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2【。017年7》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 第三章 房屋使!用安全?防范
第四章】 房屋安全》鉴,定
第五章 】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 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合法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房屋使用】安全防范以》及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适》用,。本条例
《 , 本条例所》称危险房屋是—指因使用《不当、不可抗力、工!程质量缺陷、第【三方侵权行为—、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等原因导致房屋!结构体系中承重构件!成为危险构件局部或!者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
— 作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被【依法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房屋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使用安】全管理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房【。屋消防、抗震、【。防雷安全和电梯【、,供电、供水、—供气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制度对】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状,况予以监《督检查并《协助、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交通、民族—宗教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并协助、配—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协助】、配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房屋:使用安全知识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安全使用房屋的意识!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参!加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房屋》使用安全的宣—传教育等活动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投诉、举—报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及时?受理、依法处理【
: ,第二章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第六条】 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公房管【理部:门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单位自《管住宅公房》其管理单位》。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使用人【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使用人按照!约定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房屋】所,有权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的房屋使用》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房屋使—用,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房,屋损坏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房屋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不能免除《其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承担】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 第七?条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下列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一)按?照房屋设计用途或】者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改变的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二)按?照规定要求》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和修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对危险房屋【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
(三—。。)房屋?装修活?动,符合本?条例的规定;—
(四)依【法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 (五)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
】(六)按照规定进】。。行白蚁防治;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安全—检,查和修?缮、维护建筑区划实!行委托管理的—由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单位按【照,约定实施《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实行自我管理的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共!同承担
第八】条 房屋转让或者】出租时房屋转—让人、出租人—应当将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拆除、变动【情况: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受让:人和承租《人有权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查》询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及其拆除、变动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委员会应《当予以配《合
?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受让人有权—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查询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和房屋结构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承—担保修期内房屋的】保修和?治理责任房》。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和治】。理责任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由建设单位承担!但因使用不当—、不可抗力、第三方!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坏除!外
房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第三章《 房屋?使用安全《。。防范
》第十条 住宅房屋】装修不?。得拆除、变动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不:得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非住宅房屋】装修确需拆除、【变动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或者!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房屋装修【经营者不得承—接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装修工程
!第十一?条 非?住宅房屋装修投资额!或者建筑面》积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以上—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和依法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装修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开工前将房》屋装修图纸或者说明!报送物业《服务企业;》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应《当,报送居民委员—会
?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收《到房:屋装修?。图纸或者说》明后:应,当将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注意事项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并》将装修图纸或者【说明报?送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发》现有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劝阻!、制止;可》能造成?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或者:当事人?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报!告或者受《理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到现场》调查确认存在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行为的应当书面责!令房屋装修经营者停!止施工并采》取恢:复原状、维》修加固等改正—措施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房屋装修经营者【。拒不:停止施工有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现实危险且房!屋内无人居住的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书面通《知供电单位》。实,施停电措施供—电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和施工人—员以及其《他单位、个人不得】拒绝、阻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房,屋装修?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青少—年宫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房屋和养》老服务?。用房的?禁止在二层以上部】位使用玻璃建筑幕】墙或者石材建—筑幕墙?
第十四条 】使用:建筑:。幕,墙的房屋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加强对》建筑幕墙的安全【检查和维修》、养护发现》建筑:幕,墙存在破损、—脱,落,等安全隐患的应当】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 使用建筑幕墙的房!屋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或者房】屋使用?说明书载明的检测】时限进行幕》墙安全性检测;设】计文件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未《载明检测时限的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年内进行幕墙【安全性检《测首次检测后应【当,每五年进行一次幕墙!安,全性检测《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具有建筑幕墙【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幕!墙安全性检测—。
: 建筑幕《墙设:计使用年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能否继续使用【的,意见设计单》位出具可以》继,续使用意见的应当】重新确定《使,用年限;《出具:。不能继续使》用意见的应当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拆除或【者更:换
《第四章 房屋安【全鉴定
第十五!条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明显倾斜、变形【或,者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发生明显结构裂】缝、变形、腐蚀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二)教育用》房、医疗卫生用房、!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养—老服务用房、交【通站场、商场—等公共建筑实际使】用年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应当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 (三)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其中《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届满的?还应当每五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四)设计》。图纸未标明设计使】用年限或者设计图】纸灭失的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满三十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达到三《十年的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五)利!用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农(:居)民?自建住宅房屋—。。从事民宿《、农:家乐等生产经—营或者养《老服务、学前教育、!村居:文,化等公益事业或者出!租,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农(居》)民自建住》宅,房屋给他《人居:住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或者—出租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 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农?(居)民自建住【宅房:屋经房屋安全鉴【定符合安全》要,求再次?。用于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或者?出租:的无需?依照前款第五项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 本条例实施【前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农(《居)民自建住—宅,房,屋已经用于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或者出租【且该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活动或】者出租行为延续到本!条例实施后的应当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区《。分所有权的》房屋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应当由相关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共:同委托鉴定;未共同!委托鉴定的部分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可—以委托?鉴定:房屋:安全鉴定《费用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共同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房?屋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分摊?
: 第十六条》 因自然灾害造成】一定区域内》成片房?屋受损且房屋—需要继续使用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房屋存《。在前款?规,定以外的重大险情】的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 第十七条 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对周《边房屋使用安全造成!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下,列房屋进行安—全,影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方!案
(》。一,)进行挤土桩—施工的距桩基一倍】桩身长度范》围内的房屋》;
? (二)《进行基坑开挖—的距基?。。坑边缘?两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三)进!行地下隧道》、盾构施工的距【洞口边缘两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
(》四)进?行爆破施工》的爆破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房屋;
】 ,(,五)进行地下管【线施工、降低地下】水位施?。工的设计影响范围】内的房屋
【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前款规定【的房屋进行安—全影响?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对受—到工程建设影响【出现明显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的房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 :第十八条 从事【本条例规定的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含复核《鉴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为下】列单位
(【。一)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
—(二)同时具—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相应结—构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鉴,定以及教育用房、】医疗卫生用房、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养老服务!。用房、交通站场、商!场等公共建筑—和总层数十层以上的!住宅房屋《因具有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需》要进行的鉴定应【当由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
, 第十九》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五:日内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结构复?杂、鉴定难度较【。大在规定《期限内不能鉴定【完毕的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阶段性鉴定意【见并在六十日内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当?事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依法《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房屋安全鉴定
!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现》场查勘?、检测?时应当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其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由【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签章】;涉:及地基基础的应当同!时由注册岩土工程师!签章
? 第?。二十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在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中确定!房屋危险性》。等级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提》。出维修加固》或者拆除的处理意见!;有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应当:。提,出立即停止》使用的意见
—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自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送达委】托人并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提!出立即停止使用意】见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立即告知委托!人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委托人与房屋使【用人不一致的委托】人应当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内容!告知房?屋使用人《。
第五章 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
《 第二十一条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发出督促解危通!知,书提出对危》险房屋的处理意见和!解危期?限督促解危通知书】提,出立即停止》使用意见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督—促解:危通知书提出的处】理意见和《解危:。期限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督促解危通知书!提出立即停》止使用?意见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撤离:或,者组织人员撤离【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跟踪】督促、指导、—。。协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采取解】危措施其他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协!助
? 第:二十二条 对危险】房屋实施维修加【固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 维修加固施工完】成后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出,具维修加《固设计方《。案,的设计单位或—者其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复核鉴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复核鉴?定报告当事人对复核!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经复核》鉴定不?再属于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自出具!复核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将复—核鉴定报告送—达委托人并》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第二十三条 【对危:。险房屋实施拆除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拆除
! 未?列入:征收范围的危险【房,屋拆除?。后原房屋所有权人按!。照原:房屋用途申请—重建且重建不突破】原有建筑基底、建筑!。高度和建《筑,。面积不减少相—。邻住宅?房屋原?有,日照时?间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原房?屋所:有权人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或者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农村住宅设》计,图件等材料
】第二十四条 编制或!者修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危险房屋的】治,理改造
—经鉴定为《成片危险《房屋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将其纳入旧》城区:改建范围《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危险房屋改造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危险房屋实—施,征收或者对危险房屋!予以购买、置换后】采取相?应解危措施
】第二十五条 因【使用不当、不可抗】力、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造成》房屋危险《的解危费用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涉及区分所有】权房屋共有》部分:的,费用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共同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房—。屋,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分摊
!依,法,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或者对危险房屋!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涉及区—分所有权房屋—。。。共有部分《的可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解《危救助制度安—排资:金用于?补助低收入家庭房屋!和因不可抗力损【坏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和危险—房屋治理《改造、应急处—置,等费用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六条 因第三方】侵权行为或者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缺陷导致!房屋危险的解—危,费用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方或者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价值减损》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
第《二,。十,七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危险房屋安全—检查、监《测制度完善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定期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储《备救援物《资,。和装备器《材
第二十八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认为】有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启动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一)对水《、电供应《。和可燃气体、液【体输送进行控制【。;
(二)划定!警示区?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 (三《)征:用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有关设施;
! (四)《拆除或者破损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有,关设施;
— (五)对危险房屋!采取消除现实危险】的必要措施;
】 (六)组织人员】撤离;
》 ,(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因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造成!建,筑物、构筑物和有】关设施损《毁、:灭失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修复或者给】予补偿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排: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进行动态!监,测和:重点巡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协助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排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应当《书面告知违法建筑处!置部门依照违—法建筑处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处置前违!法,建,筑当事?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关于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规定
—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交通、民族宗教】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并自发现之【日起三日内书—。面告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危险房屋鉴定报】告和危险房》屋维修加固》后的复核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将:。。危险房屋及其解危】信,息向社会公布并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
第三十二!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安《全,信息系统设区—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危险房屋及其—解,危信息录《入房屋安全信—息系统
《 房?屋安全信息系统应】当与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办理相关证照或!。者登记、《备案手续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
》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危险房屋《或者将危险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活动?
以危险房屋作!为生产经营或—者公益事业场—所申请办《理相关证照或者登】记,、备案手续的—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不予《办,。理
第三十【。四条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转让危险房屋或者】。以危险房《屋设定?抵押的应当》将危险房屋》。情况如实告知受让人!或者抵押权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转让或者抵押【手续的还《。应当如实告知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经纪服务时!应,。当向受让人或者抵押!权人:提示危险《房屋安全风险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房!屋转让当《事人:申报成交价格时【应当将危险房屋信】息告知?受让人
》 ,第三十五条》 鼓:。励建立?商业保险、》风险基金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房屋使用安》全风险管理机制保险!公司可以设立与【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需求相适《。。应,的险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可:以,通过购买保》险服务的方式—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动态监测】、重点巡《查等工作
第三!十六条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因违!反房屋?使用:安全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应当: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并按照规定—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和房?屋装:修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的由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未《按照规定对建筑幕】墙,进行安全《。性检:。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未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委托房屋安—全鉴:。定;逾期不委托【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导【致周边房屋成为危险!房屋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房屋?安全影响评估或【。者未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方案的;
》 :(二)未按照规定】。进行周边房屋—安全影响《跟踪监测或者—未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
《 第四十二条 不具!备,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未按:。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至第四款和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负有责任》的鉴定人员自—受处罚后三》年内:。不得: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未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解危措施;—逾期不采取解危【措,施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出租危?险房屋或者》将危险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未按—照规定向《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发:出,督促解危通知书或者!未按照规定跟踪【督促、指导、协【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实施解危措施的【;
? (二)未》按照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或者未按照!规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动态监测】和,重,点巡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危险!房屋:及其解危信息向社会!。公布或者告知有关】部门:、危险房屋受—让人的;
【(四)未《按照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
(五)—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明知作为!生产经营或者公【益事业场所的房屋为!危险:房,屋仍办理相关证照】。或者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