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20:17年7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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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 第三章》。 房屋使用安全防范!
第四章 【房屋安全鉴》定,
: 第五章 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合法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房】。屋使用安全防范以】及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适用本条例
! , 本条例所称危险】房屋是指因使用不】当、不可抗力、工程!质量缺陷、第三方】侵权行为《、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等原因导致房】屋结:构体:系中承重构件—成为危险《构件局部或者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
— 作?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被依法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房,屋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使用安全管理【。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房?屋消防、抗震、防雷!安全和电梯》。、,供电、?供水、供气》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制度对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状况予以监督】检查并协助》、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交!通、民族宗》教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并,协助、配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协助《、配: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房屋使用安全【知识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安全使【用,房屋的意《识,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参加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房屋使!用安全的宣传教育】等活动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投诉、举报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及时受》理、依法处》理
第二章【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第》。。六,条 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公房管理部门—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单位自】管,住宅公?房其:管理单位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使】。用人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使用人按照约定!。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房屋所有权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的?房屋使?用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房屋使用【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房!屋损坏?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房屋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不能—免除其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承!担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第七—条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下列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 (一)按》照房屋设计用途【或者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改变的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 (二)按照—规定要求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和修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对危险房屋】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
(—三)房屋装修活动符!合本条例的规定【;
(四)依法!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五)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
《 (六)按照【。规定进行白》蚁防治;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安全!检查和修缮、—维护建筑区划实行委!托管理的由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单位按照约定实】施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实行》自我管理的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共同承担
第】八条 ?房屋转?让或者出租时—房屋:转让人、出》租人应当《将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拆除、—变,动,情况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受】让人和承租人有【权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查《询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及其拆除】、变动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委员会应《。当予以配合
— ,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受让人有权!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查询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和,房屋结构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承担保修期】内房屋的保修和治】理责任房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和治理责【任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由建《设单位承《担但因使用不当【、不可抗力》、,第三:方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坏除:外
房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第三《章 房屋使》用安全防范》
第十条 住宅!。房,屋装修不得》拆除、变《动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不得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非【住宅房屋装修确需拆!除、变动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或者—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房屋装修!经营者不得承—接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装修工程【
第十一条【 非住?宅房屋装修投资额】或者建筑面积—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以上: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和依】法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装修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开工前将房屋装【修图纸或者说—明报送物业服—务企业?;,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应当报送!居民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收到房屋装修图纸】。或者说明《后应当将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注意事项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并将装修】图纸或者说明报送】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发现有】。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劝【。阻、制止《;可能造成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或者当事人!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报《告或者受《理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到《现场调查确认存【在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行为的》应当书面责令—房屋装修经营者停】止施工并采取—恢复原状、维—修加固等改正措施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房屋装修经营者拒!。不停止施工有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现实危】险且房屋内无—人,居住的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书面通知【供电:单位实施停电措施】供电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和施工—人员以及其》他单位、个人不【得,拒绝、阻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房屋—装修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青少年—。宫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房屋和》养老服务用房的【禁止在二层以—上部位使用玻璃建筑!。幕墙或者石材建【筑幕墙
》 第十四《条, 使用建筑幕墙的】房屋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加强对建筑幕墙!。的,安全检查和维修、】养护:发现建?筑幕墙存《在破:损、脱落等安全【隐患的应当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使用建】筑幕:墙的房屋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或!者房屋使《用说明?书载:明的:检测时限进行幕【墙安全性检测;设计!。文件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未载】明检测时限的—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年,内进行幕墙安全性】检测首次检》测后应?当每五年进》行一:。。次幕墙安《全性:。检测: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具有—建筑幕墙《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幕墙安全】性检测
建筑幕!墙设计使《用年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能否继续使【用的意见设计单位】出具:可以继续使用意见的!应当重新确定使用】年限;出具》不能继续使》用意:见的应?。当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拆!除或者更换
【 第四章 房屋安】。全鉴定
第十五!条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 (一)房屋明显!倾斜、变形或者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发生明显【结构裂缝、变形【、腐蚀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二!)教育用《房,、医疗?卫生用房、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养老服务用】房、交通《站场、商场》等公共建筑实—际使用年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应当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三)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其中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届满的还应—当每五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四)设计图纸未标!明设计使《用年限或者设—计图纸灭失的—。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满三》十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达《到三:十年的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五【),利用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农(居)民自建住】宅房:屋从事民宿、农家】乐等生产《经,营,。或者养老服务、学】前教育、《村居:文化等公益》事业或?者出租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农》(居)民自建住宅】房屋:给他:人居住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或者出—租,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农(居)民】自建住宅房屋经房】屋安全?鉴定符合安全要求再!次,用于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或者—出租:的无需依照》前款第五项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本—条例实施前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农(居)民自建!。住宅房屋已》经用于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或者》出租且该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活动《或者出租行》为延续到本条例【实施:。后的应当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 区分所有权的【。房屋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应当:。由相关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共【同委托鉴定;—未共同委托鉴定【的部分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可以委托鉴》定房屋安全鉴—定费用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共同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房屋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分摊
第十!六条 因《自,然灾害造成一定【区域内成片房—。屋受损且房屋—需,。要继续使用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房屋—存在前款规定以外】的重大险《情的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 第:十七条 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对周边!房,屋使用安《全,。造成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下列房屋进】行安全影《。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方案
—(一)进行挤土桩】施工的距《桩基一倍《桩身长度范围内【的房屋;
(二!)进行基坑开挖的距!基坑边缘《。两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三【)进行地下隧—道,、盾:构,施工的距洞口边【缘,两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
!(四)进行》爆破施工的》爆破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房屋;?
(五》)进行地下管—线施工、《。降低地下水》位施:工的设计影响范围】内的房屋
》 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前款规定的—房屋进行安》。全影响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 对受到工程—建设影响出现明【显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的房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第】十八条 从》事本条例规定的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含复核鉴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为下列单位
】 ,(一)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
【(二)同时》具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相应结构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鉴定以及教育用】房、医?疗卫生用《。。房、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养老服务《用房、交通站场、】商场等公共建—筑和总层数十层以】。。上的住宅房屋因【具有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需要进》行的鉴定应当由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
: 第十九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五?日内: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结构复《杂、鉴定《难度较大在规定【期限内不能鉴定完】毕的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阶段《性鉴定意见并—。在六十日内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当事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依》法,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现场!查勘、?。检测时应当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
, ,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其《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由,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签—章;涉及地基基【础的应当同时由注册!岩土工程师签—。章
第二十【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在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中确定房!。屋危险性等级—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提出维修】加固或者《。拆,除的:处理意见;有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应!当提出立即》停止使用的意见【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自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送达委托人并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提出立即!停,止使用意《见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立即告知委托人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委?托人与?房屋:使用人不一致—的委托人应当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内容告知房屋使用人!
第五章 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
— , 第二十一条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发出督促解危通】知书提出对》危险房屋的处理意】见和解危期限—督促解?危通知书提出立【即停止使用意见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督,促解:危通知书提》出的处?。理意:。见和解危期限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督促:解危通知书提出立】即停止使用意见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撤离或者组织人】员,撤离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跟踪督促、指导、!协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采【取解:危措施其他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二条 —对危险房屋实施【维修加固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 ,维修加固《施工完?成后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出,具维:修加固?设计方案的》设计单位《或者其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复《核鉴: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复核鉴《定,报,告当事人对复—核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经复核】鉴定不再属于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自出具复核—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将复核鉴》定报:告送达委托人并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第二:十,三条: 对危险房屋实施】。拆除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拆除
》 未列入征收范【围的危险房屋拆【除后原房《屋所有权人按—照原:房屋:。用途申请《重建且重建不—突破原?有建筑基底、—建筑高度和建筑【面积不减少相邻住宅!。房屋原有日照时【间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原房屋所有权人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或者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农村》住宅设计图》件等:材料
第二十四!条 编制或者修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危险—房屋的治《理改:。造
经》鉴定为?。。成片危险《房屋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将其?纳,入旧城区改建—范围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危险房《屋改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危—险房屋实施征收或】者对危险《房屋予以购买—、置换?后采取相应解—危措施
第二十!五,条 因使用不当、不!可抗力、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造】成房屋危险的—解危费用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涉】及,区分所有《权房屋共有部分的】费用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共同—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房屋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分摊
》依,法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或者对!危险房屋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涉及区分所》有权房屋《共,有部分的可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解危救助制度】安排资金用于—补助低收入家庭【房屋和因不》可,抗力损坏《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和危》险房屋治理》改造:、应急处置等—费用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六条》 因:第三方侵《。权行为或者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缺陷导致房屋】危险的解《危费用?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方或—者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价值》减损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
?第二十七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危!险房:屋安全检查、监【测制度完善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定期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储备救援物资】。和装备器材
第!二,十八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认》为有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启动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一)对水、电—供应和可燃气体【、液体输送进—行控制;
— (二)划定—警示区?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三》)征用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有?关设施;
(四!)拆除或者》破损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有】关设施;
》 (五)对—危,险房:屋采取消除》现实危险《的必要措施;
!(六)组织人员撤离!;
(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因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造成建筑物、!构筑物?和有:关设施?损毁、?灭失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修复或者给予补【偿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排【。。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进行动态—监测和重点巡—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协助》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排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应当书面】。告知违法《建,筑处置部门依照【违法建?筑,处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处置《前,违法建筑《当事: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关于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规定
!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交通、民】族,宗教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并自发现—之,日起三日内》书面告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危险房!屋鉴定报告》和危险房屋维修加】固后的复核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将危险!房屋及其解》危信息向社会公【布并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
【 第三十二》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安全信息系统设区!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危!险房:屋及其解危信息录入!房屋安全信息系统】
: 房屋安全》信息:。。系统应当与》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办理】相关证照或者登记】、备案手《续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
】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危险房屋或者将危!险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活动
】 以危险》房屋作为生产—经营或者公益—事业场所申》请办理相关证照或者!登记、备案》手续的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不予办理《
第三十四条】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转】。让危险房屋或者【以危险房屋》设定抵押的应—。当将危险房屋—情况:如实告知受让人或】者抵:。押权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转?让或者抵押手—续的还?应当如实告》知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经纪服务时应当【向受让?人或者抵《押权人?提示危险房屋—安全风险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房屋!转让当事人申报【成交价格时应当【将,。。危险房屋信息告知受!。让人
第三十五!。条 鼓励建》立商业保险、风险基!金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房屋使用【安全风险管理机【制保险?公司可以《设立与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需求相适!应的险种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可以通过购买】保险:服务的方《。式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动【态监测、重点巡查等!工作
》第三十?六条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因违反?房,屋使用安全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应当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并按?照规:定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和房!屋装:修,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的《由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未按照规定【对建筑幕墙》进行安全性检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未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委托房屋】安全鉴定;逾期不】委,托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导致】。周边:房屋成为危险房屋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房屋?安全影响评估或者未!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方】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进行周边房!屋安全影响》跟踪监测或》者未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
—第四十二《条 不具备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三—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未按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至第四!款,和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负》有责任的鉴定人【员,自受:处罚后三《年内不得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未》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解危措施;逾期】不采取解《危措施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出租危险房!屋或者将危险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向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发出督促解危通知!书或者未按照规定跟!踪督促、指导、协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实,施解危措施的—;
(二)【未按照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或者】。未按照规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动态【监,测,和,重点巡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危险房屋及其解【危信息向社会—公布或者《告知有关部》门、:危险房屋受》让人的;
(】四):。。未按:照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
(五—)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明知作为生产经】营或者公益事业场】所的房?屋为危险房》屋仍办?理,相关证照《或,者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