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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 (20—13 年 1—1, 月 2《5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17 号公—布 :根据2017 年 !9 月 22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57 号公!布的关于修改〈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等 10 》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将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宣?传培训、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能【源审计等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办法以及》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同级节能—。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在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计划:。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节能技术】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有,关,部门、公共》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应当结合【本系统?特,点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的公益》性宣:传 公共机构—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 第六条 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部门根】据省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省有》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要求《制订和实施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设区《的市、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结合实际制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按年度?将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分解落实到本—级公共机构》和所:辖,乡镇(街道》)公共机《构 公共机构—应当:根据节?能目标和《指标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和上一年度用能状况!。制,订和实施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并于每年 3】 月 3《1 日前报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制》订和完?善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订和完善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节能改造》项目管理《。、能源审《计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报送能源】消费统计《数据;有主管部门】的应当经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本:级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后报上一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同级节能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情况、《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通报—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本行》政区域重《点用能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并》与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同级节能—主管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下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能源?。消耗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指导 第十条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统筹兼顾节【能投资?和效益 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的节能审】查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节能—评,审,时应当有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代【表参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对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等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制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公】共机构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优《先,采用遮阳、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优先采用节【能效果显著的—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鼓励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第十二条 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 公?共机构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确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机构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并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认】证、:确定能耗《基准和节能》量公共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节?能服务机《构的费?用由其在节》约的公用经》。费中列支 节能服务!机构: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提》供,节能服务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税收扶持、补助【和奖励 第十三条】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能源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级公—共机构上《。报的能源消费—统计数据和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选】择耗:。。能较高的公》共机构进《行重点能源审—计, 第十?四条: 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降低:用能消?耗 (一《)加强办公场所以及!设施、设备等—资源的整《合和统筹配置; 】(,二)合理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充!分利用机《关内部场所和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 (三—),除特殊温度要求的】区域:外室内温度控制夏】季不低于 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 20 摄氏!度; (四)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楼层和时间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 (?。五)照明电》路实行独立分控和】。智能化控制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 (六)建—立,用电巡视《检查制?度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 (【七)加强对网—。络机房、《食堂:、开水?间,、锅:炉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用能《情况的监测》;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节能》措施 第《十,五条: ,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公》务,。。用车节?能管理 (一)实】行公务车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车辆保!有数量; (二)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强】制报废制度; (】三)实行公务用车】登,记、节假日封存【停驶、定点加油等】制度; 《(四)建立车辆油耗!台,账,执行百公里耗—油分类控《制标准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对油耗》和,。维修:。保,养费用实行单车核】算; (《五,。)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督】促,公共机构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违法用能行为【。应当:责,。令改正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的权限和【程序依?照浙江省节能监察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具体工!作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受《理对公共机构浪【费能:源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公共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 (一)未按】照规定要《求报送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的; (《二)未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开展公?务用车节能管理的 !第,二十:。一条 公共》机构违反《。规,定用能造成能源浪费!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公共》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予以:通报: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