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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 (—2013 》年 11 月 【25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17 号公》布 根据《2,017 年 9 月! ,22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5!7 :号公布的关于修改】。〈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等 10 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将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宣传培训》、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能源审计等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办法以及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同级节!能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在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计?划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节能技术《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有关【部门、公共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应当结合【。本系统特点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的公益性宣】传 公共机构—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 第六条 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部门根!据省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省—有,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要:求制订和《实施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设区的市、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结合实际制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按年【度将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分解:落实到?本级公共《机,。构和所辖乡镇(街】道)公共机构 【公共机构应》当根据节能》目标和指标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和上】。一年度用能状况制】订和实?施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并》于每年 3 月 】3,1 日前报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制订《和,完善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订和完善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节,能改造项目管—理、:能源审计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报《送能源?消费统计数据;有主!管部:门的应当经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本级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后报上一】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同级节能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情《况、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通报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本行政区域重点用】能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并与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同?级节能主管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下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能】源消耗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指导 第十》条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统《。筹兼顾节能投资和效!。益 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的节能【。审查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节能【评审:时应当有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代表参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对】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等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制—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公共机构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优先《采用遮阳、》。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优先采用节能效【果显:著的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鼓励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第?十二条 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 公共机构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确—。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机》构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并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认证、》确定能耗基》准和节能量公共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节能《服务机构的费用由其!在节约的公用—经费中列支 节能】服,务机构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提供—。节能服务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税收扶持、!补,。助和奖励 》第十:三条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能源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级公?共机构上报的能源消!费统计数《据和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选择耗能较—。高的公共机构进行】重点能源《审计 第十四条 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降低用》能消耗 (一—)加强办公场—所以及设《施、设备等资—源的整合和统筹配】置,; (二)合理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充分利用机—关内部场所和—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 (?三)除特殊温—度要求的区域外【室内:温度控制夏》。季不低于 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 :。。20 摄《氏度; (四—)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楼层【和时间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 (五)照明—电路:实行独立分控和智】能化控?制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 (六【)建立用电巡视检查!制度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 (:。七)加强对网—络机房、食堂、【开水间?、锅炉?。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用能情《况的监测;》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节能】措施 第十》。。五条 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公务《用车节?能管理 (一)实】行,公务:。。车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车辆保》有数量?; (二《)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强制报—废制:度; (三)实行公!务用车登记、节【假日封存停驶—、定点加油》等制度?; (?。四)建?立车辆油耗台—账执:行百公里耗油分类控!制标准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对油耗和维修保养】费用实行单车核算】; :(五)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督促【公共:机构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违法用能行为应【当责令?。改正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的!权限:和程序依《照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具,体工作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受理对公共》机构浪费能源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公共【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 (一)未按照规!定要求报送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的;《 (二)未》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开展公务!用,车节能管理的 第】二十一?条 公共《机构违反规》。定用:能造成能源浪费【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公共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予以通报!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