤炭?消费:存,量措施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以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发—。电机组容量》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可以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发】电机组
》 第三十《条 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联产】),。应,当采:用烟气超低排放等技!术使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现有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联产)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使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 第三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
第三】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区域《集中供?热对工业《园区(开发区—、港区)和城市【建成区的用》热单位实行集中【供热并逐步扩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
新【建、扩?建,。燃煤(燃油》)锅炉、窑炉—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现《有燃煤(燃油)【锅炉、窑炉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或者改用清!洁能源
第三】。十三条? 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环境保!护等部门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时》。。应当:将严重?污染大气的工艺【、设备、产》品列入淘汰类—目录
禁止新建!、扩建列入淘—汰类目录的高污染工!业,项目;禁止使用【列入淘汰类目—录的工艺、设备【、产品
—第三十?四,条 工业生产企业】排,放烟粉尘、硫化【物和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排放标准;国—家和:省规定在特定区域和!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还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工业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烟粉》尘、:气态污染物的精细】。化管理控制生产场所!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泄漏和排放【。并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泄漏和排放【
第《。三十五?条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制定】化,工,、印染、制药、涂装!、,合成革等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和行业特】点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操作【规程指?导排污单位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 鼓励生】产、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料和产品!在化工、印》染、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逐步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料:和产:品的使?用
: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公布化工、》印染、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和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的目录
【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纳:入目录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
《医院、学校和幼儿】园等场?所内禁止使用纳入】目录的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
—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防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八条 在《。本省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和?省外转入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本省《执,行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划定—限制或者禁止—通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措施逐步淘】汰,排放标准较》低的机动车;推进集!装箱机动车等在用】重型柴?油车、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港?区内的运输车辆和装!卸机械等《港区作业《设备:使用清洁能源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可,以规定限制、—禁止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行的类型、区域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 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禁止《使用渣油、重油远】洋船:舶靠港后应当使用符!合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的船【舶用燃油国》家划定?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内的船》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使用?低硫燃油《或者:采取使用《清,洁能源、尾气后【处理等与使》用低:硫燃油?等效的替代》措施鼓励船舶使用】清洁能?源
: 在用《。机动船舶排》放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更:换燃油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经维《修、更换燃油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不:。得运营
第【四十一条 新建【码头:应当: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已建成—的码头应《当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
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将岸基供电设施】建设纳入清洁—能源利用《发展规划;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船?舶油气动力》系统和?使,用岸电系统的改【造以及低硫燃—。油,供应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岸基供《电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船舶油气动力系!统和使用《岸电系统的改造、岸!。基供电?设施和低硫》燃油:供,应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使用岸电和低—。。硫燃油等给予适当】补助:
?第四十二条 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活动:。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扬【尘管理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以及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施工单位在拆】除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时《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采取加压》喷淋等措《施抑制?扬尘:产生;需《。要爆破?作业的应当在爆破作!业区:外围洒?水,抑尘
》第四十三条 运输】和装卸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水泥、?混凝:土、砂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应当加强对运【输散装、流体—物料车辆的监管依法!查处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
— 第四《十四条 矿产—开采和矿《山作: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粉!尘排:放和扬尘《污染
》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矿产开采和矿山作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发!现相关企业未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粉尘排放和扬尘污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五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
? 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居民家庭和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不?得封堵、改变—专用:烟道不得直接向大气!。排,放油烟
《 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居《民住宅楼鼓励居【民家庭?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减少油烟排!放
? 第四十六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采取财政补—贴,、技:术指导等《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企,业等开展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秸秆还田、购置】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建,设秸秆收集》贮,存中:心,(站)等给予财【。政补贴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等部门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监管机制利》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督抽测【
第四?章 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四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长三?角区域省、直辖市以!及其他?相邻省建立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机制【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防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
第》四十八条 省有关】部门:应当与长三角区域】省、直辖市以—及其他相邻省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享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在防治工—业和机?动车船污染》、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领】域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合执法
! 第四十九条【 省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与长三角区域省、!直辖:市以及?其他:相邻省的大气污【染防治科研合作【组织开展或者参【与防治政策、标准、!措施等?重大问题的联合研】究推动?长三角区域在节能减!排、产业准入和【淘汰、?。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排放、在用机—动车:船,检验方法《。和,排放限值、机动【车船用燃油》等,方面环境政策、【标,准、措施的统一【
: 第五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长三角区域》省,、直辖市以及其他】相邻省的应急联【。动合作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及时通《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并根据需要商请相】关省、直辖市采【取相应措施
— 第五《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传,输扩散规《律,可以划定本省—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 第五十二条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协商—解决跨界大气污【。染纠纷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查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有关设!区的市建《设,可能对相邻地区大】气,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应当向相邻地区】及,时通报有关信息【进行会商
》 会?商意见及其采纳【情况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或者【审,批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
! 第五十三》。条 省、设区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气象等!。有,关,部门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开展大气环境质量!预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当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第】五十四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确:定,。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
?预警信息发》布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气象等部门应当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途【径告知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指导公!众出行和调整其【他相关社会活—。动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预警:级别采取相应应急】响应措?施:
(一)责!令有:。关企业暂停生—产或者限产;
】 (二?)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
! (三)《停止或?者限制?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五【)停止学校和幼【儿园:。组织的户外活动【或者:教学活动;
】(六)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应急响应》措施
? 第五十六条【 大气污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监测机构发】现监测数《据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未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监测机构—。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或!者监测数据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吊】销,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三!年内不得从事监测服!务活:动,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或者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有关信息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建、扩建燃—煤(燃油)锅炉、窑!炉,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或者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现有燃煤【(燃油)锅炉、窑】炉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或者改用清】洁能源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拆除燃煤(燃油)锅!炉、窑炉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船舶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运营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施工单—位未公示有》关信息的由》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封堵、改变》专用烟道《直接向大气》排放油烟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在?重污染天气拒不执行!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停:产、限产决定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执行扬尘】管控措施《的由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排污单位拒不】履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责令停业、【关闭、停产整治决】定继:续违法生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停止或者》限制向排污单—位供水、供电—、供气的决》定
: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包庇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
? (二)未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
?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的;
—(,四)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大,气环境事故》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
【 (五)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